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橫戈馬上行 第二百六十一章 飛刀又見飛刀

什麼叫做殺人一劍就夠了?

方別這一瞬間真的很想吐槽。

如果一劍就能夠殺得了對方,我自己吃飽了撐的要出第二劍。

不過鑒於眼前這個男人的身份,方別只能夠洗耳恭聽。

「對付一般的敵人,當然一劍就夠了。」方別這樣說道。

事實也是這樣,天下能夠接方別一劍的人真的沒有幾個,可以說能接方別一劍的人都能吹一輩子。

事實上對付一般的敵人,方別自己也是不出劍的。

反正殺人的手段那麼多,為什麼非要用劍呢?

難不成就是因為用劍帥氣的原因?

而在方別的對面,張不平緩緩搖了搖頭:「對付一般的敵人只需要出一劍,對於難纏的敵人就需要出第二劍。」

「所以還有第三劍第四劍第五劍。」

「你既然修鍊的是一劍,那麼其實你需要出第二劍的時候,你已經輸了。」

張不平看著方別:「但是你現在還站在這裡,說明那些戰鬥你最終還是贏了。」

「我並不介意你是怎麼贏的,但是我想,應該不輕鬆吧。」

方別點了點頭:「很不輕鬆。」

相對來說,殺寧歡是比較輕鬆的,因為之前已經反反覆復探清楚了寧歡的實力與底牌,方別選擇在最後出戰,並且戰鬥前也盡量對於那個男人進行了必不可少的削弱。

而殺汪直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就算說有殷夜的配合,以及其他人吸引注意力的佯攻作戰,為方別創造了單獨面對汪直的機會。

可是即使如此,殺汪直依然費了方別好大的功夫。

而這些功夫歸根到底,就是方別像是砍樹一樣,一劍接著一劍,活生生把對方給耗死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既然我一劍殺不了你,那麼就只能勉為其難地多砍兩劍試試運氣。

當然,這其中還是有閾值的。

實力不如方別的人,方別可以一劍殺掉。

實力高於方別的人,方別可以憑藉這種不講道理的一招鮮吃遍天,就是活生生地砍砍砍把你砍得生活不能自理。

畢竟整個天下從來沒有第二個人像方別這樣打架的,在此之前,方別也非常忌諱暴露自己的戰鬥方式。

因為一旦暴露,就真的會死的很慘。

倘若說每個面對方別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方別只有一招幾乎通神的劍法,只要能夠破掉這招劍法方別就會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一樣無力。

而此時此刻,方別的紅利期已經過了,他再也不是隱藏在暗處的刺客,別人不知道他會用什麼樣的手段取自己的姓名。

但是如同堂堂正正戰鬥的話,方別的這一劍,是不夠的看的。

「既然這樣,你為什麼要存著一劍殺不死就出第二劍的心呢?」張不平開口問道。

方別沉默片刻,然後開口回答道:「因為我不想死。」

如果一劍用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方別沒有辦法接受這個殘酷的結果。

他想活下去,想無論打多少次最後活下來的那個人都是自己。

「所以這就是你的一劍最大的弱點。」張不平望著方別說道。

「你的這一劍,只是將速度力量與技巧訓練到極限的產物。」

「就好像是最好的工匠一錘一錘千錘萬錘錘鍊出來的完美造物。」

「但是即使再如何完美,這依舊只是一件作品,而不是藝術。」

方別搖了搖頭:「我不想要什麼藝術。」

「我只想活著。」

他其實明白張不平的意思。

方別的那一劍雖然強,但是卻沒有強到可以橫掃身前一切敵的程度。

方別自己也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在面對強敵的時候,也沒有想過就非這一劍不可。

在少年鍛煉的後期,他認為在追求這一劍的極限意義已經不大了,就好像玩網遊升級裝備一樣,到升級的後期為了一兩點屬性的加成往往要付出十倍百倍的金錢和精力。

他更追求一劍的穩定性,那就是他一劍砍出去之後,還有實力去再砍出第二劍。

並且還是相同的配方,還是相同的味道。

量變引起質變,螞蟻多了也能夠咬死大象的。

然後就出現了之前砍汪直砍了幾百劍的情況。

這就有些不能接受了。

當時砍寧歡的時候,寧歡心境當時已經亂了,接連受挫又被方別以逸待勞,月下決戰之時,寧歡頂多只發揮出了八成的實力,而方別則幾乎超常發揮的表現。

而在於汪直戰鬥的時候,因為種種原因,兩個人基本上都是十成的實力出戰,方別第一劍沒有拿下來,就只能陷入了瘋狂打鐵的窘境。

這並不是說汪直就真的強過了寧歡,事實上恰好相反,如果汪直與寧歡真的打上一場,十有八九寧歡會佔據上風,只是偏偏方別對於這種真氣雄厚防守嚴密的選手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

