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啃桃子啃了個飽

山洞內,紅色劍氣披靡縱橫,大片大片的岩石礦物被刷落在地。

廖文傑操控數目驚人的紅線鬼手,以三界小挪移之術跨界,將挖掘的礦石送入血池空間,勝邪劍孕養之處,被他作為超大號的儲物空間。

現有的材料,已足夠勝邪劍升級換代,但廖文傑也清楚,以後的路還很長,勝邪劍縱然升級也差了點意思,沒法給他帶來多少助力。

加之他目前的狀態不缺攻擊手段,缺的是積累和底蘊,所以決定再等等,搜集到更多的材料,實現勝邪劍的品級三連跳。

勝邪劍不急,潘多拉魔盒就另當別論了,不論是魔盒,還是魔盒裡的東西,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寶物。

挖掘礦石完畢,廖文傑揮手招來魔盒,身軀閃爍消失。

在他離去之後,滿目瘡痍的地下世界頃刻崩塌,空間縮小至肥皂泡大小,啪嘰一下沒了。

……

血池空間。

原先血氣衝天,天空、海洋、大地,天地間無盡血氣繚繞,放眼望去皆是血紅之色。

現如今,因為廖文傑無節制的開採,血色稀薄,紅色天幕就跟澆了漂白粉似的,邊緣位置白皙如紙。

這也從側面說明了一個問題,現如今的地球上找不到陸地神仙,只因跨越這一級別需要的能量太龐大,在不開掛的情況下,人間修士終其一生也無法實現超脫。

血海中央,一柄擎天斷劍倒懸,劍體內血脈經絡清晰分明,每每伴隨律動,便有一圈血霧融入其中。

廖文傑站在大陸邊緣,瞄了眼勝邪劍,感慨機緣難尋,縱然勝邪劍將整個血池空間吞噬,只怕也難以跨入神器的級別。

「難啊……」

廖文傑嘆息一聲,盤膝蹲坐在地,指尖摩挲潘多拉魔盒。

乙木者,在天為風,在地為樹木,魔盒通體乙木之精,珍貴無比。

和甲木相比,乙木有形而無生,若有甲木出現,乙木必然淪為配角,兩者同時放置一處,甲木為蒼天大樹,乙木為花花草草。

不過,陰陽五行相生相剋的鄙視鏈永遠都沒那麼簡單,盒中之物,甲木無法承受,遇之必亡,唯有乙木可以……

承受的時間長一點,然後受著受著就習慣了。

庚金之氣!

庚金為陽,乙木為陰,做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庚金為刀劍,鋒銳無比,可斬甲木蒼天大樹,但剁乙木的時候就無比費勁。

