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恢複中原 第650章 原來是她

村正孫永達給趙慶倒了一杯茶,請他在公所室上座,說道:「武長官人家在古松庄,距離村公所尚有五里,這大雪難行,下官的馬就借與你騎。」

武長官人,是對大唐武士階層的尊稱。村之下,分為若干庄,但不設官吏。

雖然本村有七八個莊子,八百多人口,但孫永達幾年村正當下來,當然每個莊子,每戶人家都熟悉。

金灣村只出了一個武士,就是眼前的趙慶。

孫永達當然知道,趙慶的家在哪個莊子。

「謝村正官人。今日封衙,村公所也要關門了,村正官人也要騎馬回家,兄弟心領了。」趙慶拒絕道。

「為何不在縣中借馬?以武長官人的身份,縣衙必然會借的。」劉子奮說道。

趙慶苦笑:「縣衙沒有馬了,就是馬車也沒了。眼下年關,馬匹馬車緊張的很,騾子都沒有。在縣城驛站下車,只能走著回鄉,哈哈!」

趙慶的軍職是火器兵都頭。所謂都頭,乃是統帶五十兵馬的小軍官。所以趙慶不但是武士,還是校尉軍銜。

但因為村正入伍比他早,所以就算他地位比對方高,也要禮讓三分。

趙慶入伍六年,是在軍中考中大唐陸師學堂,兩年後畢業,才授予校尉軍銜,當都頭已經兩年了,而且還是在長安禁軍系統任職,因為立了丙等戰功,敘功很快就要升為隊正,提都尉軍銜了,連升兩級。

等回到長安,新的任命就能下來。

按照制度,只要到了隊正級別的禁軍武官,就能在長安分到一套居所,將家人接來同住。

他這次回來,就是接父母的。

「武長官人來村公所,是開具回鄉文書吧。」村正從公案抽屜里取出一方木製小印簽,上面是小小的六個字:吳縣滸墅金灣。

唐軍將士回鄉探親,除了要在縣衙開具返鄉文書,還必須要去村公所開具返鄉文書,要由村公所蓋印簽字,證明該員某年某月某日的確回鄉探親了。

「正是如此。」趙慶笑道,「還請村正官人開具返鄉文書。」

「武長官人稍待,下官這便辦理。請出示告身憑據。」孫永達說道。

趙慶從懷中掏出軍職證件,卻是一本小小的魚皮冊子,上面記載著他的姓名,年紀,籍貫,入伍日期,所在營伍,軍職軍銜,相貌特徵等等。

上面還蓋著兩個印章。一個兵部印章,一個是旅部印章。

身為退役唐軍的孫永達很熟悉這個告身,他一入手就知道東西是真的,打開一看,相貌描述也對的上。

當下村正官人拿出一頁公函,用拙劣的書法寫下:「今日有長安禁軍火器左營右旅中聯中隊中都都頭趙慶,回本村探親,特此證明。洪武六年臘月二十八酉時。金灣村公所。」

寫完之後,村正用印,簽下「孫永達」三字。然後吹吹墨跡,小心的遞給趙慶,「武長官人請收訖。」

他的字雖然寫的不好,可辦事速度很快,乾脆利落,又不失細心,顯示出退役唐軍的幹練之風。

「謝過村正官人。」趙慶接過來收好,「兄弟這次回鄉,看見鄉中變化不小啊。馬路從縣城一直修到鄉中,蓄水塘也變成了大水庫,鄉親們的日子也好多了不少。」

孫永達笑道,「可不是么?村中老人都說,就是當年前宋光景好的時候,也沒有眼下聖天子在位來的好過。」

「這百姓日子好過還不止,就是這鄉中人心,也清正肅然了不少。百姓們沒有再溺殺女嬰的,沒有橫行鄉里的,更沒有山匪水盜了。我管著一村之政,可從未有人給我送禮行賄,也無人敢向鄉正縣令行賄,這天下教化,可謂大變啊。」

能不大變么?行賄可是害官罪,可是失貞叛道、降籍為奴的罪名。誰敢向官員教師送禮,一旦被舉報查實,就徹底完了。而得利的卻是舉報者。

至於受賄,同樣是失貞叛道,不但官職不保,就是一等國民的身份也要被剝奪。同僚舉報你,卻立刻能以衛道鋤奸的功勞陞官。

御史台和大安府,州牧府,警部等衙門的銅簋,設到了縣一級。郡守衙門的銅簋,設到了鄉一級。縣衙的銅簋設到村一級。

誰敢造次?

