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國 少數族政權與漢族士庶的關係

各少數族政權是在眾多漢人居住的地域上建立的,為了鞏固其政權,各族統治者無一例外地都力圖取得固有封建勢力的合作。後趙石勒頒布法令,不準侮辱「衣冠華族」(即士族),並恢複為士族服務的九品官人法,派遣專職官員掌管士族定品和參加選拔。對於漢族人民,石虎是個非常殘暴的異族君主,蓄意「苦役晉人」,作為消除反抗力量的措施;另一方面他也尊重傳統的士族特權,不僅繼續承用九品官人法,並且下令被征服的前趙境內(雍、秦二州)士族也給予免役和優先選任官吏的權利。遼河流域湧入大量流人,因此前燕政權之始就任用作為流人首領的中原士族參加統治,有的甚至領兵征伐。以後前燕分支後燕、南燕也都承用這一「以漢制漢」政策。後燕慕容寶曾「定士族舊籍」,前秦苻堅也恢複「魏晉士籍」,其目的都在於區別士庶,一面承認士族的免役特權,又一面清除擠入士族行列的庶族,以免減少勞役徵發對象。以上舉的只是一些明顯事例,其他各少數族政權在不同程度上都有跡象表明他們對於士族特權的尊重,也都吸收士族豪門參加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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