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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著車回法庭,梅森對保羅·狄瑞克說:「保羅,這是情況證據的重要性很好的一課。」

「什麼意思?」

「情況證據是我們所有的最佳證據,」梅森說:「不過得小心不要誤解了它。

「拿胃裡麵食物的情況證據來說,醫生都說死亡時間大約在進食之後兩個小時之內。因為他們知道729房的女人在四點三十分時要服務生送午餐上去,而且想必食物送到就開始進食,他們把死亡時間推定為六點三十五分或六點四十五分,正好是傑瑞·康威在那裡的時間。

「唯一不合的是那個服務生不認為菜單上有青豆而死者的胃裡卻發現有青豆。每個人都理所當然的認為那只是疏忽掉了,服務生不記得把青豆加進去的疏忽。實際上,這是全案最重要的線索。這顯示出屍體被發現在729房裡的女人不可能是叫了午餐四點三十分送到房間去的那個女人。」

「呃,」狄瑞克說:「我們知道實際情形了,可是你要怎麼證明?陪審團不會相信法瑞爾太太所說的……或是會嗎?」

「那要看,」梅森說:「我們還能找到多少其他的證據而定,而且要看是誰殺死了羅絲·卡爾弗特。」

「什麼意思?」

「法瑞爾太太完全錯失了的一點,是吉福想讓羅絲之死看起來像是自殺。他進入房間,發現屍體,沒有手槍的蹤影。那是因為兇手把殺人的武器踢到床底下去了——除非他是故意丟進那裡去的。他可能掉到地上,後來把它踢進床底下去了自己都不知道。死者也許他故意把它踢進去,希望它不會馬上被發現,或是根本就不管了只是想把它甩脫掉。」

「你的意思是說,你不認為吉福·法瑞爾是兇手?」

「證據顯示剛好相反,」梅森說。「為什麼吉福·法瑞爾要殺死羅絲然後用另一把槍對著床墊底面發射一槍好讓彈匣里留下一顆空彈殼然後把槍留在屍體旁邊的地板上?」

「好暗示是他太太殺的,」狄瑞克說。

「可是難道你不明白,」梅森指出:「如果他那樣做,他會把另一把槍帶走?他不會把它留在那裡。」

「也許他不知道那把槍在那裡。」

「我同意他不知道它在那裡,」梅森說。「但是如果他殺了她,他就知道它在那裡了,因為那是殺她的那把槍。」

「噢——噢,」狄瑞克說。「現在我明白你的看法了。」

「因此,」梅森說:「吉福·法瑞爾是情況的受害人,他想要命案看起來是自殺。他隨身帶著那把槍,可能是為了防身。他對著床墊發射一槍,然後把它丟在床邊。

「如果法瑞爾太太不是那麼惶恐,她就會了解法瑞爾是想安排成自殺的樣子。他可以非常輕易的告訴當局說這把槍是他從德州全球公司帶回家去的,他送給羅絲防身,她意志消沉而拿來自殺了。但是當法瑞爾太太看見那把槍時,還有看見她丈夫在她聽見槍聲之後離開那個房間——那一定是對著床墊發射的槍聲——她變得恐慌起來,立即想到他是想嫁罪給她,因此她就決心想辦法脫身。」

「她想嫁罪給康威?」

「對,」梅森說。

「呃,你可以把這個案子搞得亂七八糟的,」狄瑞克說:「但是麻煩的是,梅森,你經常把案子搞得亂七八糟的,陪審團很可能認為這一切全是胡鬧,一個想讓他的委託人不被判刑定罪的律師編造出來的故事。如果你無法攻破這個該死的飯店職員的證詞,說什麼羅絲·卡爾弗特就是自稱是吉瑞德·包斯威爾的秘書而住進729房的那個女人,那你就沒轍了。」

梅森說:「我得做的事是查明實際的情況。」

「我們什麼時候吃飯?」梅托·拉馬問道。

梅森說:「梅托,你得自己去喂喂你的臉。」

「什麼?」

「我們會給你錢去吃城裡最好的午餐,」梅森說:「不過我們沒有時間陪你吃。」

她噘著嘴。「你答應過的不是這樣,保羅要帶我去吃午飯,我要跟他一起吃午飯。」

「我得到法庭去,」狄瑞克說。

「不,你不用去。案子又不是你在審問的——而且我告訴你,你最好是不要丟下我一個人在這裡亂逛。我現在知道得太多了,你得監視住我,如同你們私家偵探所說的。」

梅森笑起來說:「你贏,梅托。保羅,你得帶她去吃午飯。」

「可是我想要去看看法庭里的情況。」

「法庭里不會有什麼事的,」梅森說。「不會馬上有事。地方檢察官在拖延時間,想要找出說明床墊底面那顆子彈的方法。他想要證明那一槍是我發射的,他正準備傳英士奇出庭好把我當從犯牽扯進案子里。

