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腦子有坑

慕遠一愣,劉哥臉上的笑容怎麼看怎麼覺得詭異。

沒安好心啊!

不過有案子研究,那是好事,總比等人報案強吧?

雖然能被劉副所長拿出來研究的案子恐怕不是那麼容易破,但自己可是有系統的人,賊強!

「劉哥,什麼案子?」

「一件盜竊案,偷了一台電腦。上月底發的案。」

慕遠的心頓時沉入谷底。

今天都3月17了,你上月底的案子,我拿來幹嘛?玩乾瞪眼?

自己擁有的四種手段,在時間上就直接把最強大的警犬手段和時間回溯手段給廢了。剩下的高級痕迹檢驗技術,都過去大半個月了,現場還有痕迹留給自己檢驗?忽悠鬼吧?

至於大師級心理畫像技術,雖然經過這些天的實踐,不管是哪一個案子,這項技術都能給自己提供不小的幫助。但就這樣一件普通的盜竊案,想要憑藉這大師級心理畫像技術破案,那隻能說有這個想法的人還沒睡醒。

慕遠腦子一轉,笑道:「劉哥,現在電腦也不值錢,再加上折舊,估計都不夠刑事立案標準了,沒多大意思。要不你給我件比較有趣的案子?」

劉哥好懸沒有把桌子上的案卷砸過去,這特么的哪有意思的案子啊?辦了十多年的案,看到案子都想吐了。要不是每接到一個案子,他都被受害者無辜的眼神、憤怒的情緒所驅使,估計他都不想辦案了。

忽然,劉哥眼神一動,道:「你要說有趣的案子,還真有一件。你看看這份案卷。」

說著,劉哥便從桌子下的抽屜里取出了一本案卷,遞了過來。

慕遠接過一看,案卷是用牛皮紙簡單地夾著的,封面上寫著「楊麗瓊財物被詐騙案」

他眉頭頓時一皺,詐騙案?對自己可是不太友好的。

慕遠倒也沒有忙著詢問,案卷都在自己手上,有什麼可問的?慢慢翻唄。

十多分鐘後,慕遠合上案卷。

「劉哥,這女的腦子有坑吧?」

「不!她應該是腦子的坑太少。」

慕遠:o((⊙﹏⊙))o

「你初中生物沒學過嗎?人的大腦溝回越多,就越聰明。」

慕遠頓時目瞪狗呆!尼瑪,看來自己以前對腦子有坑這句話理解有問題啊!

「好了,先不討論這坑不坑的問題。這案子你有什麼看法?」

慕遠癟了癟嘴:「我很想說這女人是咎由自取,但又有些不政治正確。」

劉所淡然一笑,道:「就詐騙案而言,其實很多受害人都是咎由自取的。雖然詐騙分子手段層出不窮,但只要被詐騙人自己不起貪心,很多詐騙手段就沒了用武之地。只可惜道理很多人都懂,但真正能做到的卻沒有多少,這也是這些年電信詐騙一直高發的最主要原因之一。雖然現在你手上的這個案子不是電信詐騙,但其本質,還是受害者想通過不正當途徑達到自己的目的,你說是咎由自取,也勉強說得過去。不過不管怎麼說,我們作為警察,案子還是得辦,這是我們的職責。」

慕遠點了點頭。

「這是上周報的案?」慕遠重新翻開卷宗,「根據受害者的描述,她在3月8號的時候還與嫌疑人見過面。後來對方就失蹤了。」

「對。」劉所道,「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嫌疑人在實施詐騙的過程中,有幾個人曾與他有過聯繫。這也是我們目前主要的偵查方向,如果能夠找到這些人,破案的幾率還是蠻大的。」

慕遠似乎陷入了沉思。

半晌之後,慕遠說道:「劉哥,這案子交給我來辦吧。」

「有把握?」

「辦完後才知道。」

「需不需要有人配合?」

「暫時不需要……呃,如果能有輛車就更好了,沒有也沒關係,我可以打車。」

「還是給你找輛車吧,打車不方便。」劉所起身,「你等著。」

……

所長辦公室。

楊新軍正在審閱一份材料,內勤小陳剛剛交過來的,現在小陳就坐在楊所的對面,等著他的修改意見。

內容是以青龍街所加強寵物犬只管理為重點的工作簡報……

畢竟電視都報了,內宣也得跟上不是?派出所能宣傳的東西不多,自然要把握每一次機會。

在楊所看的同時,小陳說道:「楊所,小慕到我們所的這一周,我們就寫了五篇信息,全被分局採用了。而且這些信息都是實打實的案例,不像其他所編撰的所謂經驗材料。如果一直這樣,我們年底的信息編撰工作絕對在全局名列前茅。」

其實對於內勤而言,最痛苦的不是寫材料,而是要無中生有地編材料……

楊所眼皮抬了抬,道:「你以為我不想把小慕留下?這可不僅僅是材料的問題,案件數、打擊數都能拉升一大截。雖不敢說碾壓刑大,超過其他派出所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關鍵是小慕這小子太牛了,要不是他自己不願意,估計現在都去市局刑偵支隊上班了。」

小陳頓時就震驚了。

他可不知道昨晚發生的事情,一般涉毒案件,都是涉密的,在未偵破之前,不會向外透露半句,這一點楊新軍這個所長還是很有原則的。

小陳一句靈魂拷問:「他為何不想去市局?」

「我怎麼知道?」楊所也很崩潰,「不過他自己說是因為在派出所能抓更多的人。」

小陳:┗(▔,▔)┛

理由很強大,他無言以對。

忽然,小陳心頭一動,道:「所長,既然小慕是因為這個而留在派出所的,那我們完全可以滿足他的要求嘛。這樣就算等他以後考警成功,也可以勸他到所里來上班……」

「你想多了。」楊所一句話懟過來,「不過剛才我已經給劉所長交代過了,讓他儘可能地把案子交給小慕。對於有能力的人,我們確實應該適當地加加擔子嘛。」

小陳在心裡將楊所鄙視了一番,說了這麼多,還不是想將小慕留在自己所里?

不過小陳也明白,這種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很渺茫,楊所說他想多了也是有道理的。

正在這時,敲門聲混合著劉朝華的聲音從外面傳來:「楊所!」

楊所:「進來。」

劉朝華推門而入:「楊所,小慕把上周報案的那個詐騙案接過去了。」

「你覺得他能不能破?」

劉朝華哭笑不得,道:「我咋知道?這案子是有一定的破案條件的,但同樣需要做大量工作。詐騙案,在偵查方面,特別是證據固定上,本就是比較考驗能力的。不過……小慕這傢伙,不能用常理判斷,他總能從我們意想不到的角度把案子給破了。反正這一周多時間裡,只要是他經手的案子,就沒有破不了的。」

這話雖然有誇大的成分,但卻無法掩蓋慕遠偵破能力超強的事實。

「那就先讓他辦吧!不過……他現在還只是輔警,你還是得找個民警配合他。在做事情時也能更方便一些。」

劉朝華道:「人的問題他倒是沒要求什麼,只是希望能給他找輛車。辦案嘛,東奔西走的,有輛車確實更方便一些。」

楊所瞪大了眼,問道:「車?他自己開?」

劉朝華有些不解楊所為何如此反應,解釋道:「他只說給他找輛車,他……應該會開車吧。」

楊所咬牙道:「找輛車沒問題,不過司機我們另外安排。讓這小子開車,我可不放心。」

「為什麼?」劉朝華有些懵,楊所坐過慕遠開的車?

「這小子能把車開別人屋頂上去,你說為什麼?」

「呃……」

好像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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