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庭交鋒

1月10日,星期一

C市中級人民法院。

陳曉松對郭淮的起訴案在4號審判庭開庭。審判過程不對外公開。

陸小棠走進審判庭,審判正進行到雙方辯護階段。

正中間端坐主審法官和兩名陪審員,書記員坐在一旁飛快地打字。

審判庭左側坐著原告陳曉松與公訴人。陳曉松穿一身病號服,右腿膝蓋以下纏著厚厚的繃帶。兩根手杖放在身邊。

審判庭右側坐著被告郭淮和他的辯護律師。原告與被告的家人也分左右兩側坐在旁聽席上。

整個審判過程火藥味十足。

公訴人拿著訴訟材料,情緒激憤地講述案發經過。陳曉松一聲不吭地坐在他身後。

公訴人說:「……當時,我當事人陳曉松先生與朋友葉某坐在旅館客房裡休息,被告郭淮在沒有事前聲明的情況下破門而入,舉槍對準我當事人。情急之中,陳曉松本能地選擇逃跑,在他翻窗越出後,被告郭淮追到窗前,在沒有發出警告的情況下武斷地開槍射擊。打傷陳曉松……」

郭淮的律師舉手示意:「審判長,請您允許我更正一下公訴方的錯誤。」

審判長同意。

被告律師說:「公訴人在講述案發過程中斷章取義,有意誤導我們的對案情真偽的判斷。首先,我的委託人郭淮警官在抓捕陳曉松之前已經對他進行了長時間的跟蹤,對他一些反常舉動產生了懷疑。在事發當天,陳曉松秘密與女子約會,這種方式與近期在M縣頻繁發生的撕臉殺人案件的犯罪手段頗為相似。這自然加深了郭警官對他的懷疑,於是郭警官找到陳曉松與葉某幽會的旅店。當時他聽到樓上傳來女子呼救,他理所當然地考慮到葉某的安危,情急之下才破門而入。而當時房間里的情形是葉小姐正在被陳曉鬆綁在床上,陳曉松壓在她身上,手裡拿著一把刀……」

律師有意停頓,環視審判庭,以加深聽眾的印象。隨後他,繼續說:「別說是一名警察,無論誰在那種時候看到那種情景,都不會相信陳先生對葉小姐沒有惡意。郭警官理所當然要履行人民警察的職責,保護葉某的安全。他曾經大聲喝止陳曉松,讓他舉起手來。可是陳曉松並沒有這樣做,而是跳窗逃走。他的一系列行為加深了他作案的嫌疑。考慮到嫌疑人陳曉松情急之下有可能對街上行人造成的傷害,郭警官才被迫開槍將其擊傷。從執法程序上看,郭警官的行為完全符合警官守則,沒有任何僭越行為和不當舉止。所以我認為,陳曉松對於郭警官的指控純屬無稽之談。」

旁聽席上一陣躁動。陳曉松的姐姐、姐夫和外地趕來的父母一個個怒視被告席,似乎想跳起來破口大罵了。而郭淮的女友胡新月緊蹙的眉頭倒是略微舒展,露出久違的笑意。

陳曉松對於郭淮的起訴案震動了省市公安系統。郭淮在執行任務時開槍擊傷嫌疑人,因此,這起訴訟已經不僅僅是單純的刑事案件或者民事糾紛,審判結果將關係到整個公安系統的聲譽。陸小棠作為C市公安局委派的專門調查員,負責從客觀角度重新調查案件,以便市局能在第一時間採取應對方案。

被告律師的質疑明顯起到了作用。三名審判員不由得竊竊私語,交換意見。

陳曉松低著頭,不知道心裡正在想些什麼。

公訴人沉不住氣了,馬上針對被告律師的質疑進行反駁:「在我看來,被告人律師是在有意袒護被告。被告郭警官對陳曉松先生採取的跟蹤、偵查以至之後的抓捕過程完全基於主觀臆斷。他是在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我當事人陳曉松先生犯罪的情況下盲目地開槍射擊。我說得對不對?」

公訴人咄咄逼人的眼睛盯在郭淮臉上。

被告律師正要說話,公訴人搶先道「:我希望由郭淮警官親自來回答我的提問。」

審判庭里發出一陣躁動。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郭淮的臉上。

郭淮緩慢地把眼睛對上被公訴人的目光。

他的眼睛裡布滿血絲。雖然神情鎮定,卻似乎壓抑著激烈的情緒,讓人感覺他有可能在某時某刻突然爆發。

坐在他身旁的律師緊張地看著他,擔心他萬一開口說錯,讓對方抓住把柄。

郭淮簡簡單單地吐出幾個字:「我有證據,我有足夠的理由那樣做。」

公訴人並沒有找到破綻,他並不罷休。「請問您能否詳細說明,您所指的證據是什麼?聽說您在公安局從事刑偵技術工作,最好請您用自己的專業技術來證明。」

郭淮說:「在案發前一段時間,我曾經用連續幾天的時間跟蹤嫌疑人陳曉松……」

坐在對面的陳曉松肩膀微微抖動,抬起眼睛看了看郭淮。

公訴人立刻制止郭淮說下去,他對法官說:「審判長先生,在司法程序中,執行人員擅自對公民進行跟蹤調查也是違法行為,他所謂的證據根本不應該被採納。」

「我反對。」被告律師從座位騰身站起,「如果郭警官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嫌疑人,他就可以有限度地行使警察的權利。」

