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最後一次,我已忘記是因為哪件事進去的。可能是新賬老賬一起算,合併執行。被捕之日,我帶著強烈預感走進一家服裝店(我記得它的牌子叫童育林),精心挑選,直到被警察聲勢浩大地圍住。我是用小臂托著嶄新的西服、西褲、襯衣走進公安局的。整個審訊過程我都在惦記著它們,直到他們找來薄膜袋子,畢恭畢敬地將它們地裝進去。

「還有一雙皮鞋。」說著,我脫下那雙自從試穿後就沒脫下來的尖頭皮鞋。他們用報紙包好它。然後搖晃著一隻玻璃瓶問:「這個也要保存嗎?」

「是的。」我說。

他們旋開瓶蓋,將裡面的鵝卵石倒出來一顆顆地數,又沿著桌面撥進去。如果裝的是狗屎他們也得替我保存。法律說,公民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在監獄待了一段時間後(起初我一天天地數,好給自己打氣,這樣就少一天啦。不到一個月我就感覺恰恰是計數加深了痛苦。於是我對時間聽之任之。也就是說,如果他們想多關我一陣子,或者說他們疏忽了,不小心多關了我一陣子,我也絕不會在意),我被帶到獄政管理科。他們問我有沒有保管收據。我想了很久,說這是什麼東西。他們搖搖頭,取出薄膜袋子、玻璃瓶與手機,要我在一個本子上簽字。我便記起自己在政府這邊還寄存了一套新裝。我知道在監獄外不會有人來迎接我,我需要一個人風風光光地回到社會。西服上的合格證尚未撕掉。我比劃著。買的時候有點小,現在極為合身。只能說,勞動生活鍛煉人。

他們發給我五百元。「這是發給我的工資嗎?」我說。

「不,這是政府給你的路費。」他們說。

釋放前,獄方恰好安排統一理髮。我說我就要出去,頭毛好不容易長出來,剃掉可惜。師傅沒有接話。我又說,我還有個女人,她在淚眼汪汪地等我出去呢(其實有個狗屁)。他就用推子,對著耳後隨便推幾下,然後扯下我脖子上的圍布。出獄時,鐵門靜悄悄地拉開,非常有儀式感,就像帷幕朝兩邊徐徐拉開。外邊的空氣、聲音以及樹上一千片葉子閃耀的一千道光一下涌到眼前。我看見一名穿著絳紅色燈芯絨褲、留著平頭的小孩嘟著嘴,騎著腳踏車,認真地圍著一棵古槐樹轉圈。一名頭髮花白的中年男人坐在百貨櫃後抖腿,幅度之大,讓人想起操持著弦弓不停嘣嘣彈棉花的匠人。淚水從我臉上一次次流下來。這就是自由啊,我拚命哭起來。

可是,僅只是將監獄與公交車站間的路走完,我便感到這樣的自由讓人無以為繼。半小時前,我還在號子里賭咒發誓,就是被剁掉一條腿,也不要回到這鬼地方了。可現在,就這麼一會兒工夫,我又覺得號子里的生活看起來還不錯,因為在那裡人們不用總是去考慮一個令自己心焦如焚的問題:接下來,我該做些什麼。在那裡,人們的生活被安排得妥妥噹噹。從早起到睡著。宏陽,在路上,我一直在思考:自由是什麼。我對它的定義應該與書本無異,就是一個人不受限制與約束,自主地支配自己的意志與活動。而我缺乏的就是這種支配自己的能力,或者說是自己使用自己的能力。出獄使這個問題暴露無遺。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幹嗎,應該幹嗎。或許我應該去拜訪下誰。有三兩個同學,他們倒是不反對自己和我來往,但他們的家人令人掃興。我的父母生活在老家。我和他們斷絕來往已有十年。也許他們當中已有人辭世了。我一想到他們,就想到他們為了我而互相埋怨的樣子。要到第三輛公交車經過,我才坐上去。我不知道它要開往哪裡。

僅僅因為好奇世上還有這種地名,我在徒甘站下車。站牌邊有一座比墳堆稍大的山丘,和一條可能通往徒甘鄉的小道。太陽還在,而雨從西南邊朝這裡飄來。我想到生與死之間那不長的路程,彷彿用完這五百元我人生的使命也就可以結束了(在獄中,我聽說一種自殺的辦法,即想辦法自縊,造成窒息狀態。這樣自慰的快感比一般情況下更強烈,同時,死亡率也極高)。我試圖攔下一輛小客車,我都衝到馬路上了,可還是讓它左躲右閃,從我身邊跑掉。我只能蜷縮在建在丘頂的瞭望站的一小塊屋檐下,看著雨綿延不絕地飄向自己。它看起來還要下很久。那一刻我孤獨極了。

