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人骨念珠

老蘇將那套戰甲弄到手之後,轉手就把戰甲給丟掉,只是把上面的短刀拽了下來,還抽出來看了眼。

大家一看,都驚呆,包括原本的賣家。

就在大家都以為這是個冤大頭的時候,沒想到,人家看上的,並非戰甲本身,而是戰甲腰間的短刀。

短刀是有皮革包著的,而且有點短,並不起眼,所以大家都沒怎麼留意。

就算留意到的,也以為是裝飾品,沒什麼用。可怎麼都沒想到,人家這把刀,估計就是把寶刀呢?

古玩市場,從來都是這樣撿漏的,別人沒注意到的,自己卻留意到,那麼就活該發財。知識雖然重要,經驗也重要,但有時候就是不敵眼力。

圍觀的人議論紛紛,表示羨慕,也有質疑,總之眼神複雜。

「這把刀,感覺值點錢呀!」

「唉!那傢伙要賣虧了。」

「那人沒什麼可惜的,剛才我們不也看到的嗎?但就是沒有入手,現在看來,我們更可惜。」

「軍刀?還是什麼?」

「有點像是獵刀,但感覺又不像,沒怎麼見過。」

「別裝懂了,還是看別人怎麼說吧!」

……

「小胡,你怎麼看?」將刀抽出來之後,老蘇看了一會,就遞給胡楊。

胡楊沒有接過來,只是看了兩眼,然後說道:「這種刀,實用性沒有觀賞性強,所以藝術價值往往反而高一點,完全是為了玩樂才弄出來的。」

說是玩樂,其實,放在古代,就是八旗子弟為了裝逼而已。

在清朝,八旗子弟,為了裝逼,可弄出來不少東西,什麼遛鳥、斗狗、鬥雞、斗蟲等等,反正只要能娛樂的,都會玩。

而且,玩這些活動,往往會弄一些比較高級的道具。比如出去打獵,就弄了這麼點獵刀,其實也就是殺個兔子什麼的。

要說清朝的短兵,其實是有點東西的。

根據胡楊的了解,清代短兵有改制的,有自製的,有進貢的,形制很多,精美程度勝於宋明,分為刀、劍、鉤、戟、鐧、鞭、斧、錘等。最重要的行軍必備兵器只有刀、劍,其餘都只用來練習和防身。

短刀方面,比較流行的,就是順刀。

佩戴順刀的,一般都是為軍中逢山開路,遇水搭橋,上陣殺敵,打掃戰場,砍人首級之用。

從結構上來說,刀身與手柄的連接與其他佩刀不同,其他佩刀,大都刀身闊長而莖部狹窄短小,手柄以木頭包裹刀莖,用尾鉚或莖孔固定。順刀之刀身與手柄同寬,僅在手柄處以兩片木片以多枚鉚釘固定,因此極其牢固,順刀厚背而薄刃。

眼前的這一把,稍微有點順刀的模樣,但更注重外觀。至於皮革所造的刀鞘,其實後面才添加的,反而遮掩了這把刀的美觀。

刀身上,能看到一些精美的花紋,另一面刀身,則是刻著一句詩。

得!這不是裝逼用的,是什麼?

「論價值的話,清朝的這種獵刀,還是不錯的。」胡楊說道。

就比如以前提到的,乾隆的一柄獵刀,博阿滕軍刀,拍出幾千萬的天價,幾乎被列為世界上最昂貴的幾把寶刀之一。

那把寶刀,軍刀的刀柄由羚羊角製成,刀身上刻有一些特殊的銘文,其刀柄和刀鞘上的裝飾物全部都是由金、銀、銅三種金屬製成,外形則酷似近代騎兵部隊的制式武器馬刀。

這麼一把寶刀,自然也是皇帝用來裝逼的,有格調。

也正是那樣,才能拍出如此的天價,被列為世界上最昂貴的一把寶刀。可事實上,那樣的寶刀,也只是材料上的珍貴,加上外觀好看而已,沒多大的用處,頂多就是皇帝用來殺幾個鹿什麼的。

賣戰甲的人,十分後悔,早知道,應該將戰甲和刀分開賣的。

他雖然不懂行,但看到周圍的人的反應,就知道恐怕不便宜,他是絕對賣虧的。

老蘇很高興,這把刀,至少值五萬。雖然這只是撿一點胡楊不要的「湯水」,但對他來說,就滿足的。當然,也不是說他窮,事實上,幾萬元,甚至十多萬,都只是他給女兒的一些零花錢而已。

他真正享受的,是撿漏的樂趣。哪怕只是賺那麼一萬幾千元。

「嘗一嘗了喂!祖傳秘方芝麻糊,各位,來一碗嗎?」一個聲音,打斷胡楊他們的聊天。

一個挑著擔子,賣芝麻糊的中年人問道。這人,個子有點矮,但粗壯,直播間的觀眾一看,就忍不住調侃,這不是武大郎嗎?

這時候,周圍擺攤的人反而圍過來,紛紛要求:「給我來一碗。」

他們都是這裡的常駐人員,對這裡的情況比較熟悉,比如誰的東西比較地道,比較好吃,比較便宜等等,都是知道的。

見那麼多人捧場,胡楊也忍不住開口:「那就也給我們來一點。」

反正也不貴,人家賺的都是辛苦錢。

不過,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吃這種東西,比如華仔,就不喜歡,表示他不用。胡哥跟他的時間比較長,也了解這傢伙,凡是糊之類的食物,華仔都不喜歡,這傢伙甚至會覺得有點噁心。

吃了之後,繼續往前看,華仔問胡楊:「胡哥,什麼是嘎巴拉念珠?好奇怪的名字。」

只見前方,有賣