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江湖異聞錄 第9節 狗咬刺蝟無處下口

慈禧太后硬是會用人,她派出來的這個調查組,絕對是客觀公正的。

要知道,那醇親王載灃對袁世凱恨之入骨,如果不是慶親王老慶拉偏架,上一次憲政改革會議上,袁世凱肯定會挨他一槍的。所以有此人在,得出來的結論按理來說不會偏袒袁世凱的。

但這世界上的事情卻是難說得很,自古以來的調查小組,無論立場是多麼的客觀公正,最終的結論總是跑不掉這樣八個字: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恨不得生吞袁世凱的醇親王親自調查,怎麼會也是這樣一個結果呢?

這件事情說起來,估計最悲憤的還是醇親王載灃自己了。

話說醇親王出京調查,路上打開報紙,忽然眼珠暴凸而出。他看到了一條萬難置信的消息。

天津《大公報》、《順天時報》等俱各對楊翠喜一案作了更正,更正上說,由於校對錯誤,前日報道楊翠喜一案,誤將天津富商王錫瑛寫成了段芝貴,楊翠喜的贖身價三千五百元誤寫為一萬二千金,而且王錫瑛買下楊翠喜,只是因為家裡缺了一個掃地的丫頭,並無巴結權貴之舉……

這……這……這可是白日見了鬼了!

明擺著,袁世凱這個傢伙對媒體施加了壓力,強迫媒體作了更正……

那這案子還怎麼查下去?

只能抓住楊翠喜那妮子問個究竟了。

醇親王怒火攻心,氣勢洶洶地前往富商王錫瑛家中捉拿楊翠喜,要親自提審,得到她的口供。

醇親王親審的結果,是清廷大內的檔案中多了這麼一件奇怪的東西,該物是從一張白紙上隨意撕下來的一片,上面歪歪扭扭地寫了幾行毛筆字,最後還有一個鮮紅的手印:

楊翠喜賣給王五充當使女結呈

具呈人楊翠喜,為據實陳明事:

竊身向在天仙茶園唱戲,於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初間,有王五爺向身母說,允以三千五百元價買,充當使女之用。身遂於初三日在天仙茶園停演,於初四日回東安縣。初十日返津,在王五爺日本租界樓房暫住。於三月十八日歸王五爺住宅服役,所具是實,並無矇混情弊。為此,叩乞欽差大人查核施行。

具呈人楊翠喜(押)

光緒三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醇親王拿著這頁怪東西,真是欲哭無淚。

人家楊翠喜抵死不招,你還能怎麼辦?

大刑侍候——還是免了吧,少惹事,大家回京。

慈禧太后聽了醇親王的彙報,樂了:我早就知道是這樣,那個趙啟霖,即行革職,以示懲儆。

可事情還沒完,眼見得連醇親王都包庇袁世凱那廝,眾御史為之嘩然,遂走出一個江春霖,向調查組提出質疑:

買獻歌妓之說,起於天津報紙,而王錫瑛則天津富商,楊翠喜又天津名妓,若果二月初即買為使女,報館近在咫尺,何以誤登?使女者,婢之別名,天津買婢,身價數十金到百金而止,無更昂者,而王錫瑛以三千五百元買一婢,當愚不至此。楊翠喜色藝傾動一時,何以甘充使女?又不善勞役,何能充使女?人可欺,天可欺呼?

江春霖的上書,條理清晰,文字清新,論證確切,正氣凜然,如果再能弄出點證據來,那就更好了。

然而醇親王偏偏就是弄不來證據。

不唯是醇親王弄不來證據,那些正氣凜然的御史們也搞不到,目前大家的奏摺最無爭議的是鎮國公載澤確實在天津停留過,而且他在觀看楊翠喜的演出之時,也確實看得口水直流……可是後面的一切,大家只能靠邏輯推理了,可不管你的推理多麼周密,沒有事實證據,任誰也拿袁世凱沒得法子。

事實上,證據這東西還真有,在一個任何人也想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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