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滿族的興起、清朝對全國統治的確立

後金政權的建立

滿族的先世一直居住在東北地區,和中原地區的關係密切。滿族的祖先肅慎,曾向周武王朝貢。後肅慎改稱挹婁、勿吉、靺鞨。靺鞨七部中的粟末靺鞨曾建立渤海國,受唐朝冊封。10世紀後,靺鞨改稱為女真。曾建立金朝,滅遼伐宋。明朝女真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三大部。滿族出自建州女真,它的直系祖先居住在黑龍江流域北岸,後來逐漸向南遷移。明朝政府設立了建州衛和建州左衛、建州右衛(史稱建州三衛)。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六世祖猛哥帖木兒即是明成祖任命的建州衛都指揮使。

《滿文老檔》中關於滿族起源的傳說稱:布庫里山麓有布勒和里湖,有三仙女浴於湖中,第三位仙女佛古倫吞食神鵲銜來的朱果,孕而生子,姓愛新覺羅,名布庫里雍順。這個神話明確記載在清朝的官書中,反映了東方原始民族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和崇尚鳥類圖騰的習俗。布庫里雍順是滿族傳說中公認的始祖,布庫里山舊說即長白山,但據《滿文老檔》所載,此山應在黑龍江以東,原江東六十四屯的東南,而那裡正是滿族直系祖先居住的地方。

南遷後的女真族經濟發展很快,從漁獵轉變為以農業生產為主。其時,建州女真分為蘇克素滸、渾河、完顏、哲陳、棟鄂等部,居住在撫順以東直至鴨綠江邊;海西女真分為葉赫、哈達、烏拉、輝發等部,居住在開原東北至松花江流域;此外還有長白部的納殷、珠舍里、鴨綠以及東海部的窩集、庫爾喀、虎爾哈等。各部分散,不相統屬,互爭雄長,明朝政府對它們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

明萬曆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以祖、父遺甲十三副起兵,開始了統一女真各部的事業。經過五年戰爭,統一了建州各部。他在羽翼尚未豐滿的時候,對明朝十分恭順,接受其所授官號,並多次親自赴北京朝貢。此後,努爾哈赤又擊敗海西女真的哈達(1601)、輝發(1607)、烏拉(1613)、葉赫(1619)等四部,基本上統一了女真各部。在戰爭過程中,努爾哈赤創建了八旗制度。八旗是軍政合一的組織,它把分散的女真族組織起來,進行生產和戰爭。努爾哈赤使子侄們分別擔任各旗的旗主。又發展經濟,促進貿易,訂立行政和法制規條,選拔人才,創製文字,設立了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明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稱汗,建國號「大金」。

葉赫

海西女真四部之一。葉赫先世姓土默特氏,本是蒙古族,後來滅掉扈倫那拉部,改姓那拉氏。明朝時,葉赫部長期稱雄于海西女真。葉赫那拉氏族與愛新覺羅氏族之間為了滿族的統治權長期爭鬥。明萬曆末年,努爾哈赤滅葉赫部。其後人在清朝多有顯達。清初第一才子納蘭性德、明珠、穆占均系葉赫那拉之後,最著名的為慈禧太后。

後金的建立威脅了明朝對遼東的統治。明萬曆四十七年(後金天命四年,1619),明軍十餘萬人分兵四路征伐後金。後金以六萬兵力於薩爾滸擊破明軍;明天啟元年(1621),後金乘勝攻取瀋陽,五年,遷都於此,後又席捲遼西大片地區。天啟六年(後金天命十一年),後金軍攻打寧遠,遭到袁承煥率領的明軍的堅強阻擊,後金軍戰敗。努爾哈赤奪取全遼的計畫受挫,這年八月因病去世。

滿族社會狀況

16世紀,遼東的女真族大體上處在奴隸社會晚期。隨著經濟文化的發展和努爾哈赤統一事業的進展,以建州女真為主的東北各族,融合和重新組織,逐步形成了新的滿族共同體。滿族已有較先進的農業,使用鐵制農具和牛耕,糧食產量豐富。17世紀初,各地遍布使用奴隸耕作的農莊(托克索)。後金政權直接控制的屯田,則帶有一定封建生產方式的因素。滿族又以採集和畜牧作為農業經濟的補充,如采參、養蜂、撈珠、捕魚、狩獵、牧馬。手工業也較發達,能製造武器和生產用具,有礦冶、紡織、煮鹽、陶瓷、造船、鑄幣等。滿族居住在明朝統治的遼瀋地區附近,和漢人經常接觸,通過朝貢和馬市,與明朝進行頻繁的貿易。

早期滿族社會基本上有三部分人組成:⑴八旗的旗主、長官、將領,這是滿族的上層統治者,佔有許多「托克索」和奴隸。⑵阿哈,即奴隸,大多是戰爭中獲得的俘虜和一部分破產淪落的民戶。⑶珠申,即自由民,大多是原來建州女真的民戶和主動歸附的其他部族,被編為八旗戰士,佔有少量土地和奴婢。

