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

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水平的提高

在明朝,農耕工具的品種較前更多,農民在耕耘、選種、灌溉、施肥、園藝各方面都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大量的荒地被墾闢,主要的農作物有稻、麥、稷、粱、菽、桑、麻和棉花等。江南、湖廣、四川等地是稻米的高產區。福建、浙江有雙季稻,在嶺南、海南有三季稻。在河北、河南等地也開墾了很多的水稻田,一般稻田的產量為兩石或三石,有些地區達五六石。宋末元初國內開始植棉,明朝棉花的生產已遍於天下。國外引進的新的農作物有番薯、煙草、玉蜀黍。番薯、玉蜀黍的傳入和普遍種植,對農業發展有重大意義。明中期開始種植煙草,很快就遍布全國,到明末北土亦多種之。落花生已開始逐漸推廣。桑、麻、茶、甘蔗、荔枝、龍眼、藍靛、杉漆等農業經濟作物擴大了耕種面積,為手工業生產提供了更多的原料。

明朝的河北遵化、山西陽城、廣東佛山、福建尤溪、陝西華州(今華縣)、安徽徽州(今歙縣)等地出現了規模較大的冶鐵、鑄鐵業。遵化和佛山的鐵冶尤為著名。開採礦石已用火藥爆破法,鼓風器亦採用了較先進的有活塞和活門裝置的木風箱。冶鐵技術的改進和民營鐵廠的出現,使鐵的產量有較大增加,促進了農業、手工業的發展。

突出反映手工業工人高超技巧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手工業是絲織業和棉紡織業。在江南五府地區(蘇、松、杭、嘉、湖)和潞安(今山西長治)、福州、南京、成都等地的絲織業中,專用的工具品種繁多,花機高一丈五尺,結構比過去更為複雜,在蘇州市場上出售的織機有專織綾、絹、羅、紗、綢等各類織物的機種。弘治時,福州的機工改進織機,稱改機。提高了絲織業的質量和生產效率。棉紡織業是遍及全國的家庭副業。其中江南的松江布名聞天下。經過農民和手工業工人的長期生產實踐,出現了腳踏的紡車和裝腳的攪車(一種軋棉花去籽的工具)及各種改制的織布機。

明代中後期,制瓷業規模很大,其中心是景德鎮。此鎮的制瓷業在宋元基礎上繼續發展,產品豐富多彩,如成化、嘉靖、萬曆時期所產的各種青花和彩釉瓷器,以及薄胎純白瓷器都十分精美,聞名中外。明後期景德鎮的官窯約五十八座,民窯達九百座,民窯產品有的甚至超過官窯。此外,浙江處州、福建德化、河南禹州、北直隸曲陽、南直隸宜興等地,制瓷業也有相當規模。

明代的榨油業、造紙業、印刷業、製糖業、制茶業和漿染業也比以前發達。制煙業成為新的手工業部門。但總的說來,明代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比較緩慢,農業和手工業工具與宋元時期相比相差很小,各個地區生產的發展也很不平衡,農民和手工業工人普遍過著貧窮困苦的生活,無力擴大生產。

社會分工的進一步擴大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手工業脫離農業獨立發展的趨勢比以前更加明顯,手工業部門內部的分工也更加複雜,出現了採礦工業和加工業的分工,原料產地和手工業地區彼此互為市場,促進了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除蘇、杭等城市發展起來的絲織業外,在江南五府的各個鎮市中,以織絹為生的機戶愈來愈多,有的人已從農業中分離出來,如嘉興王江涇鎮「多織綢收絲縞之利,義務耕績」,濮院鎮人「以機為田,以梭為耒」,蘇州的盛澤、震澤、黃溪等市鎮更是「有力者僱人織挽,貧者皆自織,而令其童稚挽花」。

另一些地區的農民,不少人專門從事農業經濟作物的生產,以供應絲織手工業的需要。如湖州(今屬浙江)的農民專植桑養蠶,以至桑麻萬頃。湖絲成為蘇、杭、福州、成都以及其他新興絲織業各城鎮的主要原料。僅次於湖絲的還有四川保寧(今閬中)的閬繭。閬繭不僅為本地所需,而且銷售到吳越和以織潞著名的山西潞安(治今山西長治)。

棉紡織業亦然。在松江城郊,有些農民以織布為專業,在這裡有專以織布為生的機戶,有從事棉花加工的彈花和軋花作坊,有從事棉布加工的踹坊(踏布、壓布的作坊),還有新興的棉布再製品的行業如制襪業等。有的商人把松江的棉布運往蕪湖漿染,當時「織造尚松江,漿染尚蕪湖」,蕪湖已成為漿染棉布的中心。為了供應松江等地棉紡織業的需要,河北、山東、河南等地的一部分農田,大量種植棉花。

