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防止封建割據的措施 焚書坑儒

長期分裂局面造成的影響,使秦始皇非常關心六國舊地的動靜,擔心六國舊貴族圖謀復辟。為了防止割據的再現,秦始皇把六國富豪和強宗十二萬戶遷到咸陽,另一部分遷到巴蜀、南陽、三川和趙地,使他們脫離鄉土,以便監視。他把繳獲的和沒收的武器加以銷毀,在咸陽鑄成十二個各重千石的鐘鐻銅人。又下令「墮壞城郭,決通川防,夷去險阻」,儘可能消滅封建貴族依以割據的手段。為了控制廣闊的國土,特別是六國舊境,秦始皇還修建由首都咸陽通到全國各地的馳道,東窮燕齊,南極吳楚。他自己多次順著馳道巡遊郡縣,在很多地方刻石記功,以示威強。為了加強北方的防務,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又修築由咸陽經過雲陽(今陝西淳化西北),直達九原(今內蒙古包頭西)的直道,塹山堙谷千八百里。在西南地區,還修築了今四川宜賓以南至雲南昭通的五尺道,於近旁設官進行統治。

秦始皇對分裂割據的思想和政治傾向,也進行了鬥爭。當時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復辟貴族割據局面,他們「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引證《詩》《書》百家語,以古非今。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請求焚毀《詩》《書》,消滅私學。他建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秦始皇接受了這一建議,於是就發生了焚書事件。第二年,為秦始皇求仙藥的方士有誹謗之言,又相邀逃亡,秦始皇派御史偵察咸陽的儒生方士,把其中被認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在早期封建社會的歷史條件下,在統一與分裂激烈鬥爭的年代,秦始皇用焚書坑儒手段來打擊貴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書坑儒摧殘文化,是極其野蠻殘暴的事,對於古文獻的保存和學術的傳授,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秦始皇施政定製雖已兼采陰陽等家思想,但根本上是以法家思想為依據。焚書坑儒以及「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等,更突出地反映了他的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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