而這次的挑戰對象秦,則堪稱是汪直的全方位高配版,並且幾乎沒有弱點。

這也是方別所焦慮的根源。

「兵家有雲,置之於死地而後生。」張不平嘆了口氣說道:「我所謂的一劍,並不是真的以傷換傷同歸於盡的搏命攻擊。」

「而是將自己的所有信念都寄托在這一劍之上。」

「瞅准那個必殺的破綻與時機,然後用自己最擅長的一劍去終結對手。」

「這才是一劍的精妙之處。」

方別有點愣住了。

其實道理他是懂的。

說白了不就是小李飛刀嗎?

小李飛刀,刀無虛發,出招必中,刀刀斃命。

小李飛刀為什麼那麼神?

李尋歡既然有這樣的飛刀,還怕什麼上官金虹,見面就不由分說地飛刀懟上去,然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不就行了?

但是這樣當然不行。

為什麼小李飛刀刀無虛發?

那是因為李尋歡沒有把握的時候他就當自己手裡沒刀。

只有當他相信自己找到了那個必殺的破綻,並且只要出刀就能殺人的時候,他才會選擇將手中的飛刀甩出去。

僅此而已。

李尋歡的飛刀與其說是暗器,倒不如說是他整體武功在飛刀這門兵器上的精髓體現。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

說穿了誰都明白。

但是明白了道理就會做嗎?

大多數人都聽過很多大道理,但是又有幾個能夠好好不留遺憾地過完這一生?

知易行難有多難可不是嘴皮子一張一合就能做到的。

不過這一瞬間,方別突然意識到,自己大概能夠做到。

不過他只是沒有這個勇氣與覺悟罷了。

相對來說——萍姐才更接近那個小李飛刀的境界。

萍姐生平有過無數次戰鬥,其實生死搏殺也就意味著,參戰的兩個人必須要死一個。

這大概是這個世界最殘酷的事情。

就好像兩個角鬥士各自在自己的角斗場連勝了一千場戰鬥,各自成了不敗的傳說。

但是兩個傳說碰撞在一起,那就註定要隕落一個傳說。

而在萍姐面前,她就是那個永恆不敗的傳說。

其實萍姐的很多戰鬥中,她才是更弱的那一方。

畢竟萍姐是九陰絕脈,先天真氣有虧,只能夠靠招式技巧傷敵。

但是偏偏,萍姐就能夠抓住那唯一的破綻,最終給敵人致命一擊。

這也是為什麼萍姐說她能夠殺秦,秦也相信她能說到做到。

只是說,萍姐如今已經失去了置之於死地而後生的心境了。

正如同那句話——當一個刺客不想死的時候。

他就離死不遠了。

方別是那個永遠都不想死的刺客,所以他永遠不會將自己的全部賭注都放在那一劍上。

而眼前,張不平告訴他,如果想要提高的話,那麼就要練好真正的一劍。

而不是將千錘百鍊的一劍重複千百次。

方別嘆了口氣,看著眼前的老道:「張真人相信我能夠做到嗎?」

「其實,連我都不認為自己能夠做到這樣的事情。」

這樣的一劍當然是劍道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或者說最簡潔的殺人境界。

根本不追求所謂的技擊劍法,不追求所謂的格擋交鋒,見招拆招。

任你有千般萬法,我只有一劍,為取你命而來。

這也意味著,一劍用出,如果你不死的話,那麼我就要死了。

方別的一劍是可以重複的,他可以將那一劍重複千百次,直到把對方像是砍樹打鐵一樣砍死為止。

說白了,就是真正的做題流題霸,上了考場睥睨四野,打開考卷奮筆疾書。

無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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