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上講,我是在進入了《南方都市報》後,才成為一名真正意義上的新聞記者的。在都市報做記者期間,我做得最出色的新聞就是策劃和采寫了一大批具有強烈社會反響的社會新聞;我做得最出名的,就是經常和同事一起深入羊城各有關場所卧底暗訪,經歷了一次又一次驚心動魄的危險,揭開了一個又一個的黑幕。
所謂社會新聞是指「關於個人品行,以及同個人日常生活更為接近的社會活動、社會事件、社會問題和自然現象的新聞。」(據《宣傳論學大辭典》),社會新聞一般都用顯性採訪。社會新聞在任何一家報紙中都佔有重要的位置,而相對於都市報和晚報而言,尤其顯得重要。
追求事實的真相,是記者義無反顧的責任。顯性採訪固然是絕大多數新聞記者最多採用的採訪方法,但隱性採訪近年來更成為廣大媒體記者最常用的一種方法。顯性採訪,顧名思義,就是公開的、不加任何掩飾的面對面的採訪;所謂隱性採訪是記者在遇到採訪對象不配合、不支持、阻攔等情況下,記者不得已而為之的一種無奈辦法。這也是以勇於探索、追求真實為天職的新聞記者另闢蹊徑,為將採訪進行到底而開闢的「第二戰場」——隱藏記者身份,喬裝改扮,以親臨新聞現場進行切身體驗,從而及時揭開事實真相。從新聞採訪學的角度說,隱性採訪又被稱為隱性體驗式採訪,是指記者不向採訪對象公開自己的記者身份、不告之自己的採訪目的,通過模擬某種社會角色或化妝成特殊身份接近採訪源,獲取新聞事實的一種非常採訪手段,故也被稱為「暗訪」、「卧底」、「私訪」「偷拍」、「偷錄」等。此種方式,相對廣播電視媒體而言,是「偷拍」和「偷錄」。因為廣播電視媒體一般都帶有偷拍機或微型錄音機,能及時從現場獲取「人贓俱獲」和「鐵證如山」的證據,不但大增強新聞的可信度,而且能使被批評對象啞口無言,低頭就範;但對紙媒體的記者而言,此種採訪方式也叫「卧底」或「暗訪」,習慣上統稱為「卧底暗訪」,此種採訪行動無疑帶有極大的風險性。相對而言,紙媒體記者比廣播電視的記者風險性更大,因為他們無法隨身攜帶偷拍機,更不可能公開地拿出相機開拍,只能用眼睛和思維記錄,以親身經歷寫稿子。正因為紙媒體記者缺少鐵證,一些被批評對象常常是狗急跳牆,死不認賬,有的還來個豬八戒翻牆頭,倒打一耙,對記者進行誣衊,有的還公然大搖大擺地走上公堂「討公道」。基於此,像央視的「焦點訪談」、「新聞調查」、「新聞30分鐘」等名牌欄目,儘管經常揭露社會生活中的醜陋現象,曝光了一些地方官員的違法違紀行徑,但他們很少被那些批評對象告上法庭,而紙媒體記者由於採訪條件的限制,常常是有理有據也會被人推上被告席。出現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怪現象,除了批評對象的狂妄外,還主要是因為我國目前尚未出台《新聞監督法》,沒有合適的法律條文來保護新聞記者的合法權益。
是的,對於情況複雜、事件重大、阻力重重、採訪時間較長的暗訪,不僅是要求記者以不同身份像路人一樣一晃而過,更多的時候是要求記者花很長的時間,隱瞞真實身份,喬裝改扮成各成角色,冒著挨打受罵、被關黑屋、生命威脅等各式各樣的危險深入虎穴,與狼共舞,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卧底暗訪」。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對「卧底」一詞的解釋很簡單:埋伏下來做內應。我們平時也是從影視書本及報紙雜誌中獲知,從事卧底的人,大多是英勇無比、膽量超人、身懷絕技的特工、間諜、偵察員等具有特殊性身份的人物。他們不僅經受過長時間的艱苦卓絕的特別訓練和培訓,而且還有強大的政府機構作後盾。而記者的卧底儘管與他們意義相近、目的一致,但其使用方法卻又大有區別,而且所擔負的危險更大。這種方式完全是新聞記者為了人間的真理,為了大眾的正義而冒險為之的一種採訪方法。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卧底的稱呼,不僅是警察為了更好地打擊違法犯罪,潛入犯罪團伙老窩,或犯罪現場進行偵察,而更多地用於新聞界了。新聞界的卧底暗訪最先始於西方。19世紀末,美國紐約《世界報》著名女記者勒麗·蓓蕾獲知某瘋人院虐待精神病人,侵犯人身權利,但由於當局控制極嚴,外人無法搞清真相。在普利策的支持下,她一改以往的採訪方式,裝瘋混入裡面生活了幾個月,終於了解到全部內幕,並設法逃出,將其中的黑幕公之於眾,在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下,政府和院方不得不進行整頓,改善患者的待遇。這就是新聞史上著名的「裝瘋採訪」。美國白人記者約翰·格里芬為揭開種族歧視,用照射紫外線和化裝等方法使自己的皮膚變得如同黑人一樣,然後深入社會生活,觀察和體驗美國黑人備受種族歧視的屈辱生活,並據此寫出了反映黑人生活的暢銷書——《像我一樣黑》。
