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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grab your rose and ringside seat,

We''re bae at ry''s bar.

Blue Öyster Cult,『Before the Kiss』

拿上你的玫瑰,佔好觀察席的座位,

在康里酒吧,我們賓至如歸。

——藍牡蠣崇拜樂隊,《親吻之前》

商業街上有家店鋪在玻璃門後掛了條茶巾,茶巾上面有黑色細線綉出的本地標誌性建築。真正吸引斯特萊克目光的則是建築旁邊的幾朵黃玫瑰,它們和他記憶里唐納德·萊恩健壯小臂上的刺青一模一樣。他停住腳,讀著茶巾中間的文字:

It''s oor ain toon

It''s the best toon

That ever there be:

Here''s tae Melrose,

Gem o''Scotland,

The toon o''the free.

這是我們的城鎮

天下無雙的城鎮;

梅爾羅斯,向你致敬

蘇格蘭之寶,自由之城。

他找了個停車場,停好迷你。旁邊就是梅爾羅斯修道院,拱門被淡藍色的天空襯得格外深紅。東南方是他曾在地圖上見過的艾爾登山,三座山峰給城市的天際線增添了不少活力和個性。他在附近的咖啡館買了個培根卷,坐在露天桌上吃了,然後抽了支煙,喝了當天的第二杯濃茶,步行去找溫德街——十六年前,萊恩入伍時填寫的住址。斯特萊克不是很確定這個街名該如何發音,溫德還是萬德?

小鎮在陽光下顯得相當繁華。斯特萊克漫步沿商業街走向上坡,盡頭的中央廣場里有座花壇,廣場中央的石柱頂上雕著一隻獨角獸。地面上嵌著一塊圓石,上面印著小鎮的古羅馬名「特里蒙奇烏姆」,意為「三山之上」,斯特萊克想,這一定是指旁邊那三座山峰。

他好像已經錯過溫德街,手機上的地圖表示它在商業街之外。他掉頭折回去,在右側的牆面間找到一個狹窄的巷口。巷口窄得僅夠一人穿行,裡面是個光線昏暗的內院。萊恩曾經住過的公寓有扇亮藍色的前門,門前有兩三級台階。

斯特萊克敲了門。前來應門的是位漂亮的黑髮女人,年輕得不可能是萊恩的母親。斯特萊克解釋來意,她用頗具魅力的柔和嗓音答道:

「萊恩太太?她離開這裡大概有十多年了。」

斯特萊克還沒來得及感到失望,她又補充道:

「她現在住在辛格爾頓路。」

「辛格爾頓路?離這兒遠嗎?」

「就在那邊,」她往右後方一指,「我不知道具體的門牌號,抱歉。」

「沒關係。謝謝你。」

他沿著昏暗的小巷走回陽光燦爛的廣場,突然想起自己從來沒聽過唐納德·萊恩開口,除了他當時在拳擊場上對著自己耳邊低聲罵過的那些髒話。萊恩受審時,他還在卧底查毒品案,也就無法以那副大鬍子的形象在總部進出,一切審訊都交給其他同事。後來他結了毒品案,鬍子也剃乾淨了,出庭就對萊恩的指控作了證。但萊恩站起來否認他曾經捆綁或折磨過妻子時,斯特萊克已經登上離開塞普勒斯的飛機。斯特萊克穿過集市廣場,不禁想知道萊恩的蘇格蘭口音是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讓別人那麼願意相信他、原諒他、喜歡他。偵探記得,自己似乎在什麼地方讀到過,推銷員都喜歡用蘇格蘭口音說話,以表明自己誠實可信。

他向辛格爾頓路的方向走著,這裡的唯一一家酒吧在旁邊的街上。梅爾羅斯似乎對黃色有種偏愛:酒吧的牆是白色的,但門窗都塗成鮮亮的檸檬黃,勾著黑邊。斯特萊克是個康沃爾人,所以發現這家地處內陸的小店名叫「船舶酒館」後覺得好笑。他拐上辛格爾頓路。街道向遠處延伸,穿過一座橋後變得陡峭,向上消失在視野之外。

所謂「不遠」是個因人而異的相對概念。斯特萊克失去小腿和腳之後,對這一點感觸頗深。他往上坡爬了十分鐘,開始後悔沒有回修道院旁的停車場開迷你。他在街上先後找了兩個女人問路,問她們是否知道萊恩太太住在哪裡。她們禮貌而友好,但都不知道。他繼續緩步前行,全身冒汗,走過路邊一排白色的平房,迎面遇上一個老頭。老頭戴著羊毛平頂帽,牽著一條黑白相間的牧羊犬。

