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牛仔國度 第一百二十章 狂妄天才

「恭喜!我的小老弟!」

在老尼爾森走後,諾維茨基第一時間過來恭喜。

孫昊沒想到,他也沒想到,老尼爾森對孫昊的偏愛都快趕上當初的他了。

不過就像他在打完猛龍隊時感慨過的那樣。

孫昊比他當初適應NBA速度要快很多,得到這樣的偏愛也屬實正常。

而且他也期待和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在場上打球。

納什也同樣過來向孫昊道喜。

一頓燒烤讓他對孫昊的醋意消了大半。

而且這裡面還涉及到一個很敏感又很正常的事情。

球隊首發控衛之爭。

老尼爾森,甚至庫班和小尼爾森對孫昊的偏愛都肉眼可見。

尤其是諾維茨基也那麼喜歡孫昊,前者是小牛隊官宣的新建隊核心。

再加上孫昊的出色發揮,小牛隊用孫昊代替他打首發控衛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脾氣不錯,但不是聖人,誰會甘心從首發被擠到替補?

他當初從太陽到小牛,很大一個原因就是不想當凱文·約翰遜和基德的替補。

尤其是他已經來到職業生涯的第5個年頭,再被擠到替補席,他的職業生涯都涼了。

但是現在,老尼爾森讓他和孫昊一起首發,這問題就完全不存在了。

孫昊能投,他能傳,兩個人風格還很搭。

至於防守,老尼爾森做教練的都不擔心,他這個當球員的也沒必要操那個心。

小牛隊的其他人也都陸續過來向孫昊道喜。

這支球隊的大部分人脾氣都很好,再加上孫昊平時在球隊多與人為善,他們也喜歡這個新人。

甚至哈維這個同期新秀也都過來了。

孫昊這一路下來的表現他看在眼前,他羨慕的同時也有一絲崇拜。

看著哈維的小眼神,孫昊知道這傢伙想法比較簡單,以後有機會的話,可以提前介紹他去CBA打球。

偌大的球場,只有亞歷山大氣得鼻子上蹬。

喂喂!有沒有人注意一下我!

我才是今年球隊的樂透秀!

不過可惜他的耳邊全是對孫昊的恭喜,壓根就沒人理他。

哼!等著,一生之敵,別以為你已經贏了!

他冷哼一聲,直接轉身進了更衣室。

這一天晚上,小牛隊坐上了前往密爾沃基的飛機。

孫昊上輩子對密爾沃基這座城市還是很熟悉的,原因無他,因為這是易建聯開啟職業生涯的地方。

丹·費根選秀的神仙操作,單場前12投全中,12月月最佳新秀……

上輩子2007年的時候,他16歲,正是看球的年齡,易建聯的這些經歷他都記憶深刻。

現在換了一世,易建聯和他成了兄弟,現在人也在洛杉磯高中打球,現在他這個哥哥要代替弟弟先去這座小城了。

「霍華德,你會在意嗎?從首發到替補。」

孫昊把思緒收回來,轉頭對一旁的埃斯利說道。

這個球隊最愛講故事的人,和他的關係很不錯。

這一次他進首發,擠下的正是埃斯利。

雖然系統裡面,他和埃斯利的親密度並沒有發生變化,但他心裡多少有些過意不去。

「在意什麼?我生涯大部分時間都是打的替補,老實說我更習慣在替補席打球,而且偷偷告訴你,我是個控球後衛。」

埃斯利的話把孫昊一下逗笑了。

不過埃斯利說的也是事實。

他1米88的身高,上賽季在爵士隊8.6分4.2助攻,打得分後衛也算是矮個子裡面拔將軍。

小牛隊選秀大會把斯特里克蘭交易走之後,球隊就沒正牌的得分後衛了。

亞歷山大算是,小牛隊也是這麼期望的。

但夏季聯賽打下來,亞歷山大證明了……他不配。

「而且誰打首發是教練的決定,你不用介意。」

埃斯利反倒是過來勸孫昊不用在意。

孫昊點點頭,他覺得自己是不是對自己的個人魅力少了點自知之明?

要不然,為什麼小牛隊的人都喜歡他?

