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農業

從很早的古代起,聚居在黃河兩岸的夏部族,就已經以農業生產作為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之一。到了夏代,農業有了明顯的進步。水利是農業的基礎。鯀和禹曾相繼治水,其治水區域大致在當時夏部族聚居的中原地區,即今河南省和山西省南部。有人認為主要在今伊、洛河流域,濟水流域和潁、汝河上游,以及山西省晉南的汾水和澮水流域。禹治水以導為主,依據地勢高低排除積水和疏浚滯淤,使原來的沼澤「渥地」改變成「桑土」良田。結合河南豫西地區的考古發掘材料看,原始氏族社會末期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早期的人們聚落遺址,還多分布在淺山區和丘陵地區河谷兩岸的台地上,而龍山文化中期與晚期的聚落遺址,不但數量較前顯著增多,而且在靠近河岸兩側地勢比較低的地帶,特別是在河南豫東大平原地區,也多有分布。這很可能和禹治理水患,使農業生產發展有關。《論語·太伯》說禹「儘力乎溝洫」,《國語·周語下》「嘉祉殷富生物」和「養物豐民人」,都是追述夏禹的治水,不僅減少了洪水泛濫的災害,而且又引水灌溉農田,使夏代的農業有了很大的發展。農業的發展,為鞏固夏王朝的統治,奠定了物質基礎。

夏代農業生產工具以木石工具為主,兼有一部分骨器與蚌器。出土的石制農業生產工具中,石鏟和石刀的數量為多。石鏟皆為扁長方形,多在中部鑽有一個或兩個圓孔。這種帶孔石鏟安上直柄可作掘地翻土的石臿,綁在前端帶有鉤狀的木柄上,就可作為松地鋤草的石鋤。鋤耕用於農業生產,無疑是提高農業生產水平的重大變革與改進。用於收割農作物使用的工具中,以石刀數量最多,石刀較以前的改進之處也是在石刀中部鑽出一個或兩個系綁木柄用的圓孔。工具的改進,使夏代的農業生產得到明顯的提高。

河南豫西龍山文化中晚期出土的陶器中,有較多製作精緻的斝、鬶、盉、觚、杯、小壺等酒器。文獻中也多有貴族飲酒成風的記載。酒在中國古代向來都是用穀物釀造的。只有在農業生產不斷發展與提高的基礎上,才能用剩餘的穀物進行釀酒。

在二里頭文化早期遺址的發掘中,還發現有些草拌泥中夾雜有黍殼和稻殼的遺存,說明夏代已有黍和稻等糧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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