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唐朝後期的社會經濟

唐朝後期藩鎮戰爭連綿不斷,社會經濟只能緩慢地恢複和發展,始終未能重現開元年間的全盛景象。安史之亂結束之初,中央所能掌握的戶口僅三百萬戶左右,相當於天寶年間的三分之一。建中元年(780)實行兩稅的客戶落籍,經過整頓,增加至三百八十餘萬戶。到唐武宗會昌年間(841~846),國家掌握的也不過四百九十餘萬戶。戶數大減於盛唐,固然與強藩巨鎮不申戶籍和逃戶大量存在有關,但也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經濟狀況今非昔比。不過,在這樣的不利條件下,勞動人民仍然在生產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南方農業的發展

各地經濟的恢複和發展是很不平衡的。北方戰爭頻繁,社會生產時興時衰;南方兵燹較少,加之北方人口部分避難南徙,增加了那裡的勞力,因而經濟成就遠比北方顯著。在水利建設方面,南方興修了不少陂、塘、堤、堰,其中著名的如句容(今屬江蘇)復置的廢塘絳岩湖,周圍百里,開田萬頃;洪州(今江西南昌)一帶築堤以捍贛水,用斗門節水灌注陂塘近六百個,開田一萬二千頃;其他如常州、湖州(今屬浙江)、明州及越州(今浙江紹興)等地都興修了溉田以千頃計的大型水利工程。水稻種植在南方進一步發展,已經採用插秧移植的技術。隨著稻麥複種制的開始推廣,畝產量有明顯的提高。

植茶的發展對南方經濟的上升具有重要的意義。唐代名茶達二十餘種之多,遍產於長江上下游很多州縣及福建等地。江淮、祁門等地經營茶業的人很多。私營的茶園或則僱農民採摘,或則出佃收茶租。官茶園則徵發茶農從事生產。茶葉是經濟作物,茶業的發展必然推動商品經濟趨向繁榮。唐代後期茶葉不但販運於全國各地,而且也是輸往少數族地區和國外的主要商品。

北方農業生產的徘徊遲滯與南方農業生產的穩步發展使得江淮一帶成為全國的重要糧食產區。在河朔藩鎮不供貢賦的情況下,中央政權就只能主要依靠東南的浙江東、西,以及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提供賦稅,其中尤以今蘇南、浙江一帶最為重要。漕運在唐代後期成為國命所系的大事,與江淮地區農業的發展是密切相關的。

南北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引起了戶口數的此消彼長,亦呈現不平衡狀態。茲據《元和郡縣圖志》將長江流域部分州的戶數變化情況列表如下:

從上表可以看出,在全國編戶銳減中,江南很多州的戶數猛增,其中最突出的如襄州、饒州均增加約兩倍,這確實是江南經濟上升的反映。但值得注意的是,戶數大增的州都在長江中游一帶,下游除蘇州略有增加外,其餘各州均趨減少,有的地方減少的數字還很大,說明南方戶口的增減也是不平衡的。

南方手工業的發展

唐代後期手工業在南方也呈現上升趨勢。取江南道、劍南道各州的土貢資料加以比較可以看出,隨著年代的推移,所貢絲織品的質量越來越高,數量越來越多。其中淮南、吳越、宣州等地的產品尤為名貴。南方種桑養蠶的進一步發展和普及,是絲織業發展的重要條件。民間大量植桑對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也非常有利。造紙業在唐代後期有長足的進展,著名的產地也多在南方,如杭州、婺州(今浙江金華)、衢州、越州、信州(今江西上饒)等地均盛產藤紙,韶州(今廣東韶關西南)用竹造紙,開闢了以後竹紙發展的道路。蜀人造紙還特重染色,能製成著名的「十色箋」。襄州(今湖北襄陽)善制漆器,稱為「襄樣」,亦為南方重要的手工藝品。造船方面,當時已能製造「輪船」,用人力踏輪車轉動,好像掛帆席一樣便於航行。史籍記載,代宗、德宗之際鉅賈俞大娘,擁有可載米萬石的大型航船,操駕之工達數百人之多。當時中國造的海船,有的大於外國的番舶。唐代後期制瓷業也有新的進展,已發現的這一時期的瓷窯近三十處,遍佈於今十個省。施釉技術有所提高,普遍使用護胎釉,而且彩釉較多。瓷器的造型種類比前期明顯增加,裝飾手法亦有改進。瓷器使用日益普遍,逐步取代金銀器。

