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後記

2014年6月13日凌晨,我在北京婚後的新居里,坐在我愛人對面,在他用來打坦克世界的外星人電腦上敲下了《喬納森·斯特蘭奇與諾瑞爾先生》最後一章最後一句話:「一吻之後,他轉身離去,消失在那片黑暗中。」我愛人從他正加班加點審計的賬目里抬起頭來,會發現他對面那個已經一禮拜足不出戶、蓬頭垢面的人雙手捂住了臉,大哭起來。

喬納森·斯特蘭奇轉身離去,離開了阿拉貝拉,也離開了我。我一邊用蹭了墨水的手背抹眼淚,一邊也在心裡算了算,從在約克市的小書店裡買下這本書、用一個禮拜廢寢忘食地讀完後決定自己翻譯練筆,到如今這個悶熱的夏夜,整整十年過去了。蘇珊娜·克拉克女士寫這本書寫了十年,我翻譯這本書翻譯了十年。當然,我們倆這十年間也都還幹了點兒別的:她寫出數篇精彩的短篇小說,為《喬與諾》的續集布局謀篇,為《喬與諾》拍成影視作品做顧問;我在約克讀了個很成功的碩士,在愛丁堡讀了個不怎麼成功的博士,結了個婚,回到北京繼續站講台教書。共同之處在於:十年間,我們始終沒有離開這本書書名里的兩個人。

交稿之後,我的編輯(寫出這幾個字,我心中一陣激動;我的編輯!——我心中頓時充滿了安全感!)邀請我寫一篇譯後記,說是可以「天馬行空」。收到邀請,我自是十分榮幸,心中卻也一陣焦灼。自從大學畢業決定走上學術道路,思考的多是論文八股,天馬行空怕是很難做到了。書一年年讀下去,我身上諾瑞爾先生的成分越來越多:下筆越來越難,人越來越較真兒,總愛挑別人的刺兒(不管對象是我學生還是我奶奶)——「你這個問題要依情況而定」或是「你這麼說也不盡然」,而心中卻對喬納森·斯特蘭奇那不受拘束的靈性充滿了嚮往。這部小說看完、翻譯完,我自己也正式走上了學術道路,而我理想的治學態度大概會像齊爾德邁斯所言,斯特蘭奇派和諾瑞爾派兩者都有那麼一點兒。諾先生的自私、虛偽,斯特蘭奇的淡漠、急躁,是當今學者乃至整個學界的通病;而諾先生的嚴謹與一門心思的決絕,斯特蘭奇的創意與講求實效的精神,若結合起來,豈不是當今學者追求的理想境界?書里那個世界因有了魔法而顯得玄幻,而十年反覆閱讀後,我越發體味出它的真實。

我認為這本小說是一部現實主義諷刺作品,奇幻成分則像是調味品一般點綴其間,為敘事多添了一個維度。評論界多少人將它定義為一部奇幻作品(或是「英倫奇幻作品」),也就是說「奇幻」成分是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點。奇幻這個文學類型我其實了解得並不充分,文學分類法本來也是複雜交疊,很難說得清的。在讀這部小說前後,嚴格意義上的當代奇幻文學我也只讀過特里·普拉切特「碟形世界」系列中的幾部,尼爾·蓋曼比較流行的《星塵》和一些(我其實沒太讀明白的)短篇。在我看來,《喬與諾》至少是與這些作品有很大區別的。奇幻文學的要素《喬與諾》里都有,但我個人感覺都不是這部小說的重點。這部小說是在「平凡」(現實主義)與「超凡」(奇幻)之間尋求平衡,而經過這些年反覆閱讀後,我感覺它的指針還是偏向了平凡與世俗。

這部小說最重要的主題——魔法,只是凡間的一門學問。書中反覆強調:魔法只是一個與歷史、哲學並行的學科,沒有任何浪漫色彩,解決的都是無聊而冷硬的實際問題(建壩、修船、抗擊法國人),同別的學科一樣充滿了艱辛和挫折;從事這門學問的人與研究任何學問的人一樣,專註(或者說「一根筋」)且頗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只限於自己那一方領域),直到他們漸漸認識到,自己這方小天地之外,才是大法高深、宇宙玄妙。這與一切學科的探索過程又有什麼區別呢?

這部小說中無論景色還是人物,無論凡人還是仙子,都是徹底的英國化:英格蘭的魔法由英格蘭的雨露陽光培養而成,英格蘭的魔法師秉承的是英格蘭士紳階層的道義。英格蘭人的正派、英格蘭人的實際、英格蘭人的犬儒、英格蘭人的排外、英格蘭人的階級和種族偏見,在無論主角配角、大人物小人物身上都體現得淋漓盡致;外國人、外鄉(包括蘇格蘭、愛爾蘭、威爾士)人的形象都是帶著刻板印象描繪的,而仙靈——這非人類的物種——身上的特質恰恰是為英格蘭人所深惡痛絕的,於是也沒有「超凡」到哪裡去,說到底還是英格蘭人內心恐懼的外化或是內心陰影的投射。

