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

阿皮亞大都會旅店的主人查普林把我介紹給勞森時,我並沒怎麼注意他。當我們坐在休息廳里喝著早間雞尾酒時,我正津津有味地聽著島上的傳聞。

做東招待我的查普林是個專業的採礦工程師,也許是個性使然,讓他定居在一個其職業專長一無所用的地方。但是人們普遍認為查普林是個聰明的採礦工程師。他個頭矮小,不胖也不瘦,黑頭髮,頭頂稀疏,開始變白。上唇留著一撮不大整齊的小鬍子。他的臉很紅,部分是由於日晒,部分是由於烈酒。他只是個名義上的店主。儘管旅店的名字起得富麗堂皇,但畢竟只是座兩層的建築,全由他的妻子,一個年齡四十有五、高個頭、瘦巴巴的澳大利亞女人掌管。她總是一副盛氣凌人、當家拿主意的架勢。她家的小男人性情衝動,常常喝得東倒西歪,對她則怕得要命,剛來島上的人不用住很久就會聽到他們家裡的吵鬧。為了把他治得服服帖帖,她對他拳打腳踢。最出名的是某次一夜酩酊之後,他被一連二十四小時關在自己的房間,接著有人看見他因為不敢離開那囚牢,只好慘兮兮地從陽台跟下面大街上的人喊話。

查普林算是個人物。他那些豐富多樣的人生回憶,不管真實與否,都值得人們聽上一聽。因此勞森溜達進來的時候,這麼一打岔還真讓我有點兒心煩。眼下還沒到中午,查普林明顯已經喝得太多。我看出他早就醉了,毫無熱情地對他的再三堅持做出讓步,接受他遞來的第二杯雞尾酒。按慣常的禮節我不得不請下一輪酒,足以讓他活泛起來,接下來查普林太太也就不會給我什麼好臉色看了。

勞森的相貌沒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他個頭瘦小,長著一張蠟黃的長臉。窄小的下巴顯示出脆弱,大鼻子骨骼凸出,兩道眉毛又重又黑,一雙大眼睛深邃而漂亮。這些特徵組合在一起,顯得怪模怪樣。他活潑爽快,但那快活勁兒並不真誠,不過是表面上的面具,他戴著來蒙蔽世人,令人懷疑面具下隱藏著卑劣的本性。他顯然急於展現自己是個「討人喜歡的人」,對誰都和和氣氣,十分友善。可不知怎麼,我偏偏看他既狡猾又詭詐。他用沙啞刺耳的聲音和查普林雙雙敘說起那些業已成為傳奇的賓果賭戲故事,還有在英國人俱樂部度過的一個個飲酒作樂之夜,那些狂飲威士忌的狩獵會。前往悉尼的短途旅行最令他們驕傲,從上岸到開船之間發生的事情,他們全不記得。真是一對嗜酒的豬。儘管兩人各自灌下四杯雞尾酒,早已酩酊大醉,粗俗的查普林跟勞森之間還是有很大差別。勞森雖說已喝醉,無疑仍是位謙謙君子。

最後他從椅子里站起身來,看上去不太穩當。

「嗯,我該往家走了,」他說,「晚飯之前再見。」

「太太還好吧?」查普林問。

「好。」

他走了。那單音節的回答帶著一種奇怪的口氣,讓我不禁抬頭看了一眼。

「這傢伙不錯。」查普林無精打采地說。勞森已經出門,走到陽光地里。「為人數一數二,只可惜太貪杯了。」

查普林這番評斷倒是不乏幽默。

「一旦喝醉,他就想跟別人干架。」

「他經常喝醉嗎?」

「每個禮拜總有三四天喝得爛醉。是這座島讓他變成了這樣,還有埃塞爾。」

「埃塞爾是誰?」

「他老婆。他娶了一個混血兒,老布列瓦爾德的女兒。他帶她從這兒離開,別無他法,但她忍受不了。眼下他們又回來了。說不定哪天他就把自己弔死了——如果沒先把自己喝死的話。不錯的傢伙,就是一喝醉就讓人討厭。」

查普林大聲打了個嗝。

「我去蓮蓬頭下面沖沖腦袋。真不該喝最後那杯雞尾酒,把人搞垮的總是最後那一杯。」

他看著樓梯猶豫,終於拿定主意要去那個有淋浴的隔間,隨後帶著反常的嚴肅神情站了起來。

「跟勞森交往你會有所回報,」他說,「這傢伙博覽群書,清醒的時候能讓你大跌眼鏡。腦子也靈光,和他攀談很有意思。」

如此幾番言語,查普林向我道出了整個故事。

我騎馬沿著海岸線轉了一圈,將近傍晚進門時,勞森又在旅店出現了。他深陷在一張藤椅里,用一雙獃滯的眼睛看著我。很明顯,他喝了一整個下午,麻木陰沉的臉上掛著慍怒。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片刻,我能看出他並沒認出我來。另有兩三個人坐在一旁搖著骰子,誰也沒有抬頭。他這種狀態顯然稀鬆平常,吸引不了別人的注意。我坐下,加入了賭局。