「打擾一下,」斯特萊克說,「請問你知不知道萊恩太太住在哪裡?我忘了她家的門牌號。」

「梅薩思·萊恩?」遛狗人說,灰白粗眉下的雙眼打量著斯特萊克,「嗯,她就住在我隔壁。」

謝天謝地。

「再過去三戶,」老頭說,伸手指點,「外面有許願石井的那家。」

「非常感謝。」斯特萊克說。

他走上萊恩太太家的車道,眼睛的餘光注意到,老頭站在原地望著他,牧羊犬徒勞地往下坡拽著繩子。

萊恩太太的平房整潔莊嚴。門口的草坪和花圃里四處擺著迪士尼式可愛的石雕動物,建築側面的大門躲在陰影里。他手去抓門環,突然意識到自己下一秒就有可能與唐納德·萊恩打個照面。

他敲了整整一分鐘門,裡面毫無反應。遛狗的老頭走回來,站在萊恩太太門前,毫不掩飾地盯著斯特萊克看。斯特萊克以為他是後悔不該隨便透露鄰居的住址,特地走回來看著這個陌生大個子,免得他對萊恩太太不利。斯特萊克猜錯了。

「她在家呢,」老頭沖猶豫要不要再敲一次門的斯特萊克喊,「但她已經木了。」

「她什麼?」斯特萊克邊敲門邊回喊。

「木了。腦子飛了。」

遛狗人向斯特萊克走了兩步。

「她瘋了。」他把當地方言翻譯成英語。

「哦。」斯特萊克說。

門開了,門裡站著一個臉色蠟黃、矮小乾癟的老太太。她穿著一件深藍色睡裙,帶著沒有明確對象的敵意,抬頭瞪著斯特萊克。她下巴上有幾根硬邦邦的鬍子。

「萊恩太太?」

她沒有說話,只是用黯淡充血的眼睛瞪著斯特萊克。斯特萊克知道,那雙眼睛曾經一定如鼬鼠般圓滑閃亮。

「萊恩太太,我想見見你兒子唐納德。」

「不,」她突然異常憤怒地說,「不。」

她退後一步,用力撞上門。

「該死。」斯特萊克低聲說。他想到羅賓。羅賓一定比他更能要贏得這位小老太太的歡心。他慢慢轉過身去,琢磨著梅爾羅斯還有誰能幫上忙——他在一九二網站上查到其他幾個姓萊恩的人——結果迎面撞上遛狗的老頭。他已經不知何時走過來,正好奇又興奮地看著斯特萊克。

「你是那個偵探,」他說,「你就是讓她兒子坐牢的那個偵探。」

斯特萊克目瞪口呆。他無法想像一個素未謀面的蘇格蘭老頭是怎麼認出自己的。他現在的聲名遠遠不足以讓陌生人認出他。他每天走在倫敦街頭時,完全沒人在乎他是誰,也很少有人會把他和新聞報道里那個成功人士聯繫起來,除非是認識他或在他辦案時聽到他大名的人。

「哦,就是你!」老頭說,更興奮了,「我和我老婆都是瑪格麗特·布尼安的朋友。」他見斯特萊克一臉茫然,解釋道,「羅娜的母親。」

斯特萊克用了幾秒鐘,才從浩瀚的記憶里拖出相關信息:萊恩的老婆名叫羅娜,就是他發現被捆在床上、蓋著染血床單的那個年輕女人。

「瑪格麗特在報紙上讀到你的消息,就對我們說:『就是這個人,救出我們家羅娜的小夥子!』你幹得可真不錯啊!老實待著,威利!」他沖使勁拽鏈子、朝著想回到街上的牧羊犬吼了一聲,「哦,是啊,瑪格麗特一直在跟蹤你的消息,把報紙上所有報道都讀了。你抓住了殺死那個模特姑娘的兇手——還有那個作家案子!瑪格麗特從來沒忘記過你對她女兒的大恩大德,從來沒有。」

斯特萊克低聲咕噥兩句,暗自希望語氣足夠謙遜、感恩。

「你想跟萊恩太太談點什麼?他不會又幹了什麼吧,那個唐尼?」

「我想找到他,」斯特萊克打個馬虎眼,「你知不知道他有沒有回過這裡?」

「哎喲,沒有,我想沒有。他幾年前回來,短暫看望母親。在那之後,我不記得他回來過。這個地方可小了,唐尼·萊恩要是回來了,我們都會聽說的,你明白吧?」

「你覺得布尼安太太——是姓布尼安吧?——有沒有可能知道些什麼?」

「她會很高興見到你,」老頭激動地說,「不行,威利,」他又對低嚎的邊境牧羊犬說,狗正努力把他拖向大門,「我給她打個電話吧?她住得離這兒不遠,就在達尼克,隔壁鎮。要我打個電話嗎?」

「那太感謝了。」

斯特萊克陪著老頭走到隔壁住宅,在一塵不染的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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