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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no love, from the past.

Blue Öyster Cult,『Shadow of California』

毫無愛意,來自過去。

——藍牡蠣崇拜樂隊,《加州陰影》

一刻不停的車流令斯特萊克停在路口,等了一會兒才穿過托特納姆法院路。他一直盯著對面的街道,過街後又透過窗戶張望日本餐廳。迷彩夾克男已經消失蹤影,其他穿著襯衫或T恤的人和此人的個頭和體形並不相符。

斯特萊克感到一陣震動,從夾克口袋裡掏出手機。是羅賓發的簡訊:

差不多得了。

斯特萊克咧嘴一笑,沖酒吧的窗戶揮手告別,走向地鐵站。

也許就像羅賓說的,他只是神經過敏。寄人腿的瘋子有多大可能會在光天化日之下監視羅賓?但他不喜歡那個迷彩夾克大個子凝視的目光,何況他還戴著墨鏡。陽光並沒有那麼強烈。他消失時,斯特萊克的視線正好被擋住了。這是偶然還是蓄意?

問題是,他沒法回憶起此刻在他腦海中揮之不去的那三個人的長相。他上一次見到布羅克班克是在八年前,見到萊恩是在九年前,見到惠特克則是在十六年前。在這麼長的時間裡,他們完全有可能發福,脫髮,留絡腮鬍或八字鬍,癱瘓或練出肌肉。斯特萊克自己就在此期間失去一條腿。唯一無法偽裝的是身高。這三個人都至少六英尺高,而坐在金屬椅里的那個迷彩夾克看起來差不多就是這麼高。

手機又在兜里震動起來。他一邊走向托特納姆法院路地鐵站,一邊把手機拿出來,高興地看到是格雷厄姆·哈德亞克打來的。他為了不打擾過往行人,退到路邊接電話。

「老夥計?」前同事的聲音傳過來,「怎麼回事,哥們兒?為什麼會有人給你寄人腿?」

「看來你不在德國。」斯特萊克說。

「我在愛丁堡,來了六周了。正在《蘇格蘭人報》上讀你的故事呢。」

皇家軍事警察特別調查局在愛丁堡城堡里有分部:第三十五科。相當有威望的職位。

「哈迪,我需要你幫個忙,」斯特萊克說,「找兩個人。你還記得諾爾·布羅克班克嗎?」

「要忘了他可不容易。我如果沒記錯,是第七裝甲旅的?」

「就是他。還有唐納德·萊恩。跟你以前辦的案子有牽連,皇家直屬邊境軍團。他在塞普勒斯待過。」

「我回到辦公室就給你查,哥們兒。我正在一大片耕地里呢。」

他們聊了聊幾位熟人的近況,但因為高峰期車流的聲音太吵,沒再說很久。哈德亞克答應查過軍隊的記錄就回電,斯特萊克繼續走向地鐵站。

三十分鐘後,他在白教堂站下了地鐵,發現要見的人發來簡訊:

抱歉,本森,今天不行,病了,回頭打電話給你。

斯特萊克白跑一趟,很失望,但並不意外。他手頭既沒有成箱的毒品也沒大把的鈔票,也不想要羞辱或鞭打,能跟尚克爾約好見面的時間地點已經很不錯了。

他在外面奔走了一天,膝蓋開始抱怨,但車站外沒什麼能坐的地方。他靠到出口旁邊的黃色磚牆上,撥了尚克爾的電話。

「喂,怎麼,本森?」

他不記得自己為什麼稱呼尚克爾為尚克爾,也不記得尚克爾為什麼稱呼他為本森。兩人認識時都才十七歲,關係雖然深遠,卻完全沒有青春期友誼的常見特徵。說實話,以平常眼光來看,這根本算不上是友誼,更像是一種身不由己的兄弟情。斯特萊克相信,自己如果死了,尚克爾會哀悼他,但尚克爾如果有機會,也會毫不猶豫地搶走他身上所有的值錢物品。他人難以理解的是,尚克爾這麼做是因為他覺得斯特萊克會為此而高興——靈魂盤桓在死後的世界裡,想著拿走自己錢包的是尚克爾,而不是某個不知名的尋找機會的小偷。

「忙著呢,尚克爾?」斯特萊克說,又點燃一支煙。

「是啊,本森,今天不行了。什麼事?」

「我在找惠特克。」

「打算徹底了結?」

尚克爾的語氣變了,新的語氣足以嚇到所有不知道他是誰的人。對於尚克爾和他的同夥而言,消除怨恨的唯一方式就是殺人,他也因此在監獄裡度過成年後的大部分人生。斯特萊克一直覺得,他能活到三十多歲簡直不可思議。