「那麼請問他懷疑的理由是什麼?」

「他在調查撕臉殺人犯的案件中,懷疑兇手利用交友網站尋找目標,在接觸後殺害被害人,在案發現場留下finding Face——找臉的字跡。他同時調查了當地三個交友網,發現有一個以angel face為網名的人同時註冊了三家網站。相似的英文名引起了他的懷疑,於是順藤摸瓜找到了陳曉松。」

公訴人不由得譏諷道:「僅僅因為一個相同的英文單詞就懷疑我當事人有罪,哪有如此牽強的道理?」

郭淮再也按捺不住,開口道:「我想請公訴人首先弄明白一件事情,我是在調查兇殺案,不是在研究如何狡辯來打贏官司……」

「我抗議。」公訴人說。

「被告,請注意言辭,不要進行人身攻擊。」法官說。

郭淮點頭,平復一下情緒,才接著說:「作為一名刑偵人員,任何一點細微的蛛絲馬跡都不應被放過。我不否認,我最初只是在懷疑陳曉松,我不確認他就是兇手,所以我才對他展開了調查。隨著調查的逐漸深入,他的一些可疑的行為也引起了我的關注……」

公訴人說:「請你說具體一些。」

郭淮猶豫了一下,目光不經意地瞥向旁聽席,胡新月也正在望著他。

兩人目光交匯。

郭淮最初的證據是在陳曉松家的紙簍里發現的幾張詭異的塗鴉,特別是裡面那張沒有人臉的肖像畫,暗合了三名被害人被撕掉臉皮的犯罪手段。不過那是他違法潛入別人家中獲得的證據。

胡新月沖他搖頭,示意他不要說。

郭淮話到嘴邊改了口,他對公訴人說:「我暗地跟蹤了陳曉松幾日,就在案發前一天,我看見他去五金店購買了一些可疑的東西。」

「都是什麼?」公訴人追問。

「一把開刃的刀、一截鎖鏈、一柄錐子、一卷膠帶。」

「就這些?」

「對。」

「只憑這些你就懷疑我的當事人計畫犯罪?」公訴人像嗅到骨頭的鬥牛犬,一口叼住了不放,「這些東西都是些日常用品,任何人都有可能購買,否則商店就不會銷售了,不是嗎?」

「那你說普通人同時買這些東西能做什麼?」

「這句話應該我來問你。」公訴人把郭淮的話鋒擋了回去,「作為一位有經驗的刑偵人員,你應該很清楚,單憑這些東西根本不可能給一個人定罪。事實上,你當時根本沒有把握認定我的當事人就是兇手。」

他說得對。郭淮當時的確不能。

公訴人挖苦道:「你的證據就是所謂的偵探推理,是嗎?你把自己當成了福爾摩斯,還是把偵破工作當成了推理小說?」

旁聽席上有人忍不住笑了。

郭淮的律師見勢不妙正要說話,郭淮示意他讓自己來回答。他說:「在第二天,也就是事發那一天,我照常蹲守在藥店附近,我猜測嫌疑人在一兩天之內就會採取行動。」

公訴人打斷:「又是猜測。郭警官,你辦案都是依靠猜測才能進行嗎?」

「讓我把話說完!」郭淮抬高了聲音。

法官這時說:「公訴人,在被告敘述過程中請不要隨意打斷。」

公訴人悻悻坐下。

郭淮繼續說:「就在我監視藥店的過程中,陳曉松從藥店一扇隱蔽的後門悄悄溜走,而且沒有鎖上前門,整個藥店空無一人。請問這也算正常嗎?我該不該懷疑他?」

公訴人似乎又想反駁,郭淮這次搶在他前面說:「在我找到他與網友見面的那家旅店之後。二樓只有他和那位網友兩位住店的顧客。我當時忽然聽見了一個女人的呼救,立刻想到了他在作案,於是就衝上樓,破門而入……」

法官問:「你看見了什麼情景?」

郭淮打量著坐在原告席上的陳曉松。陳曉松的頭略微低垂,瞅著光滑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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