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大唐再起 第454章 皇權下鄉的厲害之處……他們怕了!

滸墅關鄉公所,就建在忠武道社和炎黃道社不遠,是個不大的兩進院子,門口掛著「長洲縣滸墅關鄉公所」的牌子。

此時,鄉公所邊上圍了很多人。就連在附近道社祭祀的人,也被吸引過來,最後為的水泄不通。

「出了什麼事?」

「什麼事?古柏村的王十三,違抗王命,燒死女嬰,知法犯法。他和他娘子已經被村正送到鄉公所。」

「還有這事?聖王下了王命,他還敢幹?再說,現在又不是養不活。」

眾人議論紛紛,踮著腳,伸長脖子往裡面瞅,果然發現一對年約三十的男女,正臉色蒼白的被五花大綁。

門前的宣講台上,鄉正王虎腰間拄著唐刀,用失去一隻手的右臂,指著告示台,對周圍的鄉民講話。

王虎是女真人,第二批女真移民。之前是唐軍騎兵十騎長,下武士。去年梅嶺大戰張弘范時,丟了一隻手,傷殘退役,被任命為正九品鄉正,掌管本鄉一千六百戶百姓。

「你們看看,大王的詔命,貼在告示台上十九天了!各村公所的告示台上,也貼了十八天了!本官,司婦使,村正,警士,都反覆宣講過!沒人不知道!朝廷不會不教而誅,但也不許裝聾作啞!」

「王十三,你還敢狡辯不知情?瞎子都知道的事,你不知道么?你再狡辯也是無用,王法斷不容你!否則要王法何用!」

「大夥說,如今無女可娶的漢子這麼多,大王分田授土,廢除人頭稅,還幫大夥養女兒,該不該再殘殺女嬰?」

王虎大聲說道。他雖然廢了一隻手,卻仍然中氣十足,很有威勢。

「不該!」眾人情緒激揚,很多人甚至哭起來。

「不該啊!我前年也淹死了閨女!要是聖王早來兩年,我說什麼也不會這麼干吶!」

「斷了香火的人那麼多!還能殺女嬰么!不能!!」

「王十三!你殺了四個親骨肉!這個還是活活燒死的,你作孽啊你!」

王十三聽到這些話,兀自狡辯道:「鄉正官人!草民實在不知啊!還有,那小崽子不是我女兒,那是來索命的水鬼!」

「住口!」一個身穿十品官服的中年女子也上了宣講台。她是古柏村司婦使韓娥。

「你敢說你不知情!古柏村告示台上貼了王命告示,我知道你娘子快生了,還專門去你家宣講,再三告誡。你敢狡辯么!聖王令出如山,你要償命!」韓娥怒了。

王十三竟然睜眼說瞎話!其人品德,可想而知。

按照制度,鄉村司婦使必須由已婚已育,口碑良好,又能識字的婦女擔任。韓娥就是這樣的人。她原本只是個村學究的女兒,因為讀過一點書,竟然做了女官。

司婦使專管鄉村婦女生育,維護婦女尊嚴,規範婦德婦容,還管婦工如織布等事。

王十三的娘子嚎啕大哭,呼天搶地地喊道:「鄉正官人,婦使官人,我是真的不知道他燒孩子啊!我生孩子後,就昏睡過去了,眼睛一睜開,就聞到肉燒焦的味道,我的天吶!」

王十三突然說道:「你也知情!主意還是你出的!你哪裡睡過去了!」

什麼?

女人如同見鬼般瞪視著王十三:「你瘋啦!我怎麼知道!我醒過來你就把孩子燒死了!嗚嗚嗚,我的兒啊!王十三,生孩子前我就說,要是再生閨女,我們就養,可你……嗚嗚!」

眾人嘩然,都是有些不敢相信。王十三竟然當場和他娘子咬起來!

誰知王十三再次一語震驚眾人,「我爹點的火!殺嬰的事,我爹幫的忙!」

王十三的爹聽到這裡,氣的渾身發抖,「畜生,你這個畜生!老頭子雖然知情,但何曾幫你點過火!老子勸你不要干,你不聽啊!」

王老頭的確勸過兒子,可王十三執意要殺,他無奈之下只能不管。

可他兒子卻說他點的火,那就是殺人犯了。

王十三為何要這麼干?

他失心瘋了?