「你們這幫愛扎堆的傢伙。」勞森突然說。

他從椅子里站起來,蜷曲著腿就搖搖晃晃朝門口走去,那樣子說不清是滑稽還是難看。他走以後,我身邊的人嘿嘿笑了笑。

「勞森今天的確灌了不少。」他說。

「如果喝點兒酒就那副德行,」另外一個說,「我就乾脆戒了,從此滴酒不沾。」

誰會想到這可憐的傢伙曾是個自成一體的浪漫人物?誰會想到他的人生包含著理論家所稱的、達成悲劇效果所需的諸多可悲而可怖的必要因素呢?

隨後的兩三天里我再沒見到他。

某個晚上,我正坐在旅店二樓的陽台上俯瞰街道,勞森走了過來,往我旁邊的椅子上坐下。他看起來很清醒,隨口打了個招呼,我略顯冷淡地應了一聲之後,他笑了笑,用抱歉的語氣說:

「那天我實在醉得昏天黑地。」

我沒回答,因為沒什麼可說的。我遠遠拿開煙斗,徒然地指望這樣做能驅走蚊子,一邊看著當地人下班回家。他們走路步子很大,卻很慢,小心而端莊,光腳板的柔和拍擊聲聽來很是奇特。他們身材高大,體型優美,黑頭髮有卷有直,常常用萊檬染成白色,讓他們看起來大相徑庭。隨後是所羅門島上的一群合同工唱著歌經過這裡。他們比薩摩亞人個子矮小,皮膚炭黑,毛茸茸的大腦袋上,頭髮染成了紅色。時而有白人駕著輕便馬車經過或進入旅店院子。礁湖裡,兩三條縱帆船在寧靜的水面投下優雅的倒影。

「我不知道在這種地方除了喝個爛醉還有什麼事情好做。」勞森最後說。

「你不喜歡薩摩亞?」我隨口問道,不過是沒話找話。

「這兒是挺漂亮……」

「漂亮」一詞絕不足以描述這座島嶼難以想像的景色。我笑了起來,轉過頭看見他眉頭緊皺,神色憂鬱,把我嚇了一跳。那是一種無法忍受的痛苦表情,尤其是眼中流露出巨大的悲劇性情感,我怎麼也想不到他能夠承受。然而,那表情稍縱即逝。他笑了,笑得很單純,帶著天真。微笑改變了他的面容,以至於我最初對他抱有的厭惡之情也動搖了。

「我剛來的那陣子,把這地方走了個遍。」他說。

接著是一陣沉默。

「大約三年前我離開了這裡,現在又回來了。」他遲疑著,「我妻子想回來。她是在這兒出生的,你知道吧?」

「哦,是啊。」

他再次陷入沉默,又唐突地說起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來。不知為何,他極力顯出一副討我喜歡的樣子。他問我是否去過維利馬,又開始談論史蒂文森的書,隨即話題轉到了倫敦。

「我想考文特花園依然勢頭強勁,」他說,「真想念那些歌劇。你看過《特里斯坦和伊索爾德》嗎?」

他問我這個問題,好像答案對他來說真的很重要,我回答說——或許有點漫不經心——我看過,他表現得很高興。談起瓦格納,勞森不是把他當成音樂家,而是當作一個平常人,說從他那裡獲得了一種難以言傳的情感滿足。

「我覺得真該去一趟拜羅伊特那個地方,」他說,「可惜一直湊不夠錢,沒那個運氣吧。當然,比起考文特花園還是差一些,那兒的燈光華麗,女人都盛裝打扮,音樂更不用說。《女武神》的第一幕很不錯,是吧?還有《特里斯坦》的結束部分,簡直絕了!」

這會兒他的眼睛閃閃發亮,臉上也光彩熠熠,簡直跟剛才判若兩人。他那蠟黃瘦削的臉頰有了血色,我都忘了他的聲音又粗啞又難聽。在他的身上,甚至產生了某種吸引人的魅力。

「說實話,我真想今晚就回到倫敦。你知不知道帕瑪街餐廳?我以前經常去那兒。皮卡迪利廣場的商鋪燈火一片,到處是人。公交車和計程車像流水一樣無止無休,站在那兒都能看得出神。我也喜歡斯特蘭德街。那首上帝跟查令十字街的詩是怎麼寫的來著?」

我吃了一驚。

「你是說湯普森寫的那首嗎?」我問。

我援引了一下。

這般悲傷之時,你已不會更加悲傷,

哭泣吧,那深重的痛苦之上,

照耀著雅各的天梯那繁忙往來的光芒,

橫跨在天堂與查令十字街旁。

他微微嘆息一聲。

「我讀過《天堂的獵犬》。那首詩美妙極了。」

「這是普遍的看法。」我嘟囔了一句。

「你在這兒遇不到讀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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