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他還活著

慕遠這邊趕回局裡換衣服去了,而劉隊在給李局彙報後,便開始準備相關車輛打撈事宜。

公安局在政府各職能部門中,也算是比較強勢的部門了。

要調動一些資源從河裡將一輛車打撈上來,並不需要費太大的勁。

還沒等慕遠回到局裡,一輛吊車就已經出發前往8201國道72公里處,一同出發的還有李局、劉隊和兩位刑警,同時還有兩位專門負責痕迹檢驗的技術民警。

可是當一輛吊車步履蹣跚地穿過那段土坯路,來到河邊,沒過幾分鐘,現場的人有些傻眼了。

車在哪兒?

他們當然知道車在眼前的河裡,而且已經派人下去查看過了。

可下去的兩個人,潛下去二十多秒後,相繼冒出頭來。

沒發現車!

為什麼沒發現車?因為他們都已經潛了差不多十來米深,可還是沒到水底。

兩人是刑大專門請來的水下救援人員,在這方面,別人是專業的。

雖然警察負有扶危救困的職責,但並不表示每一位警察都是超人,上能攀山,下能蹈海。事實上,警察也是人,甚至現在的警察因為沉重的日常工作,使得他們用於鍛煉的時間還比不上普通的群眾。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現實中湧現的勇斗歹徒、捨身救人的警察事迹,其主人翁除了擁有一顆對這份職業的認同之心外,他們與常人也沒多大區別。

甚至於,他們內心深處也是怕死的,但因為職業的責任感、榮譽感,他們就沖了上去。

現在這種情況下,並非什麼緊急情況,也不需要體現什麼責任感了,自然就要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

可現在,這兩位專業人員已經瑟瑟發抖。

「劉隊,這河太深了,我們需要把工具帶來才能下去。」其中一人一邊從水裡往上爬,一邊大聲喊道。

他也擔心這群警察誤會他們是想撂挑子嘛。

劉隊幾人面面相覷,這什麼情況?剛才小慕不是說在水底發現了車嗎?

難道自己跑錯了地方?

這也不是不可能,畢竟他們剛剛只是通過電話溝通,慕遠口述給他們的方位。

8201國道72公里,這段路上土坯路萬一不止這一條呢?雖然他們已經經過的路段確定沒有土坯路,但誰知道再往前走有沒有?

「要不我們再往前看看?」劉隊看了看李局。

李局頓了頓,道:「肯定是這裡!雖然前面可能還有土坯路,但土坯路還能正好有座沒修好的橋不成?還有這車轍痕迹,總不能也是巧合吧。你給小慕打個電話,問問到底是咋回事。」

劉隊一想也對,當即拿起手機便給慕遠撥了過去。

「小慕,我們這邊沒有發現車,潛水的人說水太深,潛不下去。你……」

不等劉隊說完,慕遠便道:「水還是有點深的,具體有多深我也不是很清楚,應該是在二十米以上吧,當時我一個猛子扎進去,也就沒注意這些。」

劉隊:ヽ(*。>Д<)o゜……

劉隊整個人獃滯在那裡,手機都差點掉了。

你一定是在逗我對吧?你個猛子扎進去二十米深?你是覺得水的阻力不存在?還是覺得自己的密度很大?

雖然你每頓飯確實吃的比較多,但這最多影響你的體重,不會影響你的密度……呃,好像體重也沒啥影響。

劉隊轉頭看了看河面,那不到20米的河面寬度讓他很是懷疑。

「你確定這條小河就有二十米深?」

慕遠道:「真有!這應該是一道峽溝,既陡又深的那種。」

劉隊張了張嘴,還想說些什麼,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他能說啥?表揚一下慕遠水性真好?他真不想表揚,他當時要是在現場,甚至都不會允許慕遠跳下去。

「那行,我們這邊再想想辦法。」劉隊說道。

慕遠沉默了頃刻,道:「需不需要我過來幫忙?」

「不用。」劉隊立刻道:「我們請了專業的潛水員,沒問題的。」

「那好吧!我去吃飯了。」慕遠回答得很歡樂。

劉隊:我怎麼感覺你說過來幫忙是敷衍呢?

