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開玩笑吧?

當然,小毛呆住,不是因為看到了貓。

它就算看到了貓,也不可能呆住,大概率會一爪子劃拉過去,直接給可愛的小貓貓開瓢。

前提是貓真將它當成一隻小老鼠,主動尋釁滋事,否則小毛是不屑於與小貓一般見識的。

它現在之所以呆住,是因為看到了一條狗。

呃,小毛當然也不怕狗,老虎都不怕呢,更何況這條狗還是關在籠子里的,雖然看起來兇惡,但卻無害。

這個狗籠子正好位於小區大門外的巷子口的圍牆腳下。

那狗籠子差不多有半人高,如果踩上籠子,翻過圍牆倒也不難。

但正常情況下,小偷肯定不會去踩那籠子,畢竟籠子里關著一條大狼狗呢。

雖然城裡養的狗不像是農村那種看家的狗,逮誰都汪汪叫。

可你要是都踩到對方籠子上了,對方若還是不叫,那真就一傻狗了。

之前慕遠就已經將整個小區周圍逛了一遍,除了從這大門和另外一邊的一道小門進出之外,想要進入這小區,就沒其他法子了。

當然,搭梯子例外,不過一般情況下小偷也沒這麼囂張。

你深更半夜地扛一把梯子在大街上走,多半會被警察給攔下來盤問。

既然嫌疑人的這次入室盜竊是有備而來,那麼周圍的情況肯定是提前摸過的。

小毛這樣想著,當即身子靈活地爬了過去,直接跳上了那狗籠子。

這可算是捅了馬蜂窩,那大狼狗在籠子里憤怒地吼叫著,齜牙咧嘴的樣子很是兇狠。

小毛可沒將其當回事,在籠子上遛達了一圈後便心滿意足地跳了下來。

雖然過去了七天,但因為近期沒有下雨,籠子上的一些痕迹還依稀可辨。

別的不敢說,但可以肯定在幾天前肯定有人踩這籠子。

一般正經人,誰去踩狗籠子不是?

慕遠也知道,自己現在發現這一點,其實對於案件的偵破意義並不大。而且,自己也不能將這個狗籠子的事情寫到協偵提綱里去不是?

自己又沒去過現場,怎麼向別人解釋自己知道這籠子呢?

還得繼續找!

小毛再次瞄向了那條大狼狗。

從當地警方調查的情況來看,當天晚上這大狼狗肯定沒嚷嚷,那麼嫌疑人是怎麼做到的呢?

慕遠心頭一動,小毛當即在周圍轉悠起來。

小毛的鼻子確實非常牛逼,慕遠腦子裡的氣味「資料庫」也非常全面,沒花多大功夫,小毛就從小區內一角落裡找到了一個袋子。

袋子是超市裡的那種連卷袋,此時揉成了一團。

慕遠之所以能找到這個袋子,因為它有著一股特殊的氣味——安眠藥的味道。

同時,它還散發著一股難聞的氣味,像是肉變質了一般。

由此可以判斷,這袋子應該是裝過肉類,而這肉應該是被放了安眠藥的。

如此,七天前那狗子之所以不聲不響,也就可以理解了。

真正讓慕遠欣喜的,還是那隻袋子。

袋子上有一個標籤,那是超市裡稱重打價的標籤。

慕遠沒有讓小毛動這個袋子,但還是能看到上面的部分信息。

上面除了商品的價格、種類、重量之外,還有包裝的時間和超市的名稱。

有了這個時間,再去超市裡查一查,調取超市的監控,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現在當務之急,是如何讓當地警方發現這個袋子。

遠在百多里之外的慕遠猶豫了一下,當即在協偵模塊中寫下了一段話。

……

建德市金陽區局刑大,李響作為當了五年刑警的警察,對於辦案的流程那是門兒清了。

此刻,他正在整理法律文書。

幾天前的那起盜竊案,經過他們的努力偵查,最終……還是沒能破獲。

這在刑偵這一行當中也屬於正常情況了。

畢竟,侵財類案件,世界各國的破案率都差不多在三分之一左右。

眼下這個案件,便屬於那三分之二的範疇。

不過聽說西華市出了一位叫慕遠的偵查員,非常牛逼,像這類刑事案件,破案率達到百分之百,類似的傳言版本在建德市傳得很多。

對此,李響也只是微微一笑,作為一位老刑偵,他比別人更清楚破案的難度。

別說百分之百了,能過百分之五十,那就很牛逼了。

現在他準備稍稍整理一下資料,把這個頭疼的案件先放一放,因為他手頭上又接到了另外的案件。

剛剛從平台上列印出一份法律文書,忽然看到電腦屏幕上的右下角彈出了一個小窗口。

「注意:您所偵辦的案件有新的線索提醒,請點擊以下鏈接,查看詳細情況:HTTP。」

看到這內容,李響稍稍愣了一下,這是什麼情況?

