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國 五代十國時期的社會經濟

華北地區社會經濟的嚴重破壞

唐末以後,黃河流域中下游地區受到割據藩鎮和五代各朝長期混戰的嚴重破壞。如蔡州秦宗權所到之處,肆意燒殺,中原地區千里沒有人煙。朱溫與時溥連年交戰,徐、泗、濠三州人民不能進行農業生產。朱溫戰敗河北劉仁恭時,自魏州至滄州(今河北滄州東南)五百里內死屍遍地,其中定州(今屬河北)一戰,就殺死了六萬多人。後梁與晉之間連年戰爭,使今晉南豫北不少地方「里無麥禾,邑無煙火」。後梁還數度決開黃河以阻擋晉兵,致使今河南、山東廣大地區洪水泛濫,造成了巨大的災難。唐代繁榮的東都洛陽迭經戰亂,變成了瓦礫堆,荊棘叢生,在籍的民戶還不滿一百戶。後唐以來,華北平原地區又不斷遭受契丹侵擾,盧龍鎮所屬諸州均遭摧殘。後晉時,契丹騎兵深入中原內地,所過之處焚掠一空,千里內「民物殆盡」。開封至洛陽數百裡間人煙稀少;相州民被殺死十餘萬人。河中(今山西永濟西)與鳳翔等鎮在後漢時發動叛亂,戰死餓死的屍體有二十萬具以上。自黃巢起義失敗以後,在長達六七十年內,大小戰事不停。華北地區的兵役和各種勞役異常繁重。統治者視人命如草芥,無辜群眾常遭慘殺。戰爭破壞和苛重賦役促使人民數以萬計地餓死或流徙他處。北漢的十二州,盛唐時有二十八萬戶,而在北漢亡國時僅有三萬餘戶,約為盛唐時戶口的八分之一。

南方農業經濟的發展

唐末以來,南方雖也不免遭到戰爭的破壞,但在十國時期,相對華北而言,南方的重大戰事較少,政局也比較安定,有利於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

自漢魏六朝以來,成都平原和太湖流域社會經濟持續發展。蜀地富庶,前、後蜀時內部相對穩定,又注意興修水利,「廣事耕墾」。褒中一帶還興辦了屯田,農業生產比較發達。吳、南唐、吳越所在的長江中下游地區,大批荒地得到了開墾。吳越在浙東沿海修築了捍海石塘,以防海潮侵襲;又募民開墾荒田,免徵田稅,使錢塘成為東南的富庶地區。南方各國多注意水利建設,對農業生產有利。蠶桑絲織業比以往有了很大發展。過去,福建地區生產落後。唐末,王氏兄弟進據以後,注意保境息民,寬刑薄賦,勸民農桑,進一步發展茶葉生產,又獎勵海上貿易,使福建經濟面貌大為改觀。自東晉南朝以來,湘江中下游地區的生產已有一定發展。馬殷進據湖南後,對湘中、湘西的開發又取得新的成就,糧食產量顯著增加,茶業也有一定的發展。楚國令百姓植桑養蠶充作賦稅,又開始種植棉花。唐末,北方大亂,不少人「以嶺外最遠,可以避地」,遷至南漢統治地區。「五十年來,嶺表無事」,長期安定的環境有利於發展生產,府庫逐漸充實。在中國,州縣的設置常和所在地區人口的增加、生產的發展密切相關。《太平寰宇記》所載五代十國時期全國新置五十九縣,絕大部分是在南方,如蜀置五縣,吳越設五縣,閩增設十三縣,南唐新置二十六縣(其中有十八縣在今江西境內)。北宋統一南北時,原後周和北漢所在的華北地區約一百萬戶,而南方九國所在地區已有二百三十萬戶,這顯示了南方農業經濟已有長足的進步。

