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2章 至少也有六十歲

劉風家就住在大富山莊,打車過去也就三公里左右。

他家買的是別墅,也就是張重之前看過的那種。

到了劉家,是劉風給開門的。

「張先生,裡面請。」

劉風笑著讓開了身子,又朝裡面喊道,「老婆,客人來了。」

女主人還沒出來,劉敏雅就跑了出來,上來拉住芃芃的手,「張芃芃,我帶你去看樣東西。」

「什麼東西呀?」

「進去你就知道啦。」

等到兩個小女兒坐電梯上了二樓,劉風對張重笑道,「敏雅上次從你家回來,一直嚷著說有小精靈給芃芃送了一個小木屋,我也是上網查了好半天才知道是什麼,今天下午剛給她弄一個,估計是跟芃芃炫耀呢。」

張重笑道,「那你早該問我,也就省了些功夫。」

「怪我沒想起來。」劉風把張重請到客廳,給他倒了杯茶,「我老婆在裡面做飯,估計這會走不開。」

「知道我忙,你也不過來幫忙。」

說曹操曹操到,劉風老婆洪玉嬌從廚房裡面走了出來,笑著對張重說道,「張先生過來了,我在廚房做飯,讓劉風陪陪你。」

「不用客氣的。」

洪玉嬌點了點頭,沖劉風吩咐道,「張先生來了也不知道去洗點水果出來,什麼都要我說。」

說完之後,她就回了廚房。

劉風訕訕笑道,「咱們家她最大,你先坐著,我去給你洗點葡萄。」

「不用——」

劉風已經起身去拿葡萄了。

張重一個人坐在客廳裡面,打量了一番劉風家的裝修。

他想找找靈感,畢竟過段時間新家也就要裝修了,不過劉家的裝修過於貴氣,不太符合張重的審美,沒有什麼參考價值。

劉風端著葡萄回來,看到張重四處看,笑道,「家裡面當時隨便裝了裝,恐怕入不了張先生法眼。」

「客氣了,叫我張重就行,貴宅的裝修看得出來還是用了心思的,絕不是隨便裝裝這麼簡單。」

其實劉家整體的裝修雖然貴氣了點,但是也還算可以,不過客廳後面掛的那幅字就跟整體裝修有些格格不入。

劉禹錫的《陋室銘》是一片好駢文,但是眼前這棟房子卻不能算得上是陋室。

如此富麗堂皇的客廳裡面,掛了這麼一幅字,總讓人有一種附庸風雅的感覺。

注意到張重的目光,劉風道,「這幅字是當時出去旅遊時,正好碰到一個書法大師拍賣字畫,我競拍來的,我本身也不是什麼有文化的人,不過我看著這字還挺好看的。」

字其實一般,匠氣太重,讓人一眼就看到字後面站著的那位頑固不化,囿於技法的老教習。

至於書法大師拍賣字畫這種事情,也就是個玩笑。

許多所謂的大師掛著什麼書法協會副會長的頭銜,到處走穴拍賣字畫,少則幾百一幅,多則幾萬一幅,不過是為利而來,為利而往罷了。

張重見多了這種大師,自然對此嗤之以鼻。

他跟劉風來往不多,交情不深,這又是第一次來做客,當然不可能掃他面子,只是點了點頭,並未做什麼評鑒。

劉風看張重沒什麼興趣,又對他說,「我書房裡面還有一些字畫,張重你要不要去看看?」

張重點了點頭,他其實挺喜歡去參觀別人的書房的。

都說眼睛是一個人心靈的窗口,張重卻覺得一個人看的書才是通往他心靈的窗口。

想要知道一個人的為人秉性,看他平常讀什麼書是最快捷的方法。

劉風的書房很大,比客廳小不了多少,除了兩排滿滿的書架之外,另擺了一個桌子,還有一張床。

兩排書架很大,上面擺的書自然也就很多,雖然談不上汗牛充棟,但是也絕對超過平常人家的水平。

其實張重不相信劉風把這些書都看過了,交談了幾句,就能感受得出劉風不是什麼博覽群書的人,這兩排書架,他看過其中十之一二就能算得上是個好讀書的人了。

「劉大哥最近在讀什麼書?」張重看著書架上的古今中外名著,笑著問劉風。

劉風憨憨笑了起來,「其實這書架上的書我大多都是買回來充面子的,看過的倒少,不過最近我挺喜歡一個作家,叫五年級植物人的,不知道張重你知不知道。」

「聽說過。」

「看來張重你平時不怎麼關注這方面啊,五年級植物人最近火得不得了,他的幾本書我都看過,真挺有意思的,這幾天我正在追他的新書《東方快車謀殺案》,快到大結局了,網友都在猜測兇手是誰。」說到五年級植物人,劉風看起來挺有興緻,聊得比較多。

「我平時是不怎麼關注,光顧著帶孩子了,他的書好看么?」

「好看呀,我看那些名著看不進去,就喜歡看這種推理懸疑的小說,老有意思了。聽說他的《十個印第安小男孩》要拍成電影了,導演還是文錦江,大家都很期待。」

「要拍電影?」張重有些驚訝。

「是啊,今天下午剛出來的消息,華一娛樂放出來的消息,應該不會錯。」

張重嘴角抽了抽,他沒想到華一竟然這麼快就宣布了《十個印第安小男孩》要拍電影的事情,他們版權合同估計剛簽吧,這麼急著宣傳?

他今天沒有上網看新聞,所以不知道這件事情,也就現在才從劉風口中得知。

「嘿嘿,給你看一樣東西。」

劉風的表情突然變得有些神秘和得意,他從書架上拿出了一本《十個印第安小男孩》,翻開書頁,從中間拿出了一張明信片。

張重只是瞥了一眼,立馬知道那是什麼,上面的字都是他親手寫下來的。

「作者親筆的寄語,我花了兩萬才買到的!」

張重看著這張價值兩萬的明信片,心情有些複雜。

劉風對這張明信片視若珍寶,輕輕地捏著,只是給張重看了一眼就放回書里。

「作者的字很好看吧,網上有人根據這個字猜測他至少也有五十歲了。」劉風說道。

張重點了點頭,「我看他至少也有六十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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