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一隻狗引發的事件

這是一個安靜的夜晚,沒有「自強之心」這類限時任務懸在頭頂,他睡得很踏實。

至於剩下那個「警察的自我修養」任務,則屬於鹹魚一類的任務。

什麼時候完成無所謂,要求也很簡單,只要上面安排自己什麼非偵查類任務,拒絕就行了。要給自己頒獎,鴿了就對了。

這種佛系任務,慕遠是最喜歡的,雖然完成難度高到逆天,但至少比限時任務要好。

更何況這任務沒有拿自己顏值說事,這就很人性化了。

由於慕遠是少有的「主動申請」在所里常住的人員,所以他很幸運的分到了一間單人宿舍。

再加上第二天是周末,也沒人叫他起床。

等他睜開眼睛時,太陽已經爬上了窗沿,一株綠蘿在晨曦的照拂下熠熠生輝,充滿生機。

伸了個懶腰,慕遠從床上坐起。

「先去吃飯,然後趁著上午有空,把報名的事情搞定。」

慕遠可不想再等下去,雖然報名截止日期還有兩天才結束,可萬一遇到什麼糟心的事情耽擱了,那就麻煩了。

雖然是周六,但派出所食堂卻還是在供應早餐的,慕遠踩著飯點上樓,吃了一碗餛飩,整個人便通透了。

其實慕遠最懷念的還是昨晚萬教導煮的那碗番茄雞蛋面,怎奈對方是教導員,總不能當廚子使喚吧。

報名的事情挺簡單的,所里就有連接互聯網的電腦,照片也是現成的。

把表填好,照片傳上去,一切便搞定了。

後面還有資格初審、繳費等環節,那都是後話了。

慕遠辦完這件事情,時間才剛剛早上10點。

「就這樣閑著?要不繼續去找找事情?」

他所謂的找事情,自然就是在平台上查找未破案件,尋找適合自己下手的案子。

「就這麼決定了,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慕遠迅速回到辦公室,打開電腦……

「什麼鬼?」

看著桌面上跳出來的彈窗,慕遠整個人都不好了。

無訪問許可權。

市局什麼時候把案件查詢許可權收回去了?太不仗義了。

不過慕遠也只是嘆息一聲罷了,畢竟真要按照規定,他作為輔警,別說是全市案件了,便是分局的案件,都是無權查閱的。

只是少了這樣一個渠道,慕遠想要去薅別人家的羊毛,就變得困難了。

「哎!昨天劉所問我去不去刑大,當時真該答應了。」

想想刑大檔案室內的堆積如山的案件,慕遠想不眼熱都難。

想歸想,要是重頭來過,他同樣會做出相同的選擇。

先不說人情關係的成分,僅僅是「警察的自我修養」這一任務,就讓慕遠不敢輕易答應上級安排的任務。

鬼知道系統會不會將這件事情判定為非偵查類任務?系統的「賤」可是無處不在的。

還是小心點好。

忽然間,慕遠發現自己居然無所事事了。

這什麼情況?

忽然,一個聲音在巷道里回蕩。

「所有人迅速下樓乘車,有處警的兄弟需要支援。」

慕遠稍一分辨,便聽出了喊話之人正是值班民警羅河。

緊接著,樓道里響起噼里啪啦的腳步聲。

慕遠獃滯了半秒,自己到底是去還是不去?畢竟今天是周六,自己應該休息的,只不過自己是因為住在所里……

算了,既然選擇了蹭飯,總得做點事情吧。

先下去看看情況好了。

下樓的過程中,慕遠認清了一個事實,在派出所就不要覺得自己很閑,因為那肯定是幻覺,哪怕是周末也一樣。

慕遠到了樓下時,便發現十多人已經擠在了值班大廳里,一部分已經穿戴整齊,另有一些還在戴單警裝備。

這些人有值班人員,也有因為手頭上的事情沒做完,到所里加班的。

但無一例外,每個人動作都很迅速,沒有一點的拖泥帶水。

萬教導正在打電話,一臉的嚴肅。

見大家都這麼忙,慕遠卻是不知道該做什麼了,經驗欠缺啊!

