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節

最後宇文忠還是決定捨命陪君子,做個隱形人,去保護兩位女士。

第二天吃過晚飯後,兩位女士都化了妝,穿了袒胸露背的裙子,還逼著他換上Grace丈夫的衣服,結上領帶,又給他頭髮上噴了些香香的東西,用手把他額前的頭髮都提得豎了起來。

這下兩位女士都滿意了:「哈哈,完全變了個樣!」

去的時候是Grace開車,因為她知道路,而且開的是她的車,但在停車場停了車後,她就把車鑰匙交給他,好像打定了主意,今晚要直著進去橫著出來似的。

酒吧不是他想像的一個牆壁上塗得亂七八糟的大平房,而是一幢豪華的高樓。他們繞到樓後面去停了車,從側門進去。看門的問他們要身份證明,他和Grace都有美國駕照,順利過關。但云珠卻遇到了麻煩,因為她沒美國駕照,中國駕照人家又不認識,而她又沒帶別的身份證明,差點就進不去,還是Grace交涉了半天,才讓雲珠進去了。

酒吧果然很高雅,沒有電影上那種光怪陸離鑼鼓喧天的感覺,進去後就看見一個很大的圓圈形吧台,中間是酒櫃,放著各種各樣的酒,琳琅滿目。再往裡走就是一個餐廳樣的地方,擺著古雅的餐桌,白色的餐巾折得像花兒一樣,開放在各個餐桌上。最裡面是樂隊,幾個穿黑西服白襯衣打黑蝴蝶領結的男人在演奏很優雅的曲目。

他低聲問Grace:「這就是酒吧?」

「應該說這也是酒吧。」

「我以為是那種——群魔亂舞的酒吧呢。」

「我怎麼會帶你的寶貝兒去那種地方?」

他走進餐廳,很老實地選了一個角落的位置,而兩個女人則在吧台邊的高凳子上坐下。

不一會,有個侍應生給他拿來一個裝飾華美的大本子,像本大雜誌,大概是菜單,但他兩眼一抹黑,一個也不認識,不敢瞎點,只拿在手裡做研究狀。

過了一會,一個侍應生給他送來一杯酒,他正想說我還沒點啊,侍應生指了指吧台的方向,用英語說:「是那位女士為您點的。」

他一看,Grace在吧台邊向他揮手致意,他也向她揮揮手。

因為待會還要開車,他不敢多喝,也怕一下子喝完了又得花錢買,只把酒杯端在手裡消磨時間,偶爾抿一小點。

他看見吧台邊那兩位女士手裡也有酒,但他沒看見是哪位紳士為她們點的。

他就坐那裡看酒吧里的各色人等,發現都是些有錢有閑人,穿得很漂亮就不說了,動作也都很優雅,女人全都是袒胸露背的晚裝,男人都是襯衣領帶,有的還穿著西服。

男人佔一大半。

中年男人又占男人的一大半。

最奇怪的是有些人還帶著手提電腦,這就讓他搞不懂了,如果是來社交的,為什麼又帶著手提電腦呢?難道現在酒吧變成了做學問的地方?早知道如此,他也該帶著自己的手提電腦來這兒寫作業的,這麼干坐著,多浪費時間啊!

樂隊前面的空地上有人跳舞,他想那空地大概就是所謂「舞池」吧,一個沒水的池子。

舞池不大,跳舞的也不多,只幾對,不是他在電影上看到過的那種亂蹦亂跳,而是很平穩很緩慢的舞步。

坐了老半天,都沒故事發生。

他百無聊賴地去了趟洗手間,結果回來就發現形勢起了變化,Grace下了舞池,被一個白人帥哥摟著在跳舞,但云珠還坐在吧台前,面朝著舞池這邊,很失落的樣子。

他也很失落,為什麼沒人請雲珠跳舞?難道美國人不覺得雲珠很漂亮?他想過去英雄救美,邀請雲珠跳舞,但他不會跳,可別搞成「狗熊揪美」了,再說雲珠預先告誡過他,不能暴露身份的,他只好坐那裡干著急。

