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中國首宗新聞記者刑事自訴案 援助打工妹慘遭誣陷

2003年12月15日,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莊嚴的法庭上,一個身著囚服、戴著手銬的中年男子正在接受審判。這位時年41歲中等身材、滿面沮喪的中年人就是原《婁底日報》政法記者、新聞敗類伍新勇。當天,法院對他做出了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9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伍8次共詐騙財物總價值106萬餘元,夥同他人挪用公款238萬元,非法持有鋼珠槍兩支、六四式手槍子彈5發。同時伍還是一個道德極為敗壞的流氓,他用不義之財,先後找了十幾個情人。伍新勇也許是近年來中國新聞界名聲最惡劣的新聞記者,雖然他的身份是邵陽日報政法記者,但他卻聚黃、賭、嫖、毒等於一身,是個無惡不作的黑道人物。

伍雖然不可一世,但當一旦走上法庭,他最終還是在法律面前低下了那顆罪惡的頭顱。本應是為民執言仗義的新聞記者,卻淪落成為了黑道人物。人們在痛定思痛的同時,也不由對他長期橫行霸道的所作所為陷入沉思。

人們不禁要問:中國的新聞界還有類似伍新勇那樣披著記者外衣的人嗎?回答是肯定的。我早在五六年前就遭遇到這麼一位。這個至今仍在廣州新聞界混跡的人叫鄧世祥(曾用名鄧子龍和保羅)。

說起來,我和鄧世祥的交往還是從暗訪王聖堂時開始的。

1998年3月初的一天,我忽然發現相鄰的同事羅斯文的辦公室新來了一位中等個子、圓臉、白胖、戴著一副高度近視眼鏡的青年。幾位同事告訴我說,這人就是有兩個老婆的鄧世祥。我當時很吃驚:這個叫鄧世祥的風流記者不是在1997年初因為同時與兩個女人各生一個兒子而被報社開除了嗎?這個時候,他怎麼又進報社做起記者了呢?!儘管我與鄧是第一次認識,但像廣東省新聞界眾多新聞同仁一樣,對於他的大名和風流韻事早已是耳熟能詳。

鄧是河南光山農村人。1994年初,他在北京打工期間,認識了來自同鄉的打工妹陳良琴,兩人同居後生有一子。後來鄧南下在羊城某雜誌做了記者,又與一位來自河南信陽農村的女子李某在廣州同居。李生下一子後,這才獲知鄧的「真實情況」。後來由於鄧一直與陳保持關係,李在忍無可忍之餘,於1997年1月的一天,抱著他們尚在襁褓中的兒子憤然來到《南方日報》控訴「夫君」的風流韻事。隨後李又攜子前往《羊城晚報》、《廣東法制報》等報社投訴。原《羊城晚報》副總編、著名新聞人周文韶先生退休又任《廣東法制報》的總編,這位正直的老新聞人接到李梅的投訴後,在震驚之餘,深不氣憤,當即致電南方日報有關領導,要求嚴肅處理這位道德敗壞的鄧世祥。查明真相後,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和《南方都市報》很快就將鄧開除。雖然後來鄧設法沒有讓羊城的有關媒體對此事進行曝光,但此宗「風流記者包二奶」的醜聞還是不脛而走,旋即傳遍了整個廣東省新聞界。

現在,時隔一年後,當我看到這個曾被開除的鄧世祥又能重新返回這家報社做記者時,感到十分驚詫和納悶的是,這種人怎麼還能從事神聖的新聞工作呢?令我深為奇怪和不解的是:又是誰在幫助這個包「二奶」的鄧世祥重新回到了報社呢?

由於當時《南方都市報》采編人員經常像走馬觀花似的頻繁更換,所以對於鄧的到來,儘管很多知內情的同仁都對此深為不解,但從無人過問。

採訪部的辦公室在南方日報大樓的第16層,我的辦公室和時任採訪部主任的任天陽的門對門,和鄧世祥羅斯文兩個的辦公室緊相鄰。儘管我與鄧的辦公室離得很近,但我平時極少與之來往,碰到時也只不過是點下頭而已。

由於對鄧世祥的行為很是反感,儘管我與鄧的辦公室相鄰,但我平時極少與之來往,碰到時也只不過是點下頭而已。

沒想到,一個多月後,在報社的安排下,我和他一起前往王聖堂卧底暗訪,更經歷了一次死裡逃生的歷險。就是這次歷險,使我對他徹底打破了偏見,還與他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朋友。有關這起當時轟動全國的兩記者王聖堂暗訪險遭黑幫滅口事件,已在本書第五章有著詳盡的記錄。

鄧世祥此後常去我在客村大江宛的簡陋出租屋,他也多次熱情地邀請我去過他的家裡玩。我們經常在一起合作採訪,並常聯名發表文章。後來,我們還一起前往潮州惠來採訪,並多次合作共同署名發表文章。兩個月後,我們因共同合作采寫了一篇有關海珠區金雁小學女教師揮鞭抽打小學生之事,引出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新聞官司,我是原告,我同時也是被告,結果鄧世祥和《南方都市報》及南方日報報業集團都做了被告(有關詳情請見我的第一本書《卧底歷險:我的第四次死裡逃生》)。

