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 北齊

北朝之一。高洋所建。歷六帝,共二十八年(550~577)。武定五年(547),實際掌握東魏政權的高歡死後,長子高澄繼續掌政。不久高澄遇刺身亡,弟高洋繼承。八年,高洋代東魏稱帝(即齊文宣帝高洋),國號齊,建元天保,建都於鄴,史稱北齊。

北齊繼承東魏所控制的地盤,佔有今黃河下游流域的河北、河南、山東、山西及蘇北、皖北的廣闊地區。有戶三百萬、口兩千萬。天保三年(552)以後,齊文宣帝高洋北擊庫莫奚,東北逐契丹,西北破柔然,西平山胡(屬匈奴族),南取淮南,勢力一直伸展到長江邊。他在位期間是北齊國力鼎盛的時期。當時,農業、鹽鐵業、瓷器製造業都相當發達,是同陳、北周鼎立的三個國家中最富庶者。

北齊繼續推行了均田制。按照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564)令的規定:京師鄴城周圍三十里內的土地,全部作為公田,按照級別授給「代遷戶」(北魏遷都洛陽時,原代京舊戶隨之遷入洛陽,稱代遷戶)中的各級官吏和羽林虎賁;三十里外百里以內的公田,則授給與「代遷戶」相應級別的漢族官吏和漢人充當的羽林虎賁;百里以外的州郡推行均田制。北齊的均田制大體與北魏相同而略有變化:北齊取消了受倍田的規定,但一夫一婦的實際受田數,仍相當於倍田;北魏奴婢受田沒有限制,北齊則按官品限制在三百人至六十人之間。還規定了賦稅:田租、戶調以床(一夫一婦為一床)為計算單位。一床調絹一匹,綿八兩;凡十斤綿中,折一斤作絲;墾租二石,義租五斗。奴婢准良人的一半;牛調二尺,墾租一斗,義租五升。未娶妻者,輸半床租調。百姓為了減輕負擔,多報未娶,如陽翟(今河南禹州)一郡有戶數萬,戶籍冊上多無妻子。

北齊特別是其後期的統治者,自皇帝至各級官吏,多昏庸殘暴,狗馬鷹亦得加封官號。齊後主高緯不理政事,整天彈唱作樂,揮霍浪費,不惜民力。政治腐敗,貪污成風。後主甚至把地方官職分賜寵臣,讓他們出賣。賦斂日重,徭役日繁,造成人力竭盡,府庫空虛。廣大農民在苛重的賦役下,逃亡者十之六七。階級矛盾日趨尖銳,小規模的農民反抗鬥爭不斷發生,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更加表面化。當北齊政權日趨腐朽之時,關中的北周政權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國力日益強盛。承光元年(577),北齊為北周所滅。

(盧開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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