「所以你可以放心,他一定會儘可能拖延下去,這一次我打算順他的意思,因為我想要查明事實。

「有人謀殺了羅絲·卡爾弗特,我想要查明是誰。」

「呃,」狄瑞克說:「不要忽略了可能就是吉福·法瑞爾太太的事實。她的房間就在那個女孩對面,她恨那個女孩的膽量。她被女傭看見從那個女孩的房間里出來……天啊!派瑞,可別讓她為了讓自己脫身而編造出來的故事把你給蒙蔽了。」

「我正在想這個問題,」梅森說。

「而且,」狄瑞克繼續說:「把兇器埋在汽車旅館那裡的人是她……見鬼了,派瑞!你越想就越覺得合理,兇手一定是她。」

「只有一點不合,」梅森說。

「什麼?」狄瑞克問道。

「情況證據,」梅森告訴他。

「比如說什麼?」

「為什麼她不把殺人的那把槍給傑瑞·康威而是給了他吉福故意放在那裡假裝是自殺的那一把槍?」

狄瑞克拉扯耳垂,想了一下,然後說:「見鬼了,派瑞!這是個我想不透的案子,對我來說事情接二連三發生得有點太快了。我帶梅托去什麼地方吃飯?」

「不要離法院太遠的地方,」梅森說。

「呃,讓我在這裡下車,這是一家好得要命的餐廳。我們吃完飯後會搭計程車到法院去……你想吃多少分量的午餐,梅托?」

「不太多,」她說。「我要先來兩杯馬丁尼,再來一杯小蝦雞尾酒,然後來一小塊菲力牛排加酪粉馬鈴薯,一點蒜泥吐司,一些青果,比方說蘆筍或是玉米,然後來點派,和一大杯濃咖啡,那就夠我撐到晚上了。

「相信我,我們這種女孩子不太常有機會點叫菜單上左手邊的菜名而不用看看右手邊的價錢的。」

梅森看看保羅·狄瑞克,點點頭。「在情況明朗化之前讓她避一避也好。」

梅森停車讓保羅和梅托·拉馬下車。

「那是個詭計多端的小女孩,」狄拉·史翠特在梅森把車子開走時說。「我希望保羅·狄瑞克不要跟她糾纏不清。」

「我希望保羅·狄瑞克真的把她所知道的全問出來了,」梅森說。

「什麼意思?她已經全說出來了,」狄拉說。

梅森搖搖頭。「就我們所知道的,狄拉,她可能是兇手,飯店裡的任何一個人都可能。」

「包括巴伯·金?」狄拉·史翠特問道。

「包括巴伯·金。」

「呃,我真希望是他,」她說。「不過我不知道為什麼,老大,我傾向於保羅的看法。我認為法瑞爾太太牽扯得這麼深——」

「問題就在這裡,」梅森說。「不過我們再回到情況證據上。如果她殺了她,她不會把不對的那把槍給傑瑞·康威。」

「那把殺人的槍呢?」狄拉問道。「他們有什麼發現?」

「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沒告訴我們,」梅森說。「不過謠傳他們查不出那把槍的什麼來,因為那是一年前跟其他半打槍一起從一家店裡偷出來的。

「竊案發生三十分鐘之內,警方認出了一部坐著幾個長相兇狠的小鬼飛馳的車子。當時是凌晨三點左右,因此他們就追上去。追逐了好一陣子才逮到那些小鬼。那些小鬼承認當他們看見警方在追他們時,把他們偷到的東西全丟出車窗外去了。有六把左輪手槍,三四支點二二口徑的來福槍,很多子彈,還有一些水手刀。警方把那些東西大多找回來了,但是找不到兩把手槍,和好幾把水手刀,幾乎任何人都有可能在第二天撿到了這把殺人的手槍。」

「他們知道大致的地點?」狄拉·史翠特問道。

「對。」

「是不是靠近法瑞爾太太住的地方?」

「是在城裡的另一端,」梅森說。

「呃,」她告訴他,「你這麼喜歡情況證據,這是個把拼圖拼出來的機會。」

「你可以把它拼出兩三種不同的方式,」梅森說:「可是並不全部吻合。

「情況證據的問題不在於證據本身,而是解說證據的推理……我很後悔沒追究死者胃裡的那些青豆。那是全案最重要的線索,我真該死沒去追究,而認為那只是服務生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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