制鐵業方面,廣東佛山鎮的制鐵業已分為「炒鑄七行」,擁有大量的耳鍋匠和鋸柴工,其所需原料鐵板多來自廣東西部的羅定、陽春、陽江各縣,說明了制鐵業和冶鐵業的分工。

某些手工業內部的專業分工,也比過去更加細密。明朝中葉以後,蘇州的絲織業有織工數千人,染工亦數千人。在織工中,又有車工、紗工、緞工、織帛工和挽絲工的分工。織綢有打線、染色、改機、挑花等工序。景德鎮的制瓷工業有淘土、制坯、滿窯、燒窯、開窯等一系列的分工。石塘鎮的造紙業有紙工兩千餘人,在一座槽房內,就有扶頭、舂碓、檢擇、焙乾等分工。徽州的冶鐵業,「煽者、看者、上礦者、取鉤(礦)砂者、煉生者而各有其任,晝夜輪番四五十人,若取炭之夫、造炭之夫又不止是」。這一切都反映了當時一部分手工作坊或工場的生產規模和專業分工,這些作坊和手工工場都是民營的,無一不與商品市場相聯繫。

在明朝,社會分工雖有一定的擴大,但農業和手工業的結合還很頑強。農村的基本分工主要是「男耕女織」或「以織助耕」。絲織和棉紡織業,以及製糖、染色、煉鐵、造紙等,大部分還是家庭的副業。在城市內儘管也存在著各種手工業作坊,但商鋪與作坊往往合在一起,手工業內部的分工還不很明顯。封建國家的壓榨、勒索和行會對小商品生產者的排斥,嚴重阻礙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發展。

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

由於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社會分工的加強,從明朝中期以後,商品貨幣經濟有了顯著的發展。

商品市場擴大。棉花、生絲、蔗糖、綢緞、紙張、鐵器、瓷器以及各種手工藝品,大部分已成為商品,在市場上廣泛流通,有的行銷到少數民族地區,甚至遠銷日本、南洋、南美洲等地。由於農業經濟作物的普遍種植和手工業、商業的發展,很多地區對糧食的需要和依賴也日益增加。如蘇州嘉定(今上海嘉定)「縣不產米,仰食四方」,北京「九門一閉則煤米不通,一日無煤米則煙火即絕」,而「楚中穀米之利,散給海內幾遍」。糧食更多地成為流通的商品,有力地排斥了自然經濟,逐漸突破封建地方性所造成的封閉狀態。

國內外市場的擴大為商人創造了更大的活動空間,商業資本比過去更加活躍。在工商業發達的城鎮中聚集著大批商人,其中徽商、西商和「蘇杭大賈」又分成各種商幫。這些商人主要從事糧食、絲棉織品、鹽茶、木材和典當等業,也有從事奢侈品轉販的,間或也有一小部分商人投資於手工業。這些現象的出現,是商品經濟迅速發展的重要標誌,也是以前所罕見的。

隨著工商業的繁榮,明中期在工商業城市,如長江和運河沿岸的杭州、蘇州、南京、揚州、漢口、蕪湖、臨清,東南沿海的福州、漳州、廣州等以外,還湧現出一大批新興小城鎮,如蘇州的盛澤鎮、震澤鎮,嘉興的濮院鎮、王江涇鎮,湖州的雙林鎮、菱湖鎮,杭州的唐棲鎮,松江的楓涇鎮和朱家角鎮等。這些鎮市都以絲織業或棉織業著稱,其人口構成,不僅有土著居民,更多的是外來商賈、小手工藝者和被人僱傭的手工業工人。此外,以鑄鐵業和絲織業著稱的佛山鎮和以商業著稱的漢口鎮也發展起來,以制瓷業著稱的景德鎮,在宋元的基礎上更加繁榮。

在貨幣方面,明初使用的貨幣有制錢和寶鈔兩種,錢為銅幣「洪武通寶」等,鈔為紙幣「大明通行寶鈔」,金銀嚴為禁止。至明中葉,原被禁止的白銀異軍突起,成為主要貨幣,而寶鈔卻漸被廢棄,銅幣雖然保存下來,但只是當作一種輔助性的貨幣而起作用。明中期以後貨幣材料發生上述變化的原因是「鈔太虛」,這使掌握造幣權的統治者可以隨意濫發,從而造成通貨膨脹,引起人民反對;另外也由於「錢賤而不便大用」,這使大宗交易中不得不丟開它而另尋適用者。與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商業交換的需求相適應,明中期,白銀作為支付和交換手段,在市場上更為廣泛地流通,數量和範圍都超過了宋元時期。隨著對外經濟往來的增多,西班牙銀幣也大量從呂宋(今菲律賓)等地流入。明末,日本、安南(今越南北部)等地也向中國輸出白銀。明統治者到正統時不得不放鬆金銀之禁,並且先後把田賦、徭役、商稅、手工業稅、海關稅的大部分都改為用銀折納,官吏的薪俸、國庫的開支也多用銀支付。這時在江浙、杭州、松江和廣東南海等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或種植經濟作物的某些地區,已零星地出現折租,即佃戶把租糧按市價摺合成銀兩向地主付租,屬於封建國家直接控制的土地如皇莊、王莊或官莊,也大部分徵收銀租。官府匠戶限役也逐漸改為交納匠班銀,這樣,匠戶對封建國家的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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