滿族進入遼瀋地區後,受先進的生產方式影響,其社會迅速向封建制過渡。後金天命六年實行「計丁授田」,將遼瀋地區許多閑廢的土地分配給滿族士兵。後來,又參照滿族原來的「托克索」和漢族在遼瀋地區的民屯,實行「編庄」。許多漢族農民受編為壯丁,每庄壯丁十三人,牛七頭,土地一百晌,其中八十晌的收穫歸壯丁自有,二十晌交公,這是奴隸制向封建制演進的重要標誌。壯丁實際上是農奴,有自己微薄的經濟,但受國家和農奴主的剝削和控制,仍無人身自由。

皇太極改制稱帝

努爾哈赤死後,八旗並立,各有實力。其第八子皇太極勢力最強,被擁立為汗,改元天聰。政權沿襲原來的原始軍事民主制,由皇太極和其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四大貝勒共同主持軍政大事。皇太極改易族名為滿洲,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

⑴集中權力。改變四大貝勒共主國政的體制,每旗設旗務大臣,與諸貝勒偕坐,共議國政。此後,又剪除或削弱了其他三大貝勒,形成南面獨尊的局面。

⑵建立和完善國家機構。後金政權原以八旗制度行使國家權力。皇太極在削弱旗主權力的同時,仿照明朝的中央集權制,建立和完善國家機構。設內三院,負責草擬詔令敕諭,頒布制度政策,參與國家機務,使之具有內閣的職能。又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理藩院為八衙門,形成了一套較完整的中央集權的國家機構,取代了八旗貝勒理政的局面。

⑶任用漢族官員、將領和知識分子。以高官厚祿招納漢官漢將,並任以實權。實行開科取士,薦舉賢才。從而增強了後金政權的實力,分化、削弱了明朝的力量。

⑷設立漢軍八旗、蒙古八旗,編製和滿洲八旗相同,直接聽命於汗,擴大了兵源,增強了戰鬥力。

⑸重新編庄。滿族佔領遼瀋地區,奴役漢民,引起反抗和大量逃亡。皇太極為了緩和矛盾,發展農業生產,將農莊重新編組。八名壯丁,編為一庄,「漢人分屯別居,編為民戶」。又清丈土地,編審壯丁,嚴禁隱匿,使大量土地改為屯地,許多壯丁成為國家控制下的民戶。這些措施促進了從奴隸制向封建制的轉化。

⑹加強法制。制定各種法律,強調秉公執法,賞罰嚴明。違犯法令,雖權貴親族亦不寬縱。

滿族在軍事上節節勝利,經濟逐漸繁榮,政治日益安定。皇太極地位日尊,遂於天聰十年(1636)在盛京稱帝,改國號為「清」,改元崇德。

明清戰爭與清軍入關

皇太極面對著三種力量,明朝、蒙古和朝鮮。即位之初,他表示願與明朝議和,以爭取時間。崇德元年,征服朝鮮,解除了後顧之憂。他又利用漠南蒙古的內部矛盾,採取「懾之以兵,懷之以德」的方針,拉攏蒙古各部封建主,集中力量打擊其中力量最強的林丹汗,並於天聰六年完成了對漠南蒙古的統一。漠北喀爾喀蒙古亦臣屬於清朝。皇太極還對黑龍江流域各部族進行招撫或征討,統一了東北全境。清入關以前,統治所及「自東北海濱(鄂霍茨克海),迄西北海濱(貝加爾湖),其間使犬使鹿之邦,及產黑狐黑貂之地……厄魯特部落,以至斡難河源,遠邇諸國,在在臣服」。

與此同時,皇太極採取奔襲騷擾的戰略,數次越過長城,繼續進攻明朝。後金天聰三年(明崇禎二年,1629)皇太極親率大軍,從喜峰口入關,圍困北京;又施用反間計,借崇禎帝之手殺袁崇煥。八年,又繞道蒙古地區入長城,攻襲宣化、大同,大掠而歸。崇德元年(1636),阿濟格率軍入居庸關,破京郊各城,軍鋒南至保定。三年,多爾袞、岳托等出兵從牆子嶺、青山關毀邊牆而入,長驅南下,明督師盧象昇戰死於冀南,清軍突入山東,攻破濟南,俘獲大量的人畜和金銀。此外,還陸續攻破明朝在旅順和皮島的據點,徹底消除了背後的隱患。

這時,明朝的軍事形勢發生進一步變化。李自成、張獻忠的農民起義軍轉戰中原,聲威日盛。明朝兩面受敵,左支右絀。皇太極乘機在崇德五年至八年(明崇禎十三年至十六年)大舉用兵,奪取了明朝重兵設防的錦州、寧遠地區,掃除了進入山海關的障礙。

崇德八年,皇太極突然病逝,清政權在繼承問題上發生糾紛。皇太極的長子豪格與努爾哈赤的第十四子多爾袞爭立,經調和解決,由皇太極的第九子、年僅六歲的福臨(即清世祖福臨)即位,改元順治,而以兩個叔父多爾袞和濟爾哈朗輔政。後來,多爾袞的權勢日盛,稱皇父攝政王。

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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