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我們朝著西邊走。「走多遠你自己會知道的。」這是曲先生指的路。我付給他五十元,他找給我四十元,我又從他身上盜取一百元,他給我算命一次合計支付我九十元。但我相信他不會亂算,因為結論是在付賬前給出的。我隨便感覺著,差不多就行了,和勾捏在一個叫六安的小鎮下車,租下一間房子。

每天,我都帶著一種想當然的激情出門(「好,你來給我干這個。」我認為只要推開一間辦公室的門,那坐在旋轉椅上的人就會站起來對我說),然後在初昏將至時帶著扒竊來的一些錢與食物(我會說它是買來的)悲哀地歸來。有時,我害怕早歸,便坐在草坡上發獃。漆黑的柏油路從眼前延伸至天際,一台車亡命似地賓士,逐漸變小,直徑巨大的混凝土煙囪立在路邊,慢騰騰地吐出最後一口白煙。「遊手好閒乃諸惡之源」,我不知道是哪位穿制服的跟我這樣說,他當時意味深長,一道煙吐得很遠。臨走時還拍拍我肩膀。其實不用他說我也知道。我不是不想改變,而是體內總有一股懶惰而深刻的力量將我拉下去。我的父親管我的這種習性叫「癱屍」。

勾捏總是抱怨頭痛。整日地不得不去睡覺,然後就是看電視,怎麼可能不頭痛。沒過多久,時間作為一種刻度,從我們身上消失。起初消失的是幾月幾號,接著是星期幾(有時勾捏依靠電視節目的播放規律判斷是星期幾),最終我們只知道天亮了又黑了。我們像躺在舴艋上,任其在無邊的海洋飄蕩。有時整一天不說話。有時飯也不太願吃,成天就想著發明一種營養高度濃縮的丸藥,吃了經年不餓。有好幾次,當我躺在草坪上,差不多要為自己只有吃喝拉撒這麼點使命而哭泣。我被淘汰回動物了,我是這麼想的。不過細想下去,又覺得其實不存在淘汰不淘汰,人本身就是動物。動物操心的是食物與交配,我們人類何嘗不是。難道我們就有別的追求嗎。這麼想著,我忽然振奮起來,想找筆將腦海里迸發的思想火花鄭重地抄下來:我們每個生靈,無論豬、老鼠或人,都是幾千萬年下來頑強生育所留下的惟一結果(這一脆弱的鏈條隨時會因為災疫、戰爭、制度甚至是陰道內一點黴菌的損害而斷裂),都背負著極其古老的家譜與歷史,並且還要朝下頑強地繁衍。那麼我們——包括祖先以及我們自己——這樣做,究竟是為了什麼?或者說,我們究竟是在等待什麼?

我一整天地望著蒼穹。想到先朝一定也有人這樣不解地望著。有那麼一會兒工夫,我覺得在天空深處隱含著一種躁動,也許會從那裡飄來一位以雲彩為車輦的白衣聖者,他曾經是我們中的一個,現在要召喚我們去一個新的、不死的、享福的地方。

很快我意識到這只是一種無意義的想像。

我和勾捏開始用互相踐踏來打發時間。有時僅僅為著體現一種職業精神,我才能在這互相傷害的遊戲中保持住兇惡的架勢。有時我沉沉睡去,將自己交給對方處理。終於到了一天,勾捏走來走去,扔下她看見的每樣東西,將房間弄得比垃圾場還要凌亂。「夠了,受夠了,我他媽受夠了。」她沖著那些東西喊叫。我尷尬地抬起頭,看著她走進卧房。我儘力了,我想。另外我還想,這次她也許真的要走了。如果走了,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呀,我反覆對自己說。然而她從房內走出來,說的卻是:「我們總得找點兒事做。」

我害臊極了。

接著,她又說:「你知道嗎?」

「知道。」我說。

「知道什麼?」

「我們得找點兒事做。」

「你到底去找了嗎?」

「這不,一直在找。」

「你找哪裡去了?這麼久,事情呢?」

我重新低下頭,聽到她說:「我們的錢快用光了。」

「我知道。」

「你什麼都知道,可是錢要用光了你知道嗎?」

「我在想辦法。」

「我們得搞錢。」

「是啊,搞錢。」我攤開手,我想這個動作的意思是「怎麼搞,你告訴我」。

「你得動腦子啊。不管怎麼搞,總之得搞,我們不能爛死在這兒。」

「這兒也蠻好。」

「你說它還好?」

「總會有辦法的。」

「辦法在哪裡,你倒是告訴我啊?」

我坐直身體,緊盯著她,冷靜地說:「你要聽細水長流的,還是一票大的?」

「怎麼說?」

「細水長流就是我每天出去偷點,干大的就是搶劫。」

我想她應該震驚一下。所謂人鬼殊途,道不同不相為謀。她確實在發怔。她在消化這個事實,雖然她一直懷疑我是小偷。她在確認這些天來和她同吃同睡的是一名道上的人。她重新開口時,聲音低下去:「我說呢。」

