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 寒夜失身,弱女產下未婚子

陳良琴至今也無法忘記那個給她帶來終生屈辱和痛苦的寒夜:在昏暗的燈光下,戴著近視眼鏡的鄧世祥,喘著粗氣,像餓狼一樣撲到正在床上熟睡的自己身上……事後,鄧跪在地上指天發誓,保證會一輩子對她好。鄧的家人也輪番做痛哭不止的陳良琴的工作。

這是1993年冬天,河南省光山縣河鎮鄧世祥家中。一日,鄧家邀來親朋好友,按當地農村風俗擺了訂親酒席。無奈之餘,軟弱的姑娘只好與他守志了夫妻生活,之後又跟著鄧到北京租房同居。當她幾次要求鄧世祥去辦理結婚手續時,都被鄧以年齡尚小為理由拒絕。這一年,陳良琴年僅20歲,鄧世祥23歲。

1994年4月,陳良琴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幾次提出要打胎,但都被鄧世祥攔住。懷孕期間,陳良琴和家人曾多次催促鄧辦理結婚手續,但都遭到鄧的堅決反對。

由於鄧在京混得不好,就決定去南方發展。他先騙挺著大肚子的陳良琴到鄭州市陳的大姐家中待產,自己隻身南下廣州,進入了廣州一家報社工作。

1994年10月在大姐家偷偷生下兒子鄧軻。鄧在南方獲悉後自己有了兒子,異常高興,立即寄回半個月的工資,讓陳哺育兒子。而對陳讓其來鄭州看兒子的催促,鄧世祥卻總是以各種借口推辭。

其實,此時的鄧世祥已被另外一個女人迷得神魂顛倒。這個女人叫李梅。李與鄧的妹鄧素芳當時在廣州市某娛樂場所打工,也是河南農村人,其家與鄧家相距只有幾十公里。這兩面三對男女一拍即合,很快就租房同居起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