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 打工仔吐血死亡

當我們問及劉晃棋吐血死亡的有關情況時,這對男女不是支支吾吾,就是以種種借口來搪塞記者。直到馬某打電話到報社再三確認了我們幾個人的真實身份後,他們這才立即換了一副笑嘻嘻的面孔,馬還頗為熱情地從冰箱里給我們每人拿出一罐冰鎮的可口可樂來。儘管天很熱,我們也渴得很,但我們幾個都不約而同地拒絕喝他們的可樂。一路上,我們曾聽小寧說,上次他和南島一起來採訪時,就是這對男女,對他們所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反而拿出可樂要他們喝,當時小寧火了,指著這位馬姓女人的鼻子怒罵道:「你平時會讓你的那些工人們喝這樣的冰鎮可樂嗎?這麼年輕的生命,在你們那空氣不通、條件惡劣的環境下累得吐血而死了,你們管過嗎?我們怎麼喝得下這樣的可樂?」他們隨後發生了激烈的爭執,最後當然是廠方不買他們的賬,叫來幾名保安將他們驅逐門外。為了避免再次發生爭執,小寧此次就在附近的那家大排檔等候,沒有進來。

直拖到半小時後,在記者的強烈要求下,這位香港老闆周埠樟及廠長馬某這才把另一個負責車間工作的黃廠長喊出來,讓他先向我們介紹情況。

記者問:「劉晃棋是否由於廠里加班時間過長導致勞累過度死亡的呢?」周當即矢口否認,並說:「死個把人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呢?人都有一死么?只是個時間問題……」我們忍不住責問他:「是不是每個人都應該像劉晃棋一樣,年紀輕輕的就累死在你們工廠裡頭?」周連連打著呵呵說,他不是這個意思,他也沒想這個青年員工會突然得病死去。其實他們都很難過,大家畢竟在一起共事這麼長時間。不過,他承認該工廠屬家庭作坊性質,為趕貨加通宵班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但一般最多加班到晚上9時30分,並按工付酬。他們工廠從沒有超長加班,這都是有上班卡記錄的。為了更好地實行多拿多得,他們都實行打卡制。周說自己是在劉晃棋死後第二天才知道的,他是病死的,絕對不可能是累死的。當記者問道:「你口口聲聲說劉是病死的,那他到底是得什麼病死的?是急性的還是慢性病?」周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來。站在一旁的馬某嘟嘟嚷嚷地回答:「他肯定是得急病死的,這得去問醫院裡的人才能知道,我們只是辦企業的人,又不是什麼醫生!反正此事與我們廠里沒多大關係,我們已接規定賠了錢,早已做到仁至義盡了。」不過,在鐵的事實面前,那位周老闆終於嘆了口氣說:不管怎麼樣,我們有一定的責任,我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能夠私下解決最好,所以後來我們徵求死者家屬的意見,並按照國家規定一次性賠償給死者家屬,一共付了一萬九千元,這樣的數目,對這樣的小工廠已是相當不容易了,別人的工廠一般也就賠付幾千元。

為了表示他們的做法是合法的,周還讓黃廠長出示了賠償依據——《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規定》。來自廣東省勞動廳、深諳各種勞動條例的劉靚,當即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有些牛唇不對馬嘴,因為劉晃棋是在加夜班期間吐血之後死亡的,並非是放假之際,此規定怎麼能適用呢?說著,他還特意從包里拿出一份文件,當場向周及廠方有關負責人出示了這份蓋有廣東省勞動廳大紅公章的有關條文。周等3人接過來看了半天,長嘆一聲後,只好默不作聲了。