在我國新聞史上,隱性採訪的使用,早在20世紀20年代就開始實施。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新聞界使用隱性採訪進行輿論監督更是方興未艾。其中的央視名牌節目「焦點訪談」、「新聞調查」等欄目更是頻繁使用:1994年10月,焦點訪談記者喬扮成「倒蛋分子」與走私分子評「龍」品「蛋」,討價還價,偷拍下了非法交易內幕,並及時曝光,使恐龍蛋化石得到了及時保護,並促使當地有關部門及時打擊非法分子;2002年中秋節前夕,「新聞30分」的記者化妝成月餅工人、經銷商等,以卧底方式潛入南京冠生園月餅廠,暗訪到對方為了牟取不法利益竟然使用過期月餅回籠做新月餅的不法行為,一經曝光,舉國震驚,使當年的月餅市場受到很大的震蕩。央視記者由顯性採訪改變為隱性體驗式採訪,包括採訪計畫、採訪步驟、採訪對象的改變等,不但成為各地電視台學習的榜樣,更成為全國紙媒體特別是時下為大眾喜愛的都市報和晚報的記者經常使用的方法。而用此種方法得到的新聞,很多是獨家的,是為社會各界所關注的重、特大新聞事件,極受各地老百姓矚目。即使如此,「焦點訪談」在行使輿論監督過程中,還是面臨著種種困難,促使他們不得不增加設備,增加卧底暗訪。2003年底,該欄目製片人梁建增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說:「現在有關單位的應付能力也在增長,常常是記者到了當地,當地已經得到消息,封鎖事件現場,追查舉報人,威脅證人,這樣記者工作的難度也在增加。所以我們現在也在採訪中運用一些科技手段,採購一些新的設備,增加暗訪和卧底查訪,為的是把事實調查得更加清楚。」
卧底暗訪,在國內紙媒體中,特別是在南方早就有好多記者採用。如深圳的「女俠」塗俏、重慶的羅俠,《新快報》的於任飛等,都是目前國內較有名的卧底記者。只不過,我到了《南方都市報》後,成為了當時最多採用此法的記者之一,這也許與我曾是海軍陸戰隊員,與自己平時喜歡冒險有關吧。
眾所周知,隱性採訪是帶有風險性的,有時是極大的風險。因為隱性採訪大多是用於揭露和批評性報道,其對象有的是大權在握的官員,有的是財大氣粗的富豪,有的是劣跡斑斑的犯罪嫌疑人,有的是殺人如麻、作惡多端的黑社會團伙。為了獲得真實情況,為了使違法行為更快地得到法律的懲罰,為了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記者不惜冒著生命危險,喬裝打扮,深入虎穴,隨時有被發現的可能。所以,為了使暗訪更好地完成,在行動前的策劃顯得尤其重要。俗話說,不打無準備這仗。在獲得消息源、分析出其中的新聞含金量後,暗訪記者對採訪過程必須進行統籌安排和周密部署,面對著無法估計的情況,面對隨時可能出現的危險,最好能在採訪前制定出採訪計畫,擬定採訪對象、採訪範圍、採訪重點難點及應變措施等,做到合理安排,科學計畫,有備無患。央視《每周質量報告》的一位製片人曾說過:我們採訪成功率比較高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每一次採訪前,都要進行方方面面的調查和策劃,把所能想到的情況都提前設計好。
暗訪畢竟不同與平時的顯性採訪,此種採訪都是在報社的安排和組織下進行的。一般來說,在採訪前,暗訪記者都會由組織審定選題、組織審定採訪方案、遇到危急情況及時向組織報告、事後及時彙報採訪情況等,這樣才可以及時糾正各種偏差,及時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更能大大地使暗訪記者避免採訪風險,保護其人身和生命安全。我在都市報期間,和同事以卧底暗訪方式所揭開的黑幕主要有:1997年9月廣州華才職校騙人事件、1998年3月廣州芳村花地明珠大酒店地下大賭場事件、1998年4月1日廣州王聖堂特大黑惡團伙利用色情搶劫事件等,特別是其中的暗訪王聖堂事件,如果不是事先報社有關領導進行過多次的周密計畫和安排,後果將不堪設想。儘管如此,我還是在此事件中遭受到手持刀槍的黑社會團伙的劫持,曾兩次差點成為刀下鬼……
其實說起來,我在南方都市報做政法記者時的卧底歷險生涯,最先是從揭露廣州華才職校利用虛假廣告騙人錢財之事開始的。通過對此達一周的深入採訪,我才算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