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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a-hero in a hard-hearted game.

Blue Öyster Cult,『The Marshall Plan』

激烈比賽中的半吊子英雄。

——藍牡蠣崇拜樂隊,《馬歇爾計畫》

羅賓的尖叫聲從窗戶反彈回來,在室內激蕩。她向後退去,盯著桌上的可怖物體。那條腿瘦而光滑,膚色蒼白。她拆開紙箱,指尖划過肌膚表面,感受到那如冰冷橡膠的質感。

她剛用雙手捂住嘴,止住叫聲,玻璃門在她身後猛地打開。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的斯特萊克緊皺眉頭,襯衫的扣子沒系好,露出猩猩似的黑色胸毛。

「怎麼——」

他順著羅賓驚駭的目光望過去,看見了那條腿。羅賓感覺到他的手粗暴地抓住自己的上臂,把她帶到門外的走廊上。

「怎麼來的?」

「快遞員,」她說,任憑他推著自己上樓,「騎摩托車。」

「待在這兒別動。我去報警。」

他關上門。羅賓一動不動地站著,心臟狂跳不止。羅賓側耳聽著他的腳步聲回到樓下,嗓子里一陣泛酸。一條腿。有人送了她一條人腿。她帶著一條腿渾然不覺地上了樓。裝在包裹里的女人腿。那是誰的腿?這個人身體的其他部分呢?

她跌跌撞撞地走向最近的椅子,在裝著金屬腿的廉價塑料椅上坐下來,手指還緊按著麻木的嘴唇。她突然想起,包裹是指名寄給她的。

與此同時,斯特萊克正站在辦公室窗邊,低頭俯視丹麥街,尋找快遞員的蹤影,手機舉在耳邊。他走回桌邊檢查那個打開的包裹時,已經打通警察的電話。

「一條腿?」偵緝督察埃里克·沃德爾在電話另一頭說,「一條他媽的人腿?」

「不是我那條。」斯特萊克說。羅賓如果在場,他不會開這樣的玩笑。他的褲腿挽了起來,露出充當右膝的金屬桿。他聽見羅賓的尖叫時,正在穿衣服。

他說話時注意到,包裹里的腿和他失去的那條一樣,也是右腿。這條腿截斷的地方也是膝蓋下方。他舉著手機,更仔細地觀察那條腿,鼻孔里充滿一股類似雞肉剛化凍時的難聞氣味。白種人的肌膚:光滑蒼白,小腿上有塊存在時間不短的淤青,腿毛刮過,但颳得不算徹底。留下的毛髮顏色很淡,腳趾甲上沒塗指甲油,看起來有點臟。截斷的脛骨在周圍血肉的襯托下,泛著冰冷的白色。切斷處很利落,斯特萊克初步判斷兇器是斧子或剁肉刀。

「你說是女人的?」

「看起來是——」

斯特萊克注意到,面前的小腿上有些傷疤。那是很久以前留下的疤痕,與分屍無關。

他在康沃爾郡度過了童年時代,那時,他有多少次在背對著喜怒無常的大海時被海浪打個措手不及?不熟悉大海的人往往會忘記大海的頑固和殘忍。海水有如冰冷金屬,蠻狠地打中人的身體,人總會嚇得魂飛魄散。斯特萊克在職業生涯中無數次面對、忍受並戰勝恐懼,但這些古老的傷痕讓他一時間驚駭得喘不過氣,因為他這次真是一點準備都沒有。

「你在聽嗎?」沃德爾在電話里說。

「什麼?」

斯特萊克斷過兩次的鼻樑離女人腿的斷面只有不到一英寸。他想起一個女孩受傷的腿,他從未忘記過那幅景象……他上次見到這女孩是在什麼時候?她現在多大了?

「是你給我打電話的。」沃德爾提醒道。

「嗯,」斯特萊克說,強迫自己集中注意力,「我希望你能過來,但你如果不能——」

「我已經在路上了,」沃德爾說,「很快就到。老實等著。」

斯特萊克掛了電話,把手機放到一邊,仍然凝視著那條腿。現在他看見腿下面有張字條,字條是列印出來的。斯特萊克在軍隊里接受過偵查步驟培訓,忍住想要扯出並閱讀字條的衝動。不能污染法醫物證。他搖搖晃晃地蹲下身,讀起包裹上倒垂下來的地址單。

包裹的收件人是羅賓,他對此可一點也不高興。姓氏沒有拼錯,列印在一張白色貼紙上,姓名下面是他們辦公室的地址。這張貼紙下面還有一張紙。他眯起眼,決心不移動箱子分毫。他看到下面那張紙上寫的收件人是「科莫蘭·斯特萊克」,第二張紙上寫的才是「羅賓·埃拉科特」。

對方為什麼改了主意?