關於劉晃棋的死因,周不是支吾就是避而不答,問得不耐煩了,又幾次肆無忌憚地喝令記者離開。

臨離開美而進廠家時,我們又就那6名離廠的打工妹反映的問題,問周:「聽說昨天你們這兒又有6名女工辭職了,請問廠方為什麼不付給六名女工工資呢?」周埠樟振振有詞地稱:「如果是我炒她們的魷魚,我就立即付工資;但問題是,現在是她們自己要走的,是她們主動離開的,所以我就不可能給錢啦……」其中一位記者問道:「你們如此對待這些為你們廠家流過汗水的員工,就不怕他們去當地勞動部門告你的狀嗎?」周聞聽此言哈哈大笑,揚著肥胖的腦袋說:「是呀,咱們中國不是早頒布了《勞動法》嗎?我也希望有人去告我,這樣我是很歡迎的,但可惜的是,至今還沒有聽說有人去告我的狀呀!這說明了什麼?這不就說明了我們這個廠子是依法辦事,根本不存在什麼這樣那樣的問題呀?」

直到晚上7時10分,才算是結束了這次非同尋常的採訪。當記者一行剛走出美而進大門時,幾十名早已等候在此的員工圍住了記者。

他們氣憤地說,劉晃棋生病請假時,廠方只准他在廠里休息,根本不讓他外出,不借錢給他上醫院。在他生病的前兩天,又連續加了兩個通宵的夜班。7月9日,劉在車間里大咯血,後又在衛生間咯血……幾名女工哭著說,忠厚老實的劉晃棋身體一向健康,這次死亡,完全是廠方強迫加班、疲勞過度而引發的。

第二天,《南方都市報》在頭版頭條以引題為《連續加班兩個通宵生病請假未獲批准》、主題為《打工仔吐血身亡》披露了此事。同時,我還以《6名打工妹控訴美而進》為題,披露了該廠幾名打工妹的不幸遭遇。同一天,《東方日報》、《羊城晚報》等媒體也披露了此宗惡性事件。

我們的報道在社會上激起了強烈反響。數百名讀者以不同方式強烈譴責港方無良老闆,對劉晃棋家屬及幾名打工妹表示同情和關心,並想知道事件的進展情況。

我們的報道很快驚動了東莞市和大朗鎮政府,有關部門當即為此召開了安全生產會議,並成立了由鎮政府、鎮勞動、工會等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入美而進進行調查。

7月27日上午,大朗鎮政府主管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李副鎮長特意約見《南方都市報》、《羊城晚報》等媒體的記者,《廣州日報》、廣東電視台等新聞單位的多名記者也趕來採訪。李副鎮長對我公布的調查結果是:美而進毛織廠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沒有與工人依法簽訂合同,加班時間多,加班時間超長。經查實,劉晃棋3至6月加班時間分別為675、615、53、70小時,其中的7月1日他加班到凌晨3時許,已超出國家有關規定。劉病故後,被診斷為消化道出血休克,主要死亡原因為呼吸循環衰竭。其死亡原因是否與加班時間過長有關無法確定,因為屍體已火化。在眾多媒體的監督下,最後工廠與劉晃棋家人達成協議:由廠方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35萬元(包含已支付的18970元),雙方不再申請勞動仲裁,家屬也不再提出起訴。

8月13日,當廣東省人大有關人員再次前往這家美而進進行執法檢查時,卻意外地發現,廠方對當地政府部門提出的有關整改方案,置之不理,各種問題依然嚴重。後來《羊城晚報》記者杜英又對此時行了曝光。

其實,在採訪此宗打工仔吐血死亡惡性事件的一個多月之前,我和寧佐勒還採訪過一宗轟動全國的「深夜查房嚇死打工妹」事件,當時在社會各界、特別是打工一族中產生了極為強烈的反響。由於此案已在我的第一本新書《卧底歷險——我的第四次死裡逃生中》有過詳細記錄,在此不再贅述。

「打工仔吐血死亡」、「深夜查房嚇死打工妹」、「女教師揮鞭抽打小學生」、「吃霸王飯打無辜人事件」及我後面提及到的「打工仔慘死女友父母拳腳下」等事件,因為都直擊了老百姓極為關注的尖銳事端,受害對象都是生活在南方的打工一族,因此在社會各界激起了極為強烈的反響,社會效果是巨大的,也使我的新聞生涯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至今,只要一提及以上的報道,許多讀者都會記起我這位政法記者的名字。這些新聞報道所產生的社會影響,自《南方都市報》創刊以來,除了後來的那一宗引起全國轟動的「孫志剛事件」外,還很少有報道能超過他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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