「不過今晚你在防守端會吃些苦頭,雷·阿倫和薩姆·卡塞爾,無論哪一個,都夠你吃一壺的。」

埃斯利接著說道。

看著他的那種狀態,孫昊知道他肯定又要講故事了。

只不過讓孫昊沒想到的是,埃斯利故事的主角卻不是要和他對位的兩人。

雷·阿倫謙謙君子,進聯盟之後的口碑就一直很好,君子雷不是白叫的;

卡塞爾雖然長相奇特,被球迷送上「外星人」的綽號,但其實脾氣非常好,被球迷不斷調侃甚至攻擊長相的他,甚至還淡定地出演了《異形》電影。

故事的主角,是格倫·羅賓遜。

孫昊對羅賓遜並不太熟悉,要說熟悉的話,可能還是「海軍上將」大衛·羅賓遜多一些。

但實際上在上世紀,格倫的名號完全不輸大衛。

在進聯盟之前,羅賓遜在NCAA就已經名聲大噪,而且是滅霸級的。

大部分人都知道安東尼是NCAA大殺器,大一就場均22.2分10籃板。

但2米01,體型相同的羅賓遜,大二賽季場均24.1分9.4籃板,大三賽季場均30.3分11.2籃板!

實際上,羅賓遜就是歷史中安東尼的選秀模版之一。

憑藉著這種殘暴的表現,他毫無意外地當選了1994年的選秀狀元。

狀元年年有,但是這一年,榜眼是基德,探花是格蘭特·希爾!

這是選秀大年的當家花旦。

而且他新秀賽季場均21.9分6.4籃板2.5助攻,率隊把上一賽季東部墊底的雄鹿隊打到東部第九,而且距離第八隻差了一個勝場。

這種表現放在任何一個時代都是現象級的,標準的天之驕子。

但是這傢伙,竟然在最佳新秀的評選中輸給了希爾!

乍一看希爾「喬丹接班人」,輸給他很正常。

但實際上,新秀賽季不論是個人數據還是球隊戰績,都是羅賓遜更佔優。

而這,也是值得埃斯利講這個故事的原因。

因為羅賓遜他真的很特別。

1994年的時候,NBA當時連新秀合同的年限和年薪都沒有規定,給多少全看球隊和球員談判。

格倫·羅賓遜,當時要求雄鹿隊給的合同是13年1億!

那個年代,皮蓬的年薪才400萬,喬丹也才500萬,這種行為在當時直接就炸了。

不過迫不得已,雄鹿隊最後還是和他簽下了10年6800萬美元的合同,這讓他載入史冊,甚至逼得聯盟第二年就出台了新秀合同規則。

然而這還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羅賓遜天賦爆棚,雄鹿隊能被他逼迫簽這個合同就是最好的佐證。

如果他像科比那樣自律,努力訓練的話,他很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喬丹。

但可惜他不是,而且他還是另外一個極端。

性格狂傲,經常酗酒,還時不時酒後駕車,辱罵球迷,打架鬥毆。

而且他真的不訓練。

他就是翻版的奧尼爾,不同的是奧尼爾剛進聯盟練的還挺多,他是進聯盟就很少練,完全靠天賦打球。

有關他這方面還有一個小故事。

當時和他同期進聯盟的埃里克·莫布里一直在努力訓練。

結果這反倒引來羅賓遜的不滿,他直接對莫布里說了那句經典語錄。

「老子靠著大學的老本都能場均20+,你這麼努力訓練有個雞兒用。」

所以哪怕他天賦爆棚,聯盟甚至都不願去宣傳他,最佳新秀自然也沒給他。

「上帝給了他神的天賦,所以他盡情地揮霍著。」

埃斯利用了一句話做總結。

如果孫昊上輩子有了解的話,會知道格倫·羅賓遜生涯場均得分超過20分,而且退役前一年的場均得分還有16.6分。

但最後,他只在聯盟打了十年,履行完「新秀合同」就從聯盟消失了。

上帝最後收回了給他的天賦。

當然這些,孫昊沒去了解,所以他不知道。

在聽完埃斯利說的故事之後,他反倒對這個不算熟悉的「大狗」有了興趣。

到底是什麼樣的天賦,能夠讓他把自己和奧尼爾歸為一類。

要知道即便是四大分衛里天賦最高的麥迪,也沒聽說過有類似的故事。

當然,雷·阿倫和卡塞爾,埃斯利也說了一些他們的事情和現在的技術特點。

而且雄鹿隊目前戰績4勝1負和76人並列東部榜首,這場比賽會很艱難。

和埃斯利聊完,孫昊進入到系統,拉開自己的屬性面板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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