「我只想知道他在哪兒。」斯特萊克表示否定。

他懷疑尚克爾尚未聽說人腿的事。在尚克爾的世界裡,人人都只知道與個人利益相關的新聞,而且新聞是靠口頭傳達的。

「我幫你問問。」

「價錢還是老樣子。」斯特萊克說。他和尚克爾早就商量好有價值的信息值多少錢。「還有——尚克爾?」

這位老朋友一旦走神,就會毫無預兆地掛電話。

「還有啊?」尚克爾說,聲音從遠變近。他確實像斯特萊克想像的那樣,以為對話結束,把手機拿開了。

「嗯,」斯特萊克說,「挖掘工馬利。」

電話里的沉默充分證明,正如斯特萊克從來沒忘記過尚克爾是什麼人,尚克爾也同樣沒忘記過斯特萊克是什麼人。

「尚克爾,我現在說的話僅限你我之間,和其他人無關。你沒跟馬利聊過我的事吧?」

尚克爾沉默片刻,用最危險的語氣說:

「我他媽為什麼要跟他聊你?」

「我就是問問。下次見面再跟你解釋。」

危險的沉默還在繼續。

「尚克爾,我出賣過你嗎?」斯特萊克問道。

這次的沉默較短。然後尚克爾用斯特萊克所認為的普通語氣說:

「嗯,好吧。惠特克,嗯?我問問看,本森。」

電話掛了。尚克爾從來不說再見。

斯特萊克嘆了口氣,又點了根煙。這一趟出來毫無意義。他打算抽完這根本森—赫奇牌香煙,就回去坐地鐵。

車站外面是一片混凝土廣場,周圍環繞著背對廣場的建築。巨大黑色子彈模樣的「小黃瓜」樓在遠處的地平線上發著光。二十年前,斯特萊克一家在白教堂站短暫居住時,那座大樓還不存在。

斯特萊克環顧四周,沒有感到任何懷念或歸屬感。他已經不記得這片混凝土和這些面目模糊的樓。車站在他的記憶里也只是個模糊的畫面。和母親生活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太過動蕩,對不同地點的記憶混在一起。他有時會想不起哪座破舊公寓旁是哪家街角小店,哪間非法佔據的空屋隔壁又是哪家酒館。

他本想回去坐地鐵,但回過神時,發現自己正走向整個倫敦唯一讓他躲了十七年的地方:他母親死去的公寓。那是萊達結束流浪住的最後一間空屋,富爾伯恩街上一座破舊的二層小樓,離車站步行不需一分鐘。他走著,回憶自動而來。當然,他以前走過這座跨越火車線的鐵橋,在他高中應考的那一年。他還記得這條路叫卡斯爾梅因街……他的一個同學當時好像也住在這裡,一個口齒不清的女生……

他走入富爾伯恩街的範圍,放慢速度,感到眼前重疊著兩個時間的景象。以前對這個地方的模糊記憶早因他太想忘記而曖昧不清,但仍然為眼前的現實街景增添了一層褪色的重影。旁邊的樓房和他記憶里一樣破舊不堪,白色的石膏從門上片片脫落。商戶和店鋪則徹底換了模樣。他恍然覺得自己重返了某個夢境,只是布景換了。當然,倫敦的沒落街區里沒有什麼是永恆的,應時而生的商鋪脆弱不堪,開了又關,關了又開。人們要麼離開,要麼死去。

他花了一兩分鐘尋找以前的公寓門,因為他已經忘了門牌號。他最後找著了,公寓隔壁是一家賣廉價服裝的小店,中式和西式都有。他記得那裡以前是家西印度超市。門口的黃銅信箱令他心頭湧上一陣奇特的回憶。只要有人從大門進出,那信箱就會咔咔大響。

該死,該死,該死……

他用煙屁股點了根煙,快步走回白教堂路。路兩邊儘是小攤:廉價服飾,成山的庸俗塑料製品。他加快腳步,但並不知道要去哪兒,經過的一些地方又引出更多的回憶:那間撞球廳十七年前就在了……鑄鐘廠也是……記憶升起來,狠狠啃噬著他。他彷彿不小心踩到一窩熟睡中的蛇……

他母親年近四十時,開始把目標轉向更年輕的男人,而惠特克是她所有男人中最年輕的一個:惠特克跟她上床時,只有二十一歲。她第一次帶惠特克回家時,兒子已經十六歲。惠特克那時已經很有流浪氣質,金褐色的眼睛很迷人,但眼距很寬,眼圈濃重。臟髒的黑色辮子直垂到肩頭,總是穿同一件T恤和牛仔褲,身上散發出陣陣臭氣。

斯特萊克拖著沉重的步子,走在白教堂路上,腦海里隨著腳步的節奏,不停閃過同一句話:

就藏在眼皮底下,就藏在眼皮底下。

別人當然會認為是他鑽進了牛角尖,戴著有色眼鏡,不肯釋懷。他們會說,他一看見箱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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