這部小說雖有奇幻色彩,講的畢竟是人間倫理。我們可以通過角色塑造看到作者對「惡」以及對「理智」(mind)與「人情」(heart)的理解。故事裡徹頭徹尾的反面人物大概只有滿頭白毛的先生和亨利·拉塞爾斯。滿頭白毛的先生是仙靈,毫無理性;亨利·拉塞爾斯是常人且是文化中心倫敦浸泡出來的上流階層,頭腦冷靜,非常理智。這兩個角色代表了故事裡的「惡」:白毛先生無腦無心,拉塞爾斯有腦無心;他們的共同之處在於「無心」(heartless),也就是說無情便是惡。故事裡無論主角配角,作者給予同情的,往往是「有情」的;「無情」的,即便腦子好使、有理智,也是前途坎坷、眾叛親離的。

「人情」指的不僅僅是人彼此關懷的溫情,指的也可以是「人情世故」(worldliness)中所謂的人情。小說中的人物,大到威靈頓公爵,小到副食店老闆娘,一個個都是世故的,甚至是物質的。談婚論嫁,雙方(尤其是女方)身家幾何是必須要考慮到的;聽說照顧自己生意的貴族貴體欠安,要上趕著巴結,同時擔心可會是自家店鋪里的食品出了問題;魔法師立功,理應授予爵位,可大臣們還要照顧魔法師師父的情緒——這樣的細節,讓人無法不聯想到簡·奧斯汀的筆法。作者的筆觸是女性化的,即便是官場、戰場,即便是玄虛的魔法、詭秘的彼界,觀看這一切的視角都是極為女性化、極富「家常感」(domesticity)的。歷史人物,無論學者大家、戰爭英雄,到了這個故事裡,華服美衣下像是總能露出早上還沒來得及剪乾淨的線頭;完成的即便是宏圖偉業,這個故事也總給我們機會窺見他們指點江山間歇拿熱水泡腳。正是這多出來的一層敘事維度——這種和主題無關(甚至截然對立)卻無處不在的「英國式的舒適感」(English ess),帶給我們閱讀的快感;這種快感並不陌生,比如讀過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的人都會覺得熟悉。

總體來說,這部小說在我心中是可以與薩克雷的《名利場》相比擬的,鴻篇巨製悠悠展開的是一幅英國社會的風俗畫卷。人物風景都好似書中多次提到的托馬斯·羅蘭森和喬治·克魯克山筆下的諷刺畫。作者對待歷史事件與歷史人物的態度以及描寫的筆觸也是「漫畫式」(caricature)的——被輕描淡寫、一筆帶過的,也許是血流成河的戰爭,也許是民不聊生的苦難,在作者筆下,只好像屏風上一幅浮世繪,至多也只像故事中被蒙在巫蠱里的史蒂芬·布萊克所看到的——看什麼都好像隔著一層臟污的玻璃幕,帶不來喜悅,激不起同情。敘述者的語氣是冷漠無情的,是就事論事的,盡量把人心世相的方方面面客觀地呈現給我們看(正文不夠全面,還有注釋補足)。而與《名利場》不同且更耐人尋味的是,《喬與諾》的世界裡有了魔法,於是歷史有了另一種解釋,人心世相多了另一種可能。天幕背後,雨簾對面,吹來另一片天地里的風。假如《名利場》算是「高雅文化」(High Culture)的代表,而奇幻文學尚未脫離「流行文化」(Low Culture)的範疇,我認為《喬與諾》是二者完美的結合,經典與快感並不是對立互斥的,就像尼爾·蓋曼在為本書作序的時候提到的(也是對克拉克女士本人信念的轉述),它們只是「表達同一種理念的不同方式」而已;我認為甚至是相輔相成的。

閱讀並翻譯這部作品已逾十年,心得頗多;關於本書內容風格等不再多說,一切只等讀者您讀到「轉身離去」時自己體味。我這是借譯後記可以「天馬行空」的機會,抒發一位沒學成英國文學的英國文學愛好者心中的感悟,外行的熱情也許比內行更熾烈,也許能捕捉到內行不屑一顧的妙趣。(喬納森·斯特蘭奇是會同意我這句話的。)根據這些感悟,我才逐漸確定了翻譯時使用的語言風格。我永遠記得在北外讀書時執教翻譯實踐課的陳德彰老先生的說法:好的翻譯,當「保留洋味,拒絕洋腔」。在翻譯實踐過程中,我一直以此為標準。近些年流行的一種無中生有、似有賣弄之嫌的所謂「過度」翻譯,是我極力反對的。「信」「達」「雅」三個字聽得人耳朵都要起繭子,但幸虧有它時時提醒我們究竟什麼才是第一位的。洋味是要保留的,洋腔是要在準確、達意的基礎上適度削弱的,譯者的身份與痕迹是要儘力隱去的。《喬與諾》的翻譯工作歷時十載,我個人閱歷、見識不斷積累,風格筆法有所變化,但以上這個標準從來沒有動搖。本書共三卷六十九章,第一卷的內容大多譯於攻讀碩士期間,當時的我見識短淺、膽子大(這兩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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