1998年4月3日,鄧主動邀請我去他家玩。那天下午,當我搭乘鄧的摩托車來到他家時,一進門我就看到了李梅。在鄧家,我不但見到了已經有兩歲的鄧與李生的非婚兒子鄧龍,接著我又在他們的卧室裡面見到了一個七八個月大小的女嬰,後來我獲知這是鄧和李生的女兒,取名鄧鳳。在這之前,我只知道鄧先後與陳良琴和李梅都生了一個兒子,沒想到他們已經生下了兩個小孩子。見我露出驚訝的神情,鄧馬上笑嘻嘻地告訴我,他與李在河南老家生下兒子後,又偷偷生了這個女孩子。還稱他太愛小生命了,以後只要有機會,還想多生幾個。鄧拉著我的手,再三稱這是他的隱私,要求我不要告訴別人。我的心裡儘管覺很彆扭,但還是出於好心不客氣地向他指出:……你這種想法和做法都是極其錯誤的,你千萬要迷途知返呀!弄不好將會影響你的工作和生活的……

最後,我出於朋友的禮節,還是按照南方的習慣,掏出了4張百元大鈔,為這兩個首次見面的孩子各封了一個紅包。

由於我們的傳呼機在此次歷險中被搶,報社領導經過特批,決定從財務中撥出錢來為我和鄧各購買一隻新的中文傳呼機。

1998年4月8日上午,我和鄧各購了兩隻長城中文傳呼機,並特意選了一個連號,鄧的呼號為25970,我的呼號為25971;為了紀念我們的這次生死卧底,我們都將密碼定為8888,以示前途無量之意,同時也就意味著我們之間以後再以也沒有想到,就是因為這次購買了傳呼機,我竟意外地獲悉了一系列令我目瞪口呆的實情。這些事實徹底改變了我們這對生死兄弟的人生。

4月10日,我的傳呼接連響了好幾次,一看顯屏,卻是北京的一個叫陳良琴的女子。見我不理,對方繼續幾次呼我,且毫不客氣地留言罵道:再不回話,我就帶兒子來廣州找你算賬!這下更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我從未結過婚,當時連女朋友都沒有,哪來兒子呢?我趕緊回電話。誰知電話一通,我就聽到一個操河南口音的女子氣呼呼地說著,問了半天我才弄清楚:原來對方把我當成鄧了!我只聽說過鄧的第一個老婆和兒子在北京,但對其他情況一概不知。

對方遲疑了一會,不好意思地連連道歉:「真對不起,沒想到我打錯了。」當我得知我的名字後,連說知道我,因為鄧把我們一同歷險的事告訴了她。就在我要掛上電話時,陳良琴再三地懇求我:「你不要這麼快掛電話好嗎?我有好多話要說……真的,作為一個女人,我太苦了,特別是我的小孩子……」說著說著,她忍不住在電話那頭傷心地哭泣起來。我心一顫,這個時候哪還能掛電話?「你是他的好朋友,我,我沒有別的意思……只希望他對孩子好一點……你是他的同事,是他的好朋友,說不定他會聽你的……求求你,你就勸勸他吧……」

從陳良琴的口中,我吃驚地獲知了鄧的許多真相:原來他根本就沒有與陳脫離關係,不但常去北京「探親」,而且還常背著李某將陳母子接到廣州租房同居;為了不失去李某又不失去陳,鄧在長期與李在廣州生活的同時,以各種手段控制著陳;春節後,陳良琴提出要與鄧世祥斷絕來往,並提出有關兒子的撫養問題,鄧怎麼也不答應分手,也不再支付兒子的費用……

突然得知這些令我震驚的實情後,我的心情複雜極了,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什麼滋味都有。

同時,我還了解到,鄧世祥只不過是高中畢業,後來成為了北京某城建公司的一名臨時工,在那兒和陳小琴哥哥陳洲是同事,他的這份工作還是陳兄幫忙找到的。他從來沒有上過什麼大學,而在此前,鄧世祥總是毫不臉紅地在同事和有關領導面前信口雌黃,稱他老家是紅色老區,中央為了照顧他們這些先烈後代,特意保送他到北京上大學的;而李梅也根本不是什麼大學生,更不在什麼廣州軍區企業里做會計,她只不過是一個來自貧困農村的初中生。來廣州後她和鄧世祥的妹妹鄧素芳一起在廣州多家娛樂場所做打工,是經鄧妹介紹才認識當時剛到羊城不久的鄧世祥,並與之同居的,等等。對於這些情況,一年後,我去北京學習,從陳良琴的大哥及父母親處都得到了證實。

四年後,也就是2003年夏天,已在北京做記者的我前往河南信陽採訪一宗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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