可惜這時候慕遠已經掛了電話……

李局見劉隊放下手機,連忙問道:「老劉,小慕怎麼說的?」

劉隊摸了摸後腦勺,苦笑道:「他說這河水深度在20米以上。」

「原來是這樣。」李局恍然應了一句,可下一秒他腦門一跳,道,「你是說這小子潛到了20多米深的水底?不要命了?」

劉隊無奈地應了一句:「他還活著。」

李局苦笑一聲,他當然也知道還活著,可這小子這麼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呢?

上次慕遠還在青龍街所的時候,他就聽說這小子曾在十多層高樓上爬樓救人,雖然也沒出現什麼不好的事情,最後也順利將人救下來了,可萬一手滑呢?

這次也是一樣,20多米深的河,真要有個抽筋什麼的,誰來救你?

「你以後多看著這小子。上次在青龍街所爬樓救人也就算了,畢竟情況緊迫。可這次又不急,找人帶齊工具下去不就好了嗎?居然當場就跳下去,當自己是超人啊!」

對於李局的吩咐,劉隊只好點頭應下。

隨後,劉隊將情況向那兩位剛剛爬上來的潛水員做了說明。

這兩人除了驚嘆之外,倒也沒有更多的情緒。畢竟,這世上能夠徒手潛水20米的人還是不少的,只不過他們做不到罷了。

唯一讓他們覺得有些鬱悶的是,你們公安局都有這樣的牛人,何必找我們來干這事兒呢?

但考慮到自己也不是無償提供服務,這樣的話最終也是沒說出口。

相反,他們還有一些慶幸,至少這個「神秘」警察搶飯碗的意識不是很強……

差不多等了一個多小時,兩套專業的潛水服送過來,還帶了氧氣罐。

兩位潛水員又一次跳入水中。

這次就很順利了,不到半分鐘,兩人就相繼從水下冒出來。

「下面確實有一輛車。」其中一人高喊一聲,語氣中透露出一股興奮,「車牌是西D91Y21。」

李局一聽,頓時大喜,道:「好!快下去把繩索固定好,儘快把它弄上來。注意安全。」

兩位潛水員當即拿著專用的纜繩,再次潛入水中。

幾分鐘後,他們冒出頭來,對著上面比了個OK的手勢。

一切準備就緒,吊車開始工作。

隨著那繩索逐漸絞起,上面的幾位警察心也逐漸被提起。

各種巧合堆積在一起,那就不能再用巧合來解釋了,他們內心均已肯定,這輛車肯定就是嫌疑人運屍的車輛。

現在就看能不能從車上找到一些比較有力的證據了。

若是能直接找到證明嫌疑人身份的東西自然更好,不過想來可能性不大。

很快,水面開始涌動起來,緊接著車頭冒出,那黑色的車身上沾了不少的污泥,將周圍的水都弄得渾濁了。

在看到車頭上車牌號碼的那一瞬間,李局等人徹底放下心來。

有些東西,確實只有自己看了才踏實。

一眼看過去,這輛車的駕駛側車窗玻璃破碎,其餘地方倒也沒有太多痕迹。

在劉隊的指揮下,這輛絕對已經報廢的黑色小轎車穩穩地落在了一塊平地上,然後那兩位負責痕迹檢驗的民警上前對其進行仔細檢查。

大伙兒對於痕迹檢驗並未抱太樂觀的情緒,畢竟這車在水裡都泡了五六天,指紋什麼的肯定是沒有了,受害者的血樣應該還有可能採到。

似乎看起來採集到這個血樣對於破案沒有多大意義,案發現場的血樣多了去了,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一旦成功在這輛車上採集到受害者的血樣,這就是一項有力的證據,證明嫌疑人確實使用了這輛車運送屍體。

而若是沒有這血樣,那麼一切都只是建立在一種理論推演的基礎上的,兩者的區別可就大了。

一番忙碌,終歸不負眾望,兩位技術民警成功在後備箱中發現了疑似血跡的黑褐色斑塊。

不僅如此,他們還幸運地在駕駛位座椅頭部位置發現了一根頭髮。

那血塊肯定是能做DNA鑒定的,不過這根頭髮能不能發揮作用,就不太好說了。

初步檢查結束,李局便指令讓人將這輛車運回分局,然後一群人便撤了回去。

……

慕遠吃過午飯,已經是下午3點了。

沒辦法,出發的時候就已經快12點,能在3點前把午飯吃了,已經算是不錯了。

感受著自己胃部的瘋狂蠕動,他甚至有種錯覺,就是一塊鐵,自己的胃也能把它給消化了。

回到自己辦公室,慕遠發現自己現在竟然無事可做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