他環顧一周,忽然發現一個問題,貌似自己成了這群人中最靚的仔——就自己一人穿的便裝,站在大廳里頗有一枝獨秀之感。

「我去換警服!」慕遠喊了一句,也不管有沒有人聽到,就要往樓上跑。

萬教導迅速叫住了他,道:「不用換,時間來不及了,立刻出發。」

慕遠稍稍有些懵:自己真要去?一隻休息的崽你們抓得如此心安理得?不應該先說一句你今天休息,就不用去了,然後自己再主動請戰,凸顯工作熱情嗎?

「算了,就當是報答昨晚那一碗面吧。」

作為一名准吃貨,怎能不交幾個廚藝精湛的朋友呢?

「好的。」慕遠很乾脆地應了一句。

……

兩輛警車,響著「烏拉烏拉」的警笛,朝著目的地飛奔而去。

聽到這聲音,慕遠內心不由自主地生出一股緊迫感。

萬教導坐在副駕駛,他側著身子,向後面的人安排任務。

「趁著這點時間,我先給大家說說現場的情況。」

「白敏帶隊,處置一起糾紛警情。現在糾紛雙方的親屬聚集數十餘人,場面失去控制,已經開始出現抓扯情況。我們趕過去後,首先要做的是就是將雙方人員隔離開來,儘可能將當事人雙方帶回派出所處理。」

「到現場後,大家要注意言辭,別激化矛盾。事發地點是在居民小區,今天又是周六,小區里人員較多,容易引起人員聚集。所以我們必須從快處置。」

「明白!」大家紛紛回應。

隨後萬教導又簡要地說了一些注意事項,慕遠也都一一記在心裡。

這些東西雖然初聽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慕遠卻是知道,這是萬教導從警二十年總結的經驗和教訓。

幾分鐘後,警車嘎吱一聲在一小區大門口停下,十多號人浩浩蕩蕩地下車朝小區內衝去。

剛進小區大門,慕遠便看到前面圍了一大群人,密密麻麻的,像是一群正在被投食的鴨子。

這場面,慕遠以前可沒見過,哪怕是號稱最擁擠的學校食堂,那也是有秩序的。

萬教導走在最前面,一邊走一邊嚷嚷著。

「讓讓,我們是派出所的。」

吃瓜群眾迅速向兩側挪開,讓出了一個狹窄的通道。也有不樂意讓的,但在十多名警察的威懾下,還是邁開了步子。

一群人還沒走到最裡面,便已經聽到裡面的吵鬧聲了。

「怎麼?你家的狗把我女兒咬了,還有理了不成?」

「什麼咬了?明明是這娃娃先踢了我家的狗。」

「你胡說八道,我女兒從小就聽話,怎麼會去踢你家的狗?」

「呵呵,我家的狗也從沒主動咬過人。你看它這樣子,像是會咬人的樣子嗎?」

聽這話的內容,似乎事情不是很嚴重,但兩人的聲音卻滿是歇斯底里。

不僅如此,除了這兩位主唱之外,周圍還有無數的「伴奏」人員。

「怎麼養狗的?出門不知道拴繩子嗎?」

「打死了都應該,何況只是踢了一腳。」

「你不招惹狗,狗怎麼會咬人?」

「散養是狗的天性,要給你套個繩子,你樂意?」

「你家孩子就算真被狗咬了,你找狗主人去啊,踢狗算什麼英雄?」

慕遠臉有些黑。

他不討厭狗,甚至非常喜歡,比如警隊中的警犬,部隊里的軍犬,應急救災隊伍中的救生犬,充當盲人眼睛的導盲犬,甚至於陪著孤獨老人生活的寵物犬,都是值得任何人尊重和用心對待的。

但對於養犬,慕遠有自己的看法,一個基本前提是不影響他人的生活。

不管你是為了排憂解悶、還是追求刺|激,養了一條狗,就得對它的狗生負責。不僅吃喝拉撒要解決好,還得準備一條合適的繩子——這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負責。

兔子急了都咬人,更遑論是狗。

說實話,在這一刻,慕遠內心的天平傾斜了。

當他看到萬教導平靜的面孔時,內心油然生起一股敬佩之情。

萬教導絕對是練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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