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七章 喜怒無常的不羈之人

拉里·約翰遜、德里克·科爾曼、邁克爾·比斯利、開拓者時期的扎克·蘭多夫和拉希德·華萊士以及頭槌裁判腳踹攝像師的丹尼斯·羅德曼……

如果有哪個新秀讓你聯想起這些名字,那你就應該小心了。

誠然,這些人並非一無是處。

相反,他們的個性有些時候反而是他們身上的閃光點。

但,沒有幾個人想考驗拉里·約翰遜的耐心,這個在選秀夜號稱想成為模範隊友的男人,「模範」到和隊內第二好的球員拳頭相向。

德里克·科爾曼,馬龍所謂「有我這麼努力他就是史上最佳」以及臭名昭著的「爺有錢隨便罰下次還敢」事件,是90年代到21世紀初浪費天賦的代表。

比斯利,蘭多夫……新世代的球迷基本都熟悉,無需多言。

拉希德的吃T技術,和羅德曼場上場下惹麻煩的本領。

要是有個球員集中這些人的缺點於一身呢?韋夏看不出考辛斯是這種級別的混賬。

如果有人能集中這些人的優點與缺點於一身,那就是魔鬼的代名詞,可是考辛斯在韋夏眼中並沒有那麼極端。

他讓韋夏想起了湖人時期的老隊友安德魯·拜納姆。

天賦異稟,卻有孩子心性。

拜納姆是識時務的,考辛斯更極端一些,他比拜納姆有更強的即戰力與技術,眼高於頂,而且,對於自己的身份沒有明確的認知。

他是菜鳥,應該低調。

但他的所作所為就像在對各支球隊的管理層說「本少爺就是刺頭脾氣大,有本事都特么別選我!」

令人無語的是,他猖狂到這種地步,如果掉出前五順位,那麼擁有第六順位的森林狼會欣喜若狂地拿下他。

天賦,有時候就是這麼不講道理。

帶著憤怒的考辛斯在這場對抗賽里打爆了另一支球隊的熱門球員丹尼爾·奧頓(Daniel Orton PF)。

雖說奧頓默默無聞,但他卻是2010年選秀大會上的中等選擇。

他的選秀前景在首輪末和次輪初,要知道,這些還沒進入聯盟的新秀,他們相互之間差距最小的時候,就是參加選秀之前。

NBA是個殘酷的地方,各隊會根據新秀的潛力、即戰力、發展前景來定位。

有的人即使有實力,但達不到NBA的要求,也得放棄舒服的定位去當單向工具人。

一天天過去,打角色球員和打核心球員的提升與增強是不同的,很快,被立為核心的新星們會快速地將同輩人甩開。

那些打不了核心的人有一多半適應不了角色球員的定位,於是三年內從聯盟蒸發,未來突然出現在某個國家的籃球聯賽,是常態。

奧頓就屬於此種球員。

可現在,今天,他仍然前途無量,和考辛斯都是還沒進入聯盟的新秀,竟然被對方輕鬆打爆。

一場對抗賽下來,76人的球探們看清了考辛斯的實力。

韋夏戴著眼鏡,拿著筆記本和筆,裝出記者的模樣上前。

他賭五美分,沒人能認出他。

「丹尼爾,我是《費城沒事找事》報的記者,可以對你做個專訪嗎?」韋夏看起來受過專業訓練的樣子。

奧頓困惑地問:「這是什麼報?」

「不會吧,你不知道嗎?我們《費城沒事找事報》可是僅次於《費城每日新聞》和《費城調查者報》的第三大報紙,而且我們和那兩家報紙不同的是,我們不玩虛的。」韋夏再次問道,「我可以對你做個專訪嗎?」

奧頓爽快地道:「當然!」

韋夏應該感到高興,他的確沒被認出來。

作為一個剛剛入選一陣的球員,只是戴著眼鏡就去採訪前來試訓,一心想加入76人的新秀卻沒被認出來,是好事嗎?

該說他太低調,還是長相沒有辨識度?說好的翻版王力宏呢!?

「看得出來,你在和德馬庫斯對位的時候很掙扎,你如何評價他的表現?」韋夏問。

「我並不是妄自菲薄,但我覺得『Boogie』是超水準的。」奧頓說,「我敢這麼說,而且我確信,和『Boogie』同屆的球員都會這麼說,他就是我們這屆球員里最強的,問題是,他的狀態並不穩定。有時候,他會變成獅子,有時候就像只餓肚子的小貓。」

韋夏察覺要素:「『Boogie』?」

奧頓道:「他喜歡別人這麼叫他。」

「那你覺得,他狀態不穩定的原因是?」

奧頓開始感到奇怪,不是做他的專訪嗎,這記者怎麼一直在問「Boogie」?還有他和Wish長得好像啊!他們是親戚吧?不會吧?Wish不會真的有個長得和他一模一樣的親戚吧?

