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整齊制度

秦始皇以原來秦國的制度為標準,整齊劃一全國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圖儘可能消除由於長期分裂割據造成的地區差異,以利統一。

戰國時期,各國文字的基本結構雖然相同,但字體繁簡和偏旁位置卻有差異。李斯受命統一文字,他以秦國的文字為基礎,參照六國文字,制定小篆,並寫成範本,在全國推行。當時還流行一種書法,叫作隸書,比小篆更簡便。

秦始皇廢止戰國時各國形制和輕重大小各不相同的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二十兩)為單位;以秦國舊行的圓形方孔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秦始皇用商鞅時制定的度量衡標準器,來統一全國的度量衡。今見秦朝權量,都刻有始皇二十六年(前211)頒布的統一度量衡的詔書。這種權量出土多,分布廣,長城以外也有發現,可見統一度量衡是認真有效的。秦始皇還用法律規定了度量衡器誤差的允許限度。他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畝。不過二百四十步為畝的制度實際上只行於舊秦,可能還有舊趙境內,東方許多地區仍以百步為畝,直到漢武帝時期為止。

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一,為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促進了統一國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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