「我就是干這個的。」我說。開誠布公多少使人感到寬慰,隱隱還有些無恥的自豪感。

「沒事,」她說,然後蹲下來,一下下劃著沙發,隨即又仰起頭問,「那是不是得用刀?」

「也可以不用,但得用一樣東西。」

我真正的搶劫經驗只是替人望了幾次風。其中一次,哥們兒走了很久,我還在口子上守著。直到受害人摁著傷口像只呆鵝走出來,我才知道搶劫結束了。

「開始吧。」勾捏說。

「什麼開始?」

「搶劫啊。」

「怎麼開始?」

「現在就開始啊。」

後來這一天,我都在壓制她蠢蠢欲動想立馬出去干一票的念頭。她一會兒握住雙手併攏兩根食指,側著腦袋瞄準我,一會兒拿礦泉水瓶(假裝那是刀)架我的脖子,一會兒戴上墨鏡,將手插在牛仔褲前兜,看鏡子里的自己。她將它當成是一場好玩而刺激的遊戲。因為明白這遊戲註定會帶來流血,會徹底撕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相比之下,偷竊總是會注意保留最後一絲溫存),我開始後悔說出這主意。說起來我只是被她逼得沒辦法,想要一點面子。因為要面子,很多人去干他從不打算乾的事情,現在我是其中一員。她不會知道,幾乎就在我們想怎麼搞點錢時,法律,那嚴格而死板的商人,就已經站在不遠處等著,好和我們做一場公平交易。此前,我都是依照可能面臨的風險來選擇自己的行為,我選擇偷,是因為只有偷夠一萬元才能帶來三年徒刑,而搶劫,無論你搶的是多少,刑期至少都是三年。中間因對方掙扎,動動刀子,十年二十年就賠進去了。「要玩就玩點大的。」她說。我看著她,心想,那倒是把我們自己玩死了。可我說的是:「好吧。」

我一直在算計:

一、搶劫至少會帶來三年徒刑;

二、我不想服刑三年及三年以上。

結論:必須瞞過法律。

而瞞過法律的辦法不多。諸如在黑夜中作案、不留指紋鞋印、不留與對方聯絡的證據、避免被旁人目擊,都在考慮之列(她還加了必要時將對方眼睛刺瞎、使對方失憶甚至毀屍滅跡等極端手段),但究竟不能做到萬全。我們的對手,那佔有通訊網路、交通網路、監控網路以及情報網路的強大國家機器,只要起了抓捕的心,就一定能抓到你。勾捏說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收買,我的答覆是你都有收買的背景與實力,何必出來搶呢。在我腦海里想的是,我們惟一能作為的就是受害人這塊。我希望他既不反抗,也不聲張,還跟著我們一起掩蓋這事情。

勾捏不信有這樣的事。我說不止是理論上存在可能,實踐起來也有很大可行性,我現在就是在想整個流程,只有每個步驟都想清楚,事情才能成功,而且往後還可以依樣複製。這種事前人已做出示範,後人還會效仿。她不感興趣。她一手拿捲起的雜誌(刀)一手拿手機(鎚子),和虛擬的敵人比劃著。「我說我們什麼時候開始啊?」她說,「不就是拿刀威脅一下嗎,他敢報案,我就一刀捅了他。」我看了看她,覺得自己作為領導者,有責任將局面控制下來。

「我們來演示一遍:你敲了別人的錢。」我說。

「好。」她說。

「你有沒有罪?」

「當然有。」

「怕不怕警察抓?」

「怕。」

「好,假設是你被敲詐了,你有沒有罪?」

她以為是玩智力遊戲,說,有,沒有,有,我提示她說沒有。她說:「沒有。」

「你怕不怕警察抓?」

「不怕。」

「但是你怕警察知道這事。」

「為什麼?」

「因為警察知道了,你家人也會知道。」

「那有什麼關係?」

「你嫖娼呢。」

「哦。」

「你還敢報警嗎?」

「不敢。」

「因此我們要找年紀大點的,結過婚的,但不能太大。五十啷噹歲,皮厚得出奇,就無所謂。年過花甲的也可以,花甲老人特別怕自己的形象被摧毀。」

「嗯。」

「這是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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