以前從未有過啊。

啥時候案件平台改版了?

「不對!上周的時候,好像上面發過一份文件,省總隊好像成立了一個什麼協偵支隊,在案件管理平台上還有對應的功能模塊,難道就是這玩意兒?」

「一個現場都沒看過的人,哪怕你真是神探,也不可能把案子給破了吧?」

雖然心中有這樣那樣的一些想法,但李響還是第一時間點開了鏈接。

這種感覺,就好像是偵查員在辦案過程中,明知道某些偵查工作獲取證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也還是會去做。因為做了,還有機會破案,不做,就完全沒機會了。

鏈接點開,裡面只有一段話。

「經分析現場痕迹,可確定嫌疑人早有預謀,@&……@%……&,該小區為封閉小區,圍牆較高,請留意圍牆周邊情況,摸排可供翻爬的位置,該案可破。若有疑問,請聯繫慕遠,電話:199****」

李響看到「該案可破」四個人,有一種牛在天上飛的感覺。

你說可破就可破?開玩笑吧?

李響在腦子裡仔細回想了一遍小區周邊的情況,在此之前,他已經在小區附近轉悠了無數遍了,經這一提醒,腦子不由得想起了小區門口那關狗的籠子。

不過下一秒,他又將此排除了。

小偷沒這麼大膽,去招惹狗吧?

可對於慕遠這個名字,他也是聽說過的,西華市局重案大隊副大隊長。

雖然不怎麼相信對方擁有100%的破案率,但敢吹出這樣的牛皮,應該不會太差。

對方現在敢直接說該案可破,應該也是有他的理由的。

最後,他也沒想明白,稍作猶豫後,便拿起電話直接給慕遠撥了過去。

「喂,你好!我是建德市公安局的李響!林彥宇財物被盜案就是我負責的。剛才在平台上看到慕大隊長您推送過來的消息,有些不太明白,想向您請教一下。」

「請講!」對面的聲音毫無波瀾。

「剛才慕大隊您說圍牆附近可供攀爬的位置,這個不是太寬泛了嗎?」

「一道圍牆,不藉助工具就能爬過去的地方,應該不多吧!」慕遠淡定地說道。

李響稍稍遲疑了一下,道:「這確實不多,就一處地方。但那下面是一個狗籠子,裡面養了一條大狼狗呢。」

慕遠道:「有狼狗存在就能排除嫌疑人翻牆的可能?要弄暈一條狗,辦法可不少。」

李響思維猛地一觸,喃喃說道:「這倒也是。」

「要論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弄一塊肉,上面下點葯,直接給狗吃了。」慕遠甚是隨性地說道。

李響想到的辦法當然不止這一種,但他不得不承認,慕遠所說的這個方法,確實是最容易被大眾所想到的。

可很快,李響無奈說道:「可就算是這樣,哪這對案件的偵破又有什麼幫助呢?大門口的監控我們已經看過了,狗籠子附近是盲區。而且在當天晚上的監控中,我們也沒看到可疑人員。」

慕遠道:「幫助當然有。你想啊,如果嫌疑人真拿著摻了葯的肉,他總不能直接把一塊肉拿手上吧?找找附近看有沒有袋子什麼的,說不定上面有指紋呢。」

李響嘀咕道:「這可不太好找。」

雖然這樣說著,但李響心頭卻已經有了決定。

哪怕他認為慕遠的這個想法不太靠譜,但卻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他們從未涉及的方向。

「試試看唄。」慕遠這樣說了一句,也正好切合了李響的想法。

「重點找一找小區呢,一般來說,這傢伙不會將袋子扔在狗籠子附近。而最有可能的,就是被他帶進了小區內。」

「好!」

隨後,李響掛斷了電話,然後招呼上自己組的另外兩名偵查員,直撲現場。

大半天時間過去,李響三人蹲在一處綠化帶旁,在他們眼前有一個袋子。

超市的連卷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