我還是回到歸縣。

我曾發誓,不要回去,永遠也不回去。可最後還是被它召回。這就像我們成千上萬次地跟自己說,不要去陋巷找那骯髒的聲音沙啞的老妓女了,可最後還是去了。旅程越靠近它,我便越痛恨自己的下賤。我在歸縣當過小偷。每天,太陽初升之時,一輛輛從各地開來的客車,哼叫著衝進停車場的爛泥里。我和師兄們(我們彼此是這樣叫的)圍上去。要麼拿份可能還是去年的報紙,要麼手挽著外衣,在他們往下擠的時候往上擠,就像是要去找什麼人。這些來縣裡的旅客總是鼓著羚羊、斑馬那種草食動物才有的無辜、恐懼而茫然的眼球,任憑我們在他們身上摸來摸去。我看過電視里的安全檢查。說實話,我們拍打的幅度要比安檢大得多。我們不太敢向縣裡的人下手。因為他們總是能在短時間內找到人,將我們扭送到派出所,或者當場進行圍毆。在這停車場,我只遇過一次挑戰。有一個人,應該是村幹部,一直看著我的手指伸進他的褲兜。在察覺到他已察覺後,我將那分開的手指合攏打了一個響指。他捉住我的手腕,義正辭嚴地斥罵。我有點害怕,但在師兄們打過去一根煙後便不怕了。因為他接了。而且還就著我們的火點著了。那天,我默默跟蹤他一上午,去了很多地方,諸如信用社、農業局、土管局。他當然意識到我在跟蹤,曾猛然轉身,怒視著我。而我報以真誠的微笑。最終他拐進巷道跑了。現在想,我也不是要恐嚇他,而只是想找點兒事做。

在客車來之前,我總是待在停車場最暖和的一塊地方,背靠著牆上貼著的促銷海報。我長時間地看著倚在理髮店後邊簡易棚子上的一面廢棄的大鏡子,認識自己,觀察自己,研究自己,並且思考自己。我覺得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並無區別,明天的自己料也如此。不是說長相,我的長相每天都在變,而是說性格,說對一件並不好的事的深度依賴。我經常凄惶地想,我竟然在這樣一個讓人羞恥的職業里混跡這麼多年。我對這樣一個充滿惰性的自己,嫌棄、憤怒和痛恨至極。我在心裡朝自己舉起鞭子,說:走,立刻走,現在走!可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賴在這兒不走,哪兒也不去。有幾次,我走是走了,繞著停車場轉了一圈,又回來了。

這一回也是這樣。我一邊說不要再回歸縣,一邊又勸說自己:有個去處總比沒有好,不是嗎。就像在政府打字或看門,多少是份工作啊。而只要是工作就可以稱之為家鄉。

在旅途上,我想起曾經的師兄們,是怎樣因為一致的利益或者說骨子深處的懦弱湊到一起的。怯懦使我們顯得理性。我們之所以在諸種犯罪行為里選擇偷竊,就是考慮到即使失手翻船,那添加到我們頭上的刑期也在可承受範圍之內。我們懂得剋制自己的慾望。每天只按照擬定的並不多的目標行竊財物,絕不涸澤而漁,為一時的利益而斷送未來的生計。收工後我們不去打牌、聊天、喝酒,也不無謂地消費。我們打開電視讓它晾著,整個小時整個小時地泡腳。我們睡得早起得也早。彼此缺乏深交。

就是這樣一夥我發誓再不接觸的同夥,如今不見了。我在停車場、汽車站、火車站、農貿市場等一切我們戰鬥過的地方,以及曾經租賃的城郊房子里,都沒找到他們。一點痕迹都沒有。我深感茫然,這種茫然讓我想起小時候去拜訪一位異鄉的親戚,在終點我們只見到一處殘垣。我們將要送給親戚的食物,那幾十枚染紅的雞蛋,慢慢吃了,感覺被一種空洞傷害了。

我找了個人下手,手指僵硬得不行。對方轉過身來時,汗水浸濕我的襯衣。我勉強拍拍他肩膀,說,看好你的錢包。他快速摸向藏匿它的地方,並看著那些匆匆而去的背影,若有所思。他對我致以誠摯的感謝。因為這件事,我想到反扒是個好活兒。但我不能走到派出所去說,我來給你們反扒。他們也不會說,好,你來給我們反扒。但我想到確實有一些前輩後來去幹了反扒。反扒和扒竊本質上都一樣,都是找個事兒。他們反扒起來,比警察要積極和兇狠得多。

最終,我遊盪到人民醫院門口。那以神准聞名的瞎子曲先生還在。「指條路吧。」我說。他的手在迷霧般的空氣中指來指去,最終定在西邊。

「是福是禍?」

「你別管。」

「走多遠?」

「走多遠你自己會知道的。」

我遞給他五十元,他摸向右下角的盲文。他找錢時,我從他身上弄過來一百元。

我坐上開往西方的客車。因為有個人實在太困了,同時口袋裡的錢也暴露得過於明顯,我將這視為一種邀請,將它取走,並在一個叫新興的地方下車。奔行的客車總是讓人想到複雜的數學題,比如:車上原有(3m-n)人,中途有一半人下車,又上車若干人,此時車上共有乘客(8m-5n)人,請問中途上車的共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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