當然不是。

王十三是那種心狠姦猾之人。他沒讀過書,卻知道法不責眾的意思。在他看來,要是只有他一個人殺嬰,那麼一定會被處死。

可要是把娘子老爹一起拉進來,那就是三個人。三條人命,官府多半不會因為一個女崽子就殺了。

那就有可能逃過一命。

她娘子的確當時不知情,他老爹雖然知情,卻沒參與殺嬰。可他還是要把一家人全部拉進來。

甚至,他就算被殺,也不想自己的娘子活著改嫁他人。

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這話本來很讓人感動,可用在王十三這,那就是另一回事兒了。

「來人!」鄉正王虎也不耐煩了,「帶上嬰兒屍體和證人,拿了去縣衙!」

「諾!」警長張鎖帶著三個警士以及幾個鄉勇,拿了王家三人,塞入馬車。

緊接著,馬車就在眾人的指點中往長洲縣城駛去。

「大夥散了吧!」王虎說道,「王十三就是個教訓,不要再違抗王法,不然誰也救你不得!」

忽然一個男子上前作揖道:「鄉正官人,我家前天生了一個閨女,這養育錢,怎麼領取?」

王虎笑著說道:「抱著孩子去村公所登記按兩個印,一個家長指印,一個孩子手印。村公所再上交鄉公所,最後交到縣衙,縣衙會撥錢下來。最多兩個月,你就能拿到錢了。」

「不過,本官提醒你們。縣衙每年會分派人手下鄉核查,要是弄虛作假冒領,那可是欺罔之罪,一旦查實就是三年苦役。」

「謝鄉正官人。」那人說道,「萬萬不敢弄虛作假。」

眾人聽完一起散了。但今日的消息就像長了翅膀,向周圍鄉村飛去。

王十三一家人到了縣衙,首先被關押在警士堂。

唐國在縣城是沒有駐軍的,維護一縣治安的,主要就是縣警堂。

之前的捕快衙役已經全部廢除,取而代之的是經過培訓或軍中退役的警士。警官不是海東來的,就是退役武士。

一縣警堂有一百警士,裝備皮甲,還有三十匹戰馬。各鄉警所,是縣警堂的派出機構。基本上,一百警士小半在鄉村,大半在縣城。

加上鄉村的治安使,以及鄉勇,退役的武士,維持一縣治安足夠了。

只有出現大股盜賊和作亂,郡中駐防的唐軍才會出動。

「縣尉官人,這是滸墅關的殺嬰案具狀,請過目。」滸墅關警所警長張鎖,將一份文書遞給正在辦公的縣尉。

縣尉眉頭一皺,看了看文書,冷哼道:「王命已下,竟敢頂風作案,好膽!」

他抬頭露出一雙銳利的眼睛,腮邊顯出兩道楞子,聲音帶著殺氣,「人抓了么?」

張鎖點頭,「抓了,就在外面。」

「證據呢?」縣尉又問。

「目擊者,孩子屍骨,都在。」

縣尉再次看了一遍文書,然後鋪出一張紙,刷刷寫了幾行字,再蓋上官印。

然後,他叫來一個警士,把自己的文書和殺嬰案具狀封在一起打上蠟,最後吩咐道:「送到檢堂,補一張逮捕令。」

「諾!」警士風風火火的出門,去檢堂補逮捕令了。

「走,去審訊嫌犯!」縣尉站起來,拎起唐刀,扶了扶頭上的紗帽。

長洲警堂主官叫縣警都尉,簡稱縣尉。縣尉是正八品,受縣令節制。如今的縣尉叫洪銑,是海東時代洛寧城的一個警長,崔秀寧最後一批警士學生。

從那以後,警士主要由警士學堂產生,學期半年,學員全部來自軍中。民間無法直接報考。所以,唐國軍警就是一家,只是分工不同。

崔秀寧在海東幾年,培訓的大多數是特工,前後也就親自培訓了兩百多個警士。洪銑雖然是最後一批,但畢竟是王后門生,前途可想而知。

所以,他才被分到長洲縣這樣的地方來當縣尉。

長洲縣是吳中大縣,加上男女比例失調嚴重,縣中的治安狀況很差。大股山賊水匪雖然被剿滅,豪族的反抗也被鎮壓,可殺人,強殲等惡性案件仍然時不時出現。

尤其是強煎和拐賣婦女之案,簡直層出不窮。

可洪銑也真是了得。他通過在崔秀寧那裡學到的刑偵技術,一年破了十四個大案要案,已經贏得長洲神探的美名。

據說,他快要升為姑蘇郡尉,負責一郡警堂重任了。

「縣尉要親自審訊?什麼大案?」

警堂的其他警士看見洪銑和張鎖進入審訊室,都知道出了大案。

畢竟縣警堂又不是洪銑一個警官,只有大案要案,他才親自出手。

「什麼案?是殺嬰案!」

「難怪呀,大王下的王命,竟敢頂風作案,那不光是殺人,還是抗拒王命了。」

洪銑倒提著唐刀,進入幽暗的審訊室。很熟練的坐在審訊官的位置。

張鎖和另一個記錄的警士,分別坐在他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