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打破均勢局面 第一〇〇章 欺騙與贖罪

我在滿布塵垢的心中反覆思索著這個問題,陷入如陽光的思緒及其飛舞的意念之塵中。然後我明白寧可默默無聞而不要當神是一種替人頂罪的想法,只能得到虛假的平靜。借著命令,或因為那是一種職責而支撐——相當簡單。軍人承受的只是偶爾的打擊,我們的意志則必須扮演工頭直到工人昏倒,並將自己留在安全地點,推別人入危險之域。若為一個我自己也不相信的目標而自願犧牲生命,或許壯烈英勇。但要別人為我銘記在心的影像而由衷地去送死,卻是偷竊靈魂。因為他們對我們的話信以為真,已有為此而死的心理準備。這種情況使他們的行為不是轟轟烈烈,而是理所當然。一種合理的虛假,適合一種得失平衡的行為。創造一種訊息,然後睜大眼睛為它自製的形象而死亡——那更偉大。

起義活動似乎只能借著生與死來表達。通常我們都可意識到肉體,因為會痛。在長期習慣痛苦後,喜悅來臨時會更明顯,但我們受苦的資源似乎比欣慰的能力還大。昏睡在此扮演它的角色。兩種情緒都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因為我們的痛苦充滿漩渦,擾亂它的純凈。

會讓很多人的判斷力觸礁的是一種虛榮,認為我們的堅持可以爭取到贖罪,或許替整個民族贖罪。這種錯誤的觀念帶來一種雖然短暫但強烈的滿足,我們因而覺得自己已承擔別人的痛苦或經驗,別人的人格。那是勝利,以及一種自我提升的感受。我們已避免粗暴的自我,已征服我們的完美幾何,已抓住一個瞬間即逝的「改變心意」。

然而,事實上我們是為了自己才替人受罪,或至少是因為那對我們有利。唯有借著在感受與動機上偽裝,才能免於讓人得悉。

自我犧牲的受害者將犧牲這種稀罕的禮物據為己有。這種自願承擔別人的邪惡來使自我完美的選擇,是世上最令人喜悅、感覺最踏實的榮耀與樂事。與所有的完美一樣,其中隱藏著自私。對每個機會,只有一個人能替人受罪,搶走這個機會也就搶走了那些人應得的傷害。替他們受罪者歡欣雀躍,而他的夥伴則男子氣概受損。謙卑地接受那麼踏實的一種解脫使他們不完美。他們為了能不用為它付出代價而欣慰,這是一種罪過,使他們淪為附屬品,也因連累到他們的仲裁者而須加負若干罪責。對仲裁者而言,他更純凈的表現或許是站在群眾間,看其他人贏得贖罪者的美名之潔凈。一條路可獲得的是自我完美,另一條是自我犧牲及使鄰人完美。德國文學家霍普特曼 自然主義戲劇的倡導者,一生創作劇本四十餘部,代表作有《日出之前》《織工》等,獲得一九一二年諾貝爾文學獎。">要我們取與舍一樣慷慨,但我們反倒似乎像蜂窩中的一個蜂房,這個蜂房可以改變,或膨脹,只是所有蜂房會因而付出代價。

替別人受苦,簡單地說就是給人一種超凡入聖的感覺。沒有什麼比在十字架上凝視世界還要崇高,它的驕傲與興奮遠超乎想像。然而每個十字架一旦被佔據,後繼者的全部機會將被搶走,只能可憐地模仿。最卑賤的就是這些依範例而做的事。犧牲的美德就置身於犧牲者的靈魂之中。

真誠的贖罪必定是不求回報而且有赤子之心的。當贖罪者意識到他的行為背後的動機及隨後的榮耀,兩者在他身上都已浪費了。所以自省的利他主義者喜歡對自己無價值,事實上是有害的行為,因為如果不積極主動,他的十字架或許會被轉贈給一個純真的人。借著付出他複雜的自我來替單純的人受罪,拯救他們免於此種邪惡,這是現代人的貪婪。他百般斟酌揣摩,無法與他們共享能讓別人替他受罪的信仰,而他們,莫名所以地依賴著他,或許會因感受到男子氣概受損而羞恥,或可能無法感受到這一點,並因而蒙受無知的雙重懲罰。

或者這羞恥也是一種自我約束,本身也應該被承認與尊敬?讓人莫名其妙地死,怎麼會是對的?模仿正確途徑的盲目與愚昧所受的懲罰比刻意的邪惡更重,至少在目前還活著的人的意識與悔恨中是如此。工於心計的人知道自我犧牲會如何提升贖罪者,並貶低被收買者,而且他有此體會後又退居幕後,或許可因此讓一個愚笨的兄弟替他承擔虛假的尊貴地位,以及稍後醒悟後應得的更重刑罰。我們身為領導人在這欺詐行為的巷弄中,似乎沒有筆直的路可走,一環矇騙一環,後繼者可恥的動機或否決他們的前輩,或變本加厲。

然而我無法將我對阿拉伯人的默許欺瞞,歸咎於性格上的弱點或天生的虛偽,雖然我必然有若干詭計多端的傾向,若干天賦,否則無法這麼會騙人,而且持續兩年將別人所架構妥並已開始進行的欺詐計畫,執行得如此成功。我一開始並不關心阿拉伯起義運動,最後因為它成為首創者的燙手山芋而需由我負全責。這期間我的罪愆到底是何時由從犯變成主謀,有哪些罪狀必須受到譴責,非我所能置喙。不過很顯然自從進軍阿卡巴後,我便因自己在這場運動中的分量日益吃重而懊悔不迭,這種痛苦足以侵蝕我沒在活動的時刻,但不足以使我斷然與其撇清關係。因此我的意志搖擺不定,而且喋喋不休地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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