「除了『Boogie』,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韋夏第三個問題同樣問到考辛斯,奧頓有點不耐煩了。

「沒有了。」韋夏傷人地說,「謝謝你的配合。」

奧頓追問:「這不是我的專訪嗎?」

「是啊,我會如實報道的。」

「可是你一直在問『Boogie』的事!」

「所以我們叫《沒事找事報》嘛……」韋夏推了推眼鏡,一個不慎就表現出善於討打的屬性,「你要是覺得莫名其妙,說明我的工作很到位。」

奧頓氣得想打人,但對方是記者,真打了,他的NBA前途也就斷絕了。

早就聽說Wish有極強的討人嫌功底,沒想到和他撞臉的傢伙也那麼討人嫌。

「和Wish長得像的記者都這樣了,Wish本尊又會如何?」奧頓心慌,當即決定不給76人機會了。

是的,即使76人要選他,他也不來。

他要像2007年的太空易一樣請求球隊把他送走,不然他就滿地打滾誓死不打NBA。

「Boogie」。得知了考辛斯的外號,只是個不大不小的收穫。

按中文的英譯,應該叫布吉或者布基。

韋夏這個很少有機會能使用中文的准中國人,卻有個更妙的翻譯。

他決定把「Boogie」翻譯成「不羈」。既文雅,又貼合音譯,還照顧了意譯,同時很符合考辛斯本人的個性。

韋夏慢慢地走向考辛斯。

通過方才的對抗賽,76人的首選在他的心裡,已經從費沃斯變成了考辛斯。

費沃斯很好,精神飽滿,個性穩重,但上限不高。

什麼樣的球隊擁有高位簽會放棄上限更高卻有嚴重隱患的球員,去選擇上限固定,但成熟度高,可以即插即用的球員?

標準答案是1982年的湖人。

他們擁有那年的狀元簽,卻放著明擺著的巨星苗子「人類電影精華」多米尼克·威爾金斯不選,選擇了快如閃電但從打法到技術以及絕對上限都不如前者的詹姆斯·沃西。

沃西後來的表現必不會讓湖人後悔。

但縱觀沃西和多米尼克的職業生涯,兩人的個人榮譽就有差距。沃西兩次三陣,威爾金斯則入選了七次最佳陣容。

通過這個例子便可知,只有爭冠的強隊,才會在得到高位簽的時候求穩選更穩重更能融入體系的球員,而不選上限高到沒邊的天才。

76人顯然沒有湖人的那種幸福的煩惱。

韋夏剛打完第一個老大賽季,雖然包攬得分王和一陣,但憑他一人想要帶領費城崛起,是很困難的。

強大如巔峰艾弗森,身後都有個當選DPOY的穆托姆博壓陣。

考辛斯擁有紙面上最高的天賦。

即使唯一的狀元熱門約翰·沃爾的上限都高不過他。

按照重建隊伍正常的選秀邏輯,選最好的,不選最合適的,76人沒理由錯過考辛斯。

韋夏的思維隨著腳步滾動。

他走到考辛斯的面前,依舊戴著眼鏡,拿著紙和筆:「不羈,我可以給你做個專訪嗎?」

他的笑容像春風一樣,應當能照拂人心。

誰知,正喝水的考辛斯睜眼眼鏡,「死一邊去,我他媽和你們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

韋夏的笑容在「不羈」弟弟噴濺的飛沫中僵化。

「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呢?」

「誰和你們有誤會,我全家一根毛的關係和你們都沒有!」考辛斯一副防備狀態,緊緊攥住的拳頭彷彿韋夏再上前一步就要出手了。

韋夏沒想到考辛斯對記者有這麼大的意見。

就算是一出爛戲,劇情都到這份上了,他要是迎難而退,豈不是白演一場。

「我們聊一聊,我是《費城沒事找事報》的……」

「就是你們這種閑人最喜歡沒事找事,我這什麼料都沒有,跟你沒什麼好聊的,離我遠點!」

韋夏站在三米外的位置:「這裡夠遠了嗎?」

「不夠,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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