「操。」斯特萊克小聲說。

他有些艱難地站直身體,拿起羅賓掛在門後的手提包,鎖好玻璃門,上了樓。

「警察馬上就來,」他說,把手提包放到羅賓面前,「喝杯茶?」

羅賓點了點頭。

「摻點白蘭地?」

「你這兒沒有白蘭地。」她說,聲音微微沙啞。

「你找過了?」

「當然沒有!」她說,好像對她會私自翻找他的櫥櫃這種假設很生氣。斯特來克不禁微笑。「只是你——你不是那種會存著醫用白蘭地的人。」

「啤酒怎麼樣?」

羅賓搖搖頭,仍然笑不出來。

斯特萊克泡了茶,捧著自己的馬克杯,坐到她對面。他的人就是看起來那樣:大個子退役拳擊手,抽了太多煙,吃了太多快餐。他有兩道粗眉,一個被揍扁了的歪鼻子,不笑時面容陰沉,脾氣似乎很壞。他茂密的拳曲黑髮剛洗過,還沒幹透,又讓羅賓想起雅克·伯格和薩拉·夏洛克。那場爭吵彷彿是上輩子發生的事情。她上樓後,只短暫地想起過馬修一次。她一點也不期待告訴馬修今天發生了什麼。他會很生氣。馬修不喜歡她為斯特萊克工作,更不喜歡今天這樣的事。

「你看過——看過了嗎?」羅賓喃喃地說,端起熱茶又放下,一口都沒喝。

「嗯。」斯特萊克說。

她不知道該問什麼。那是一條被砍斷的人腿。這件事太可怕,太恐怖,她能想到的問題似乎都太傻,太可笑:你認得出這條腿嗎?你覺得他為什麼要把這東西寄到這兒來?最重要的是,他為什麼把這東西寄給我?

「警察會想了解那個快遞員。」他說。

「我知道,」羅賓說,「我正在回想關於他的一切。」

樓下的門鈴響了。

「應該是沃德爾。」

「沃德爾?」她警覺地重複。

「他是對我們最友好的警察,」斯特萊克提醒她,「待著別動,我去帶他上來。」

在過去一年裡,斯特萊克成了倫敦警察廳最不歡迎的人,但這並不完全是他的錯。媒體不厭其煩地報道他破案生涯里最為輝煌的兩次勝利,警方的一切努力都付諸東流,所以對他恨之入骨。但沃德爾在第一個案子里幫過他,也因此享有部分榮耀,所以兩人的關係還過得去。羅賓沒和沃德爾見過面,即便是在出庭時。她只在報紙的相關報道中見過他的照片。

沃德爾真人挺英俊,有一頭濃密的栗色短髮和巧克力棕色的眼眸。他穿著皮夾克和牛仔褲。他進屋時,沉思地望了羅賓一眼——目光飛快地掃過頭髮、身材和左手,在鑲嵌著藍寶石和鑽石的訂婚戒指上停留片刻。斯特萊克不知道自己是覺得好笑還是惱火。

「埃里克·沃德爾,」他低聲說,露出斯特萊克覺得相當多餘的迷人微笑,「這位是偵緝警長埃克文西。」

和他一起上門的是一位瘦瘦的黑人女警官,頭髮梳到腦後,綁成髮髻。她沖羅賓短暫地一笑,羅賓不禁因為另一位女性的存在而感到安慰。然後偵緝警長埃克文西才四處打量斯特萊克的卧室兼客廳。

「包裹呢?」她問。

「在樓下,」斯特萊克說,從兜里掏出辦公室的鑰匙,「我領你們去。你老婆還好嗎,沃德爾?」他一邊帶著偵緝警長埃克文西往門口走,一邊問道。

「關你什麼事?」督察回嘴。他在羅賓對面坐下,攤開筆記本。讓羅賓感到安心的是,他很快收起那種她暗自比喻為教導員似的態度。

「我走到這兒時,他就站在大門外,」沃德爾問起人腿被寄來的經過,羅賓如此描述,「我以為他是個快遞員。他穿著黑色皮衣——一身黑,只是夾克的肩上有些藍色條狀圖案。頭盔也是黑的,面罩放了下來,是反光鏡面面罩。算上頭盔,他比我高四五英寸。」

「身材呢?」沃德爾做著筆記,問。

「要我說,挺壯的,但應該也有夾克的緣故。」

斯特萊克回來,羅賓的目光不自覺地落到他身上。「我是說,不是——」

「不是老闆這種死胖子?」斯特萊克聽見前面的部分,接了話。沃德爾從不會放過挖苦斯特萊克的機會,聽到這話,小聲笑起來。

「他戴著手套,」羅賓說,沒有笑,「騎摩托用的黑色皮手套。」

「他當然會戴手套,」沃德爾說,又記下一條,「我想你大概沒注意那輛摩托車吧?」

「是輛本田,紅黑色的,」羅賓說,「我注意到車徽了,像翅膀。我猜排量是七五〇。車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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