唐代後期私營手工業作坊有日益增加的趨勢。隨著中央集權的瓦解和唐政權的衰落,官營作坊逐漸削弱,但統治者對手工業品貢戶的剝削卻無疑有所加重。生產領域中各種類型的手工業作坊在配置上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變化。

後期的商業

當時商業的繁榮既與部分地區商品生產的發展有關,也與土地兼并造成的下述條件有關,如官僚、地主、商人日益富裕,對奢侈品的需求有所增加,刺激了轉運貿易發展,而農民紛紛破產,被迫捨本逐末,轉化成小商小販。在商業病態繁榮中,官商合流的傾向比前期大大加強了。有的節度使也大肆從事商業活動;有的富商巨賈則賄賂官員牒補列將,甚至能升於朝籍。劉晏所說「如見錢流地上」,反映了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

商業的繁榮首先反映在城市經濟的發展方面,最明顯的表現是坊市隔限的制度開始有所突破。史載,貞元(785~805)時長安除兩市外,在「要鬧坊曲」之處亦有貨賣用物的商販。《唐闕史》亦載,京師宣陽坊設有彩纈鋪。城中兩市店鋪鱗次櫛比,數量大增,如會昌年間長安失火,延燒東市曹門以西的十二行,四千餘家。揚州是南北交通樞紐,麇集著大量的客商,不少節度使也在該城列置邸肆,從事商業活動。成都是西南一帶的重要商業城市,與揚州處於相等的地位,時稱「揚一益二」。在大城市長安、汴州及揚州等地都出現了夜市,千燈照雲,商客紛紛,一派繁盛景象。隨著城市商業活動的增加,出現了為商人服務的櫃坊,商人可以在櫃坊存放錢物,稱作「僦櫃」。櫃坊向客商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並可根據商人所出的憑據代為支付錢貨,這就使商人之間買賣商品時免除了現錢交易的麻煩。商品數量的增加和商品流通的頻繁是導致櫃坊產生的根本原因。邸店是商人存放大批商貨和居住的場所,雖然北朝以來早已出現,但至唐代後期有進一步發展。

唐代後期還出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匯兌。商人可在長安把錢幣交付各道的進奏院或諸軍、諸使、富家,領取一種文券,執持文券輕裝以赴四方,憑文券在各地合券,提取所匯錢幣,稱作「飛錢」或「便換」。飛錢的產生既與商業的發展有關,也與兩稅法實行後物價下落引起的錢荒有關。不少地方官因境內缺錢而下令禁錢出境,大大妨礙了轉運貿易,因而商人就以匯兌的方式克服錢幣過境的困難。唐王朝曾一再下令禁止與商賈便換,力圖把匯兌業務全部壟斷在官府手中。唐朝末年,由於江淮商賈憑官府文牒而不能如數提取所匯之錢,便換失信於民,遂自行停廢。

在唐朝前期,集市貿易雖然存在,卻不普遍。到唐代後期,由於農村小生產者與商品經濟的聯繫有所加強,所以集市貿易在城市以外有明顯的增加。這種集市,在江淮一帶稱草市,在西蜀稱亥市和蠶市,北方則稱為集。在集市上販賣的商品多是農具和農副產品,由於需要適合農民的生產節拍,故貿易均定期舉行。有的集市則開始有商人定居,有的甚至因發展迅速而被置為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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