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記 關於他們 ——關於陶托昆:珊珊的回憶

五年前,珊珊在沿海某報社實習。她剛去不久,該城發生了一件大事。

一個未至而立的年輕白領阮先生,其女友及父母一家三口全部被歹徒殺害於家中。當年這起刑事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因其性質之惡劣,手段之殘忍,俱使得群情激憤,大有與兇手不共戴天之勢。網情洶洶,幾天內關於此事的網上留言上千萬條,電視紙媒也連續不斷地進行報道。如此光天化日之下,公民安居於家中居然能被一個不留地殺害,如此,天理何在,安全何在?公安機關背負著重重壓力展開偵查,終於於九天后神速破獲這一潑天大案。在開往香格里拉的火車上,阮先生作為殺人嫌疑犯被警察帶回警局。

阮先生成為嫌犯有很明顯的幾條理由。

首先,死者那套小二居家裡的門沒有被撬痕迹,而他持有他們家鑰匙。這一事實被死者鄰居證實無誤,因為他們從前經常看見他用鑰匙開死者家門。二是他與女友一家正鬧矛盾,因為他們戀愛五年,他以為感情已水到渠成,便向女友求婚,不料女方家長強烈反對。奉父母意見為圭臬但又不舍多年感情的女兒左右為難,只好有意與男友保持距離。為此雙方弄得極不愉快,爭吵不斷。某次與女友大吵過後,他與朋友痛喝大醉了一場,酒後胡言亂語道,恨不能將她們全家殺了,才解心頭之恨。估計該酒友在驚聞這一慘案後,早已向警方如實彙報了他的如此言行。三是案發當天,有人曾看見他走進了這幢樓。調看當天小區錄像,果然證實了這點。離開的時間也與推算的案發時間前後大致相符。四是慘案發生後,阮先生居然像人間蒸發似的消失了。畏罪潛逃!警方展開了拉網式的調查,終於查出他正在前往香格里拉的火車上。在警方出示的若干證據面前,阮先生一言未發,既未肯定,也不申辯,只痛心疾首狀說了句,是我的錯!

在正式審判前,各路媒體不斷報道,眾多網民及街頭百姓都參與了一場大討論,諸般猜測推理,有怒斥阮先生人渣的,也有懷疑證據不足的,畢竟警方沒有找到一個鐵證可以證明兇手是阮先生。所有的證據都只是合理推測。總之,關於這場兇殺案,萬眾矚目。

閔珊珊被安排給陶托昆帶實習。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他帶著她一同去採訪阮先生。本來嫌犯在被審判定罪前,一般不得接觸媒體,但陶托昆在申請單上詳細闡明了他的採訪觀點,並通過一系列朋友的幫助,終於得以實現這次探視採訪。閔珊珊因此對陶托昆很是欽佩,同時對這樣一次非同尋常的訪問充滿了好奇和期待。

陶托昆採訪過程中,珊珊只在一邊旁聽和記錄著。阮先生剛進來的時候面色平靜。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陶托昆不問案情,只事無巨細地詢問著阮先生之前的生活、工作和思想狀態。採訪快近尾聲時,他才突然問到阮先生對女友全家被殺現在是什麼感覺。珊珊看到阮先生面色一變,全身顫抖了一下,繼爾眼中淚光閃動。陶托昆靜靜地坐著,一語不發地看著阮先生,等待著他的回答。「是我的錯。」珊珊在旁邊看到阮先生的面部表情,似乎是咬了咬牙,努力控制著自己的情緒。陶托昆仍然無聲地坐在對面看他,臉上顯出無限同情的悲憫神色。

似乎是忍受不了這種駭人的安靜,阮先生站起來說,我走了。說著就起身離開。走了幾步後,他忽然回頭說,「人不是我殺的。」聲音雖小,但卻有力而清晰。珊珊心裡一動,想叫住他仔細詢問緣由,但第一次出來採訪的她沒能說出聲。轉頭看陶托昆,他依然坐在那裡,冷靜地注視著阮先生離去的背影。

回去的路上,閔珊珊問他為何不在阮先生說出「人不是我殺的」後,跟進或核實一下案件的實際,陶托昆看了她有好幾秒之久,看得她心裡都有點毛了,才咧了下嘴算是一笑,說那是公安局和檢察院的事,記者或者說媒體的功能,在於從事件中啟發出之於民眾的警示意義。「各司其職,各安其位,才是一個成熟社會所應具備的正常形態。」珊珊當時覺得他說的不無道理,但又隱隱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她找不出不對的理由或者說漏洞。隨著事件的發展,以及她後來單獨到監獄去訪問阮先生後,她才意識到外表相似的謬誤與真理之間的差別。

起初珊珊對陶托昆能成為自己的實習指導老師很是飄飄然了一陣子。在他的報道中,無論是普通新聞或人物事件,哪怕是規定了報道方向的會議報道,他的筆下也極少那種通篇採用通稿的千篇一律的拿來稿。他是首席記者,大多數時候為頭版和專題版供稿,文章不限題材,社會新聞、財經、文化、娛樂、體育等,因博學,涉獵廣泛,充滿熱情又兼思維敏銳等諸般特點,使得他的文章極富個人特色,即使是普通的會議報道,也總能寫出與別家有所不同的格局。故獨家之王的稱號,絕非浪得。