又過了一會,雲珠終於被人請去跳舞了,就是剛才跟Grace跳過的那個白人帥哥。

他感到鬆了一口氣。

Grace端著酒杯向他走來,他急得想對她喝一聲「別過來,別過來」,但終於沒發出聲。

她在他對面坐下:「酒還沒喝完?」

「沒敢多喝。」

「為什麼?」

「待會要開車。」

「還早得很呢,這酒不濃,個把小時就——化成了水,上趟洗手間就沒了。」

「你跑這裡來坐著,不怕別人發現?」

「我怕什麼?你女朋友是怕人家知道她有男朋友就不敢追她了,我又不要人追,怕什麼?」

「你不要人追?」

「我要人追就不跑你這裡來坐著了。」

「那個白人——在追雲珠嗎?」

她往舞池看了一眼:「是我叫他陪雲珠跳舞的。」

「為什麼美國人不來追雲珠?他們覺得她——不漂亮嗎?」

她笑起來:「怎麼?你希望老美來追雲珠?」

「呃——也不是希望,就是——好奇。」

「你這個男朋友太沒勁了,居然希望老美來追自己的女朋友。」

「我說了不是希望,只是——好奇。真的,你說是為什麼?」

「我又不是老美,我怎麼知道?」

「你不是老美?你應該是美國公民了吧?」

「我是美國公民,但我不是美國的公的民,怎麼知道男人心裡怎麼想?」

他被她的「公的民」逗笑了:「我聽雲珠說,你和你husband是在酒吧認識的?」

「嗯。」

他不太相信:「是真的,還是你騙雲珠的?」

「是真的。」

「怎麼會是在——酒吧認識的?」

「怎麼不會呢?」

「你以前就——經常去酒吧?」

「嗯,天天去。」

他越發覺得她是在開玩笑了:「哪裡有天天去酒吧的人?」

「怎麼沒有呢?我就是一個。」

「借酒澆愁?還是去——物色結婚對象?」

「都不是。」

「那你天天去酒吧幹什麼?」

她一笑:「打工。」

他差點笑出聲來:「呵呵,去打工,我怎麼沒想到這上頭去呢?」

她也抿著嘴笑,大概覺得自己的包袱抖得很好。

他問:「你husband不會也在那裡打工吧?」

「不是。他是去我們那個城市開會的,住在我打工的那個酒店,晚上沒事就到樓下的吧里來喝點東西。」她指指幾個正在用電腦的人,「喏,跟他們一樣,帶著手提電腦,邊喝邊上網。」

「我剛才還在想怎麼有人在酒吧用功呢。」

「他們都是住在這個酒店的人。」

「你husband剛好住在你打工的那個酒店?」

「嗯,他第二天有個presentation(報告,彙報),正在那裡修改他的PowerPoint slides(幻燈片),想往裡面加個短片,但總是弄不好,我就自告奮勇幫他弄好了。」

「你是電腦高手?」

「也不是什麼高手,在大學讀書,經常要做presentation,誰不會整整PowerPoint?而他是個醫生,平時都是跟手術刀打交道的,當然沒我會整。」

「那你們是美救英雄,不是英雄救美嘛。」

「應該說還是英雄救美。」

「為什麼?」

「他不是老美嗎?」

「呵呵,是這個意思。」

她喝了口酒,說:「我幫他加短片的時候,發現他的presentation是關於乳癌的,就問他是幹嘛的,他說他是醫生,癌症外科,專治乳癌的,來參加一個乳癌研討會。我就說我媽是乳癌去世的——」

「就這樣認識了?」

「嗯,就這樣認識了。」

他感覺她不想繼續這個話題,大概是提到去世的母親有點傷心,便很自覺地打住了。

跳舞的老白已經把雲珠送回到吧台邊,她正在東張西望。

他催促說:「快回那邊去吧,她在找你。」

Grace端起酒杯,往吧台那邊走去,雲珠向她迎過來,兩人站住了說話。

他遠遠望去,看著兩個穿袒胸露背長裙的亞洲女人,身材差不多,就是雲珠比Grace高一點,但Grace的胸好像比雲珠高一些,襯托得雲珠有點單薄。燈光下,雲珠的皮膚顯得有點慘白,而Grace的黑皮膚卻顯得很健康。最大的差別應該是在神態和氣質上,雲珠給人的感覺很不自信,滿臉都寫著「為什麼沒人來追我,為什麼啊,為什麼」,而Grace卻顯得很淡定,有種「世界崩塌於面前又與我何干」的冷艷。

那天的形勢一直持續到他們離開時都沒怎麼改變,有人請Grace跳舞,但沒人請雲珠跳舞,也沒人為她倆點酒。他一氣之下,把侍應生叫來,點了兩杯酒,送給吧台邊的兩位亞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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