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就在那盞枝形吊燈下,有時走過我會驚嘆於它的緘默(或者說是無能為力),發生過兩次至今想來仍讓人驚心動魄的談話。吊燈、房子還有我——我們是偏遠鄉下如此普通的事物啊——有如時間河流里的木樁,見證這件史志必有記載的事發生:一名重犯泄了自己的密,然後被捕。第一次談話的主角是飛眼,對象是宏陽,我旁聽。在飛眼講述前,宏陽看看我,又看看飛眼,就像這是屬於他們這個年齡層的事,是屬於大人的事。後者卻痛快地默許。看得出,這時任何人、任何事出現在他眼前,都不會不妥,他已盲信得不行。他回顧過與宏陽的生死情誼,便陳述起自己後來單獨的經歷來。他當然知道它的恐怖,卻以為我們能消化掉這恐怖,和他站在一起,欷歔於那一步步被糟蹋得不成樣子的命運。他不知道我們早已聽得心驚肉跳,毛骨悚然。他喝得太多了,總是一邊說一邊將杯中酒幹掉,然後自己又倒上。怕是喝了兩三斤。他就這樣醉醺醺地對著我們傾訴。我都懷疑罪犯是不是都有這種慾望:找個人,一股腦地說出來。就像自己背負著這段隱秘的經歷太久,已經不堪重負。講述開始時,他還照應我們的情緒,按我們的反應來編排語言,緊接著,就像是水燒開燒滾了,他懷著可怕的激情,將事情最可怕的那部分也毫無保留地說出來。他模仿著事件中人的舉止腔調。有時還站起來,像演說家自以為到了高潮,雙手揮舞起來。他全然忘記了自己是一名公安部督辦的逃犯。當時的房間實在太暖了,而室外很遠都是漆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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