換言之,只有弱氣受的乙木,能承受庚金的大力輸出。

兩者相合,乙木反哺力量使得庚金更加強大,進一步加大庚金的輸出力度,承受更大的傷害。

道理就是這個道理,如果有誰覺得哪裡怪怪的,那一定是話題太高端,人心太浮躁,動不動就用有色眼睛看待世界。

言歸正傳,潘多拉魔盒通體由乙木之精打造,其內部之物便是庚金之氣。

至於木盒被稱作潘多拉魔盒,木盒上記載內部裝有『毀滅之光』,到後來,木盒被認為和人類起源有關,庚金之氣又被當做瘟疫之源……

這道題,廖文傑不會解,只能當做歷史遺留問題。

就跟八卦越傳越離譜是一個道理,經過不懂裝懂的亂編,以及好事者添油加醋,真有人以為猴子當年在蟠桃園定住七仙女之後,對她們各種視而不見,只顧啃桃子啃了個飽。

笑死人了,這種話都信,也不想想,為什麼七仙女後來下凡找了個老實人,為什麼會有顏色剛好對應的葫蘆娃,為什麼這七個葫蘆娃可以變石頭。

再次言歸正傳,廖文傑緩緩打開魔盒,入眼白光刺目,無邊鋒銳捲起氣旋,化作一條條白色匹練,轟擊他的軀體,迸射出金屬交擊之聲。

廖文傑身著衣物齏粉般飛散,直覺白光鋒銳,蘊含氣勢恐怖,就被佛祖小號親手錘出來的金身都有些針扎的刺痛之感。

「好東西!」

廖文傑眼眸閃爍,抬手朝盒中抓去,一團白芒於掌心之中形態變幻,似固液混合,又輕靈毫無重量。

好鋼用在刀刃上,煉化庚金之氣用於勝邪劍開封,可使其銳利程度更上一層樓,足以匹敵任何神器。

想到這,廖文傑朝遠處的勝邪劍看了一眼,待其嗡鳴顫動的時候,張開嘴巴,一口將庚金之氣吞了進去。

這麼好的東西,給勝邪劍升級太浪費,還是他先拿去補補吧。

勝邪劍:「……」

白光入體,廖文傑臉色瞬間漲紅,只因庚金之氣不願被煉化,在體內橫衝直撞,尋找可以離開的突破口。

紅藍兩色念力運轉,太極圖生生不息,逐漸鎮壓桀驁不馴的庚金之氣。

廖文傑雙目緊閉,高約三丈的白色法相顯形,眉心處心魔亂神的紅目睜開,一縷白芒緩緩隱沒其中……

……

黃昏,維斯巴尼亞王國。

廖文傑坐在酒吧角落,翻看著近期關於此國的報道,腳邊兩個手提箱,裡面放著兩件上帝武裝。

和班農伯爵說的一樣,巴掌大的君主制小國,放在普遍國土面積不大的歐洲,也是弟弟中的弟弟。

很奇怪!

一個軍事力量主要為皇家禁衛軍,國防力量奇差的小國;一個經濟因為國土狹小、人口少,導致看起來很有幸福感的小國,是怎麼安然無恙保存到現在,而沒有被周邊的流氓們吞併,畢竟維斯巴尼亞作為軍事緩衝帶都有點顯小。

嘀咕了兩句,廖文傑便不再多想,閉目等待神秘教派主動上門。

在血池空間煉化庚金之氣,他只覺過了一瞬,而地球上的時間流速卻過了三天。

三天時間,足夠班農伯爵散播情報,如果對方真的對上帝武裝志在必得,肯定會主動找上門。

不來也沒關係,巴掌大的國家,查出一個教派並不難,輕鬆到時間充裕,讓他回港島晃悠一圈。

晚上八點,廖文傑失望離開酒吧。

高估對方了,這麼英俊的一張臉都看不到,活該他們這輩子湊不齊上帝武裝。

提著兩個箱子走在月下街頭,廖文傑尋思著找一家旅店住下,今晚去港島的夢蘿酒吧泡泡,明天再四處刷臉。

沒走兩步,他就在前方看到了一個熟人。

深藍色的高中生水手服,萬中無一的有∠髮型,不是毛利蘭還能是誰。

「雖然很想說這個世界實在太小了,可是……為什麼她會在這裡?」

廖文傑滿頭問號走過去,四下察看,說來不可思議,有毛利蘭的地方必有柯南出沒,這次竟然沒按劇本走,虧他還準備著讓柯南的腦袋打在自己的拳頭上呢!

「喂,小蘭,你怎麼一個人在這裡?出國旅遊嗎?」

廖文傑瞪著死魚眼問道:「毛利先生和柯南在哪,竟然在大晚上把你一個人丟在異國他鄉的小巷裡,簡直太不負責任了,萬一小混混們受傷了怎麼辦?」

「你是誰啊?」

『毛利蘭』似乎是在等人,和廖文傑對視片刻,紅著臉移開目光:「這位先生,你說的小蘭我知道,你認錯人了,我和她只是長得很想而已,並不是一個人。」

「不會吧……」

廖文傑目瞪口呆盯著『毛利蘭』頭上的尖角,似這等骨骼驚奇之人,世間竟然還有第二個?

就很離譜!

感應對方的氣息的確不是毛利蘭,且前置裝甲更勝一籌,廖文傑忍不住皺眉道:「小蘭,你是不是失憶了,居然連我都不記得了?仔細想想,我相信你一定還記得,我是你的男朋友工藤新一啊!」

「???」

「喂,麻煩讓一讓!都什麼年代了,還用這種老套的搭訕方式,你在考古嗎?」

極富特色的女性聲線從身後傳來,廖文傑眉頭一挑,暗道好有韻味的女聲,如果擁有這種聲線的是一位美女,老天對她未免太過偏愛了。

老天沒有辜負廖文傑的期待,不僅是個大美人,還是個天生尤物,鴨舌帽蓋住棕色大|波浪的長髮,五官精緻,眼眸魅人,殷桃小口塗抹致命紅唇。

美女身穿灰色風衣,內著紅色連體皮衣,皮靴過膝,雙腿曲線撩人,胸前更是不可一世,讓人不禁為皮衣的質量點贊。

這麼好的皮衣,為什麼拉鏈不炸呢?

就廖文傑專業級別的LSP精準眼光,這位美女外表、身材、氣質都無可挑剔,堪稱御姐模板。

相較之下,真真假假的毛利蘭瞬間就成了鄉下來的,吸引力驟減百分之五十。

「哦嚯,竟然是一位大帥哥!」

女子紅唇勾起,上前兩步站在廖文傑身前,她收回之前的話,搭訕這麼學問因人而異,就廖文傑這張臉,他的搭訕技巧不叫老套,而是充滿了奢華的復古風潮。

廖文傑:(一`′一)

在女子身上聞到了一股熟悉的感覺,不是勾人的香水,而是內在的氣息。

如果他沒猜錯,這位是個不折不扣的渣女。

巧了,他也渣,沒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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