工商業的新發展

諸國混戰雖然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但社會生產並未中斷。即使在華北地區,後梁建國初和後唐明宗在位時,都曾分別採取某些恢複生產的措施。後周時,手工業如紡織(絲織、麻織)、造紙、制茶、曬煮鹽等生產也有所發展。瓷器製造和雕版印刷業的成就尤為突出,南方和北方都有精製的秘色瓷器,也都出現了雕版印刷。那時候,諸國林立,兵禍連年,商貿往來受到了嚴重影響。如蜀國法令規定「不許奇貨東出」,後周規定販運食鹽不得逾越漳河。但是,通商貿易、互通有無是大勢所趨。華北需要的茶葉經常通過商人南來販運,南方茶商的行蹤也遠至河南、河北,他們販賣茶葉,買回繒纊(古代對絲綢和絲棉的統稱)、戰馬。江南人所需的一部分食鹽也依賴華北供應。北方諸國從契丹、回鶻、党項買馬,蜀向西邊各少數族買馬。南方的吳越、南唐、楚、南漢等國以進貢方式和北方進行貿易。吳越、閩國與北方的貿易主要是通過海路。那時,對外貿易也很興旺,東自高麗、日本,西至大食,南及占城(今越南中南部)、三佛齊(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南部),都有商業往來。明州、福州、泉州、廣州都是外貿重要港口。吳越、吳國和南唐從海外輸入「猛火油」 使用,還從海道再輸往契丹。

茶的起源

古代茶事文獻和近年植物學調查資料證明,茶樹原產於中國。唐代陸羽在其所作世界上第一部茶葉專著《茶經》中稱:「茶者,南方之嘉木也」,指出茶樹產地在中國南方。雲貴高原存在大量野生茶樹,並在樹型、葉態和花、果實、種子的形態上存有種種變異,可認為茶樹的起源中心當在中國西南的雲貴高原一帶。早在原始社會至奴隸社會時期,茶已被用作治病的藥物和供神的祭品。茶被用作飲料和成為商品,在中國也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隋唐五代時期,中國的飲茶風俗和種茶技術先後傳入日本,9世紀20年代傳入朝鮮。

賦役剝削苛重

五代十國時期社會經濟雖然在某些地區有所發展,但一些國家的賦役征斂還是相當苛重的。當時,仍沿用唐制,夏秋兩征。各國時常檢核農民的現墾耕地,據以確定歲租額。但官吏和地主往往相互勾結,以致賦稅負擔貧富不均。與唐朝相比較,額外收耗名目繁多。後唐時,官府規定收耗數額是每斗稅谷加收一升,後漢時增至兩升;雀鼠耗是每斗加收兩升。有的官府大斗收進,小斗輸出,結果百姓每輸一石租須納一石八斗糧。封建國家甚至向農民「預借」夏秋稅,有的官府在饑荒和蝗災之年,仍分派使臣到處搜刮民谷,逼使數十萬民眾餓死,流亡不可勝數。兩稅以外,還有按人徵收的丁口錢、鹽錢;按畝攤派的麹錢、農器錢、牛皮稅等;又有鹽鐵稅、茶稅、屋稅、鞋錢等雜稅。州郡官吏常常增益賦調,縣吏向里胥厚斂,里胥便重征於民,名目繁雜,稅率屢增。隨著商貿的發展,各國多重征商稅,並有過稅和住稅之分,這種辦法為北宋所沿襲。

由於戰爭頻繁,人民的兵役負擔沉重。劉仁恭在幽燕徵發十五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男子自備軍糧從軍,共得二十萬人。北漢規定十七歲以上的男子皆入兵籍為兵。南唐曾強令老弱以外的人全部從軍。吳越錢俶「盡括國中丁民」為兵。湖南馬希萼調發朗州全部丁壯為鄉兵。閩國後期發民為兵,力役無節。當時,為了防止士兵逃亡,特在士兵臉上刺字記其軍號,以便各地關津識認,追捕逃兵。另外,各地都征派男、女從事運輸,無數人畜累斃途中。朱溫攻打青州王師範時,甚至把徵發來堆積攻城土山的民丁、牛驢一起掩埋在土山中。兵役以外,各種名目的土木修建勞役也層出不窮。後唐庄宗盛暑修建營樓,「日役萬人」。荊南修理江陵外郭,驅兵民萬餘人從役。閩主建築寺觀宮殿,「百役繁興」。賦役嚴重,使戰亂破壞嚴重的北方社會經濟難以復甦,也大大阻礙了南方經濟發展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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