這次在驚天殺人案的報道中,陶托昆的寫作角度也與眾人頗有不同。與其他媒體大談特談案件本身及周圍人的反應不同,他對案件本身並不多談,也不過多渲染周圍人的情緒。在指出案件的血腥之處後,筆鋒一轉,開始了極為深刻的人性異變敘述和分析,通過對阮先生生活和工作的環境描寫,情感發展細狀,夢想與現實的衝突,在社會各方的巨大壓力擠迫下所不能不產生的思想逆轉……無微不至地展現了一個努力進取的熱血青年變成一個殘忍無情的殺人犯的巨大可能,並高屋建瓴地、透徹地分析了信仰的喪失、成功學對一代人的腐蝕、一切以金錢為衡量標準造成溫情缺失的社會倫理以及這案件背後所喻示的社會分配不公癥狀日趨惡化、在現有制度推波助瀾下貧富兩極分化日益加劇等等這一切將給發展中的中國帶來的不可估量的後果。分析之後,指出此案僅只是冰山一角,但它得以讓人窺見到這個社會矛盾重重的內里之一斑。為防冰川崩潰,再不可頭痛醫頭,腳痛治腳,防微杜漸查漏補缺已非當下所要採取的最好措施,在如此艱險的危境下,認真審視天下全局,從制度上從根子上扭轉乾坤,消滅腐敗及禍亂根源已是刻不容緩!……文章氣勢如虹,詞句一時沉雄有力,一時委婉深情;敘述備細無遺,議論開闊宏偉;通篇情切意厚,理據分明。

此文一出,轟動是必然結果,這期報紙的發行量創造了近年來的新高,網站點擊率也達到了一個極為可觀的高點,並引發了一輪核彈爆炸般的關於價值觀關於道德倫理關於制度關於貧富分化關於信仰等等的洶湧討論潮。

珊珊讀第一遍時,也覺心思鼓盪,熱血奔涌,一股浩然正氣從丹田之處升起,憂患之心惋惜之情……一時間種種情緒壅塞於胸,渴望著傾泄。這篇大文對剛進入新聞領域的她來說,是一次極好的學習和提升的機會,懷著激動的心情她再次精讀細揣該文。然正是這精細的再讀,卻讓她生出了疑惑。

初看之下,通篇文章有細節,有分析,有結論,一氣呵成,渾厚有力,擲地有聲。可當她讀到由阮先生的自述細節到陶托昆的分析那一部分時,腦際忽然閃出阮先生回頭一句「人不是我殺的」那個畫面,他那種傷感惋惜之情完全不似臨時偽裝出來的。這讓初入社會的珊珊總覺梗了什麼在心頭。雖然陶托昆在文章里沒有直接斷定阮先生必是殺人犯,但通篇文章的立意和框架都建立在他是殺人犯這樣一個基準點上,以致後來當阮先生真的被判了死刑時,無論媒體還是一般民眾,幾乎都沒有發出質疑的聲音。

阮先生殺了人,且他殺人是這個社會逼迫所致,這的確是陶托昆有意在文中暗藏的結論之一。他對深挖這個案件背後的社會意義的熱情絲毫不亞於之前半年的另一個案件。

那是一個三十五歲的失業男子因為孩子病重無錢看病,情急之下動了偷盜之念,錢沒偷成卻因殺死了被偷者以及兩個警察而被判死刑。大致情形如下,該男子不是熟手,所以失主很快發現自己被偷,迅速開了豪車追了上去。先是用車將他撞倒,爾後下了車,拿起車上的扳手猛擊他的頭部胸部腰部。兩位警察聞訊趕到現場,起先以為是鬥毆,準備制止打人的失主並拘捕雙方,在聽到失主說明對方是小偷後,便不再制止,只是旁觀,且在失主停下毆打、小偷欲爬起來看似要反擊失主時,這二位警察對著小偷的屁股又各狠打了一電棒。正是這最後兩電棒將小偷內心為偷盜而生出的一絲慚愧之心打得喪失殆盡,並刺激起了他潛伏於體內的反抗之念。

人在極端狀況下的反應能力是可怕的,按說兩個警察手裡有電棒一個失主手上有扳手,人人有武器,但他們三人還是在稍為鬆懈的一瞬間被這位狂暴的小偷用從旁邊水果攤上搶來的刀給刺死了。直到血流滿地,小偷才從腦子一片空白的狀態中清醒過來,止不住嚎啕大哭,高喊「孩子,爸爸對不住你」就昏了過去。

為了這個案件,陶托昆發過多篇微博,寫過數篇專訪和評論,那些文章和評論無一例外,觀點都是該小偷殺人是被逼自衛,這一殺人行動,既是由於具體的人同時也是因整個社會對弱者無形的壓迫而造就的爆發性反抗,他被判死刑於情不合,於理於法也說不通。一些貪腐高官都未被判死刑,這個因自衛而反抗殺人的可憐的慈父緣何要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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