唐廷用天下人的耳目,以利益為動力,通過天道教的理教道德,設下綿密到極點的全民監察體系。

絕大多數叛道違法行為,無論是行賄受賄,還是以權謀私、貪污瀆職、打擊報復、超額納妾、不孝不義、坑蒙拐騙、通姦不貞、溺殺女嬰、吃絕戶、賭博等都很難隱瞞。

當然,投遞銅簋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寫下相關的依據,不能信口雌黃的捏造。

每天,光是處理各種銅簋的人,整個大唐就需要動用數千人手。於是,大唐官員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銅簋。

倘若通過銅簋舉報查實了案件,不但舉報者有獎勵,經手的官員也有獎勵。

相反,如果是冤案,那就要受到懲罰。

這使得,大唐官員的在編數量,比所有朝代都要多。但是,大唐的官員俸祿開支佔比卻不高。

為何?

因為歷朝歷代的官員數量雖然不多,可那是沒有計算吃官糧的廣大吏員。吏員就是不入流,也沒有官身,可是他們的數量龐大,仍然要吃俸祿。只不過俸祿不是朝廷支出,而是各級衙門的稅收截留。

看似朝廷沒有支付他們俸祿,可是朝廷的稅收卻少了一大塊,而且還不透明。說起來,還不是朝廷養的?還不是百姓的賦稅養的?有區別么?

李洛的大唐只不過把廣大吏員變成了官,也就是後世的公務員,全部走財部預算。如此一來,既調動了吏員的積極性,又增加了稅收,抑制了腐敗。

俸祿佔比反而降低了。因為更透明了,地方沒有借口截留稅收。而且,將廣大沒有前途,只想撈錢的吏員納入官員體系,也加強了對整個天下的控制。

如今的銅簋舉報數量越來越少,說明叛道違法的事情也越來越少了。

趙慶很關心地問道:「民間尚武之風如何?」

孫永達回答:「百姓以從軍為榮,就連鄉間兒童,也開始練習射箭。忠武道社也日日有人來祭祀。民間尚武之風,和前宋大為不同了。前段時日,鄉中還有人去縣城依法決鬥,一死一傷,猶如先秦之時啊。這在以前,哪裡敢想?」

「哦?依法決鬥?」趙慶來了興趣,「為何決鬥啊?按照決鬥法規,沒有正當理由,縣衙和警堂是不能審批的。」

治安使劉子嘆息道:「為何?就為了一個女子。」

「武長是本地人士,自然知道我吳縣之弊,最大的問題便是男多女少。因為當年溺殺女嬰成風,導致十個男子,最少三四個娶不上渾家,窮人難有後啊。」

「鄰鄉青橋村,兩男爭娶吳家女。吳家女屬意張家子,不喜王家子。本來已經訂了婚的。可偏偏在要辦喜事時,女子害了大病,卧床不起。張家便退了婚,這也正常,畢竟沒有幾個人願娶快死的人,也不算違道,更不犯法。」

「可是吳家女本就重病,得知張家退婚,慪氣了幾個月,竟然不治而亡。她病重期間,王家子反而來看過幾次,倒是個重情之人。偏偏吳家女是個有心氣的,死前說要有來生,願嫁王家子,不嫁張家郎。還央人給王家子道歉,說不識有情人,對他不起。」

「王家子本就喜愛吳家女。吳家女死後,王家子聽到女子死前的話,竟然一怒之下,找到張家。說吳家女本來能治好,就是因為張家退婚,使得吳家女不治身亡,罵張家子無情無義,乃是失貞無道之人。」

「失貞無道這樣的帽子,張家子如何肯戴?他一怒之下,就和上門討伐的王家子大打出手,這便接下了仇。之後,兩人在村中猶如冰炭,數次鬥毆,都被治安使以鬥毆懲處。」

趙慶喝了一口茶,「女方大病,男方退婚,這雖然有失無情,卻不算叛道失貞,畢竟還沒有成親,還不許別人退婚了?誰能保證,娶過門後女子能好起來?張家子頂多就是薄情罷了,說不上叛道失貞。」

劉子奮道:「可不是么?可是這兩人在村中結仇,別人也難以阻止。為了臉面,誰也不低頭。於是幾個月後,王家子突然找到張家子,當著眾人的面,發起決鬥之約,要是張家子不敢決鬥,就要當眾認錯。」

為何發起決鬥?因為這樣的私人矛盾,誰也沒有犯罪,誰也沒有叛道,根本無法處置。

按照大唐決鬥條格的規定,倘若因為私人之間不可化解的矛盾發起決鬥,不敢接受決鬥的,也可以不答應對方的要求。

所以,張家子其實完全可以不搭理。只是,他也咽不下這口氣,他也沒有怕。

「張家子不但拒絕當眾認錯,還答應了決鬥。眾人苦勸無果,於是決鬥書寫好,交到鄉村公所,又交到縣衙。」

「兩人帶著村中證人,一起來到縣衙。縣令和和警堂的司警縣尉,一起審核決鬥是否能夠通過。兩人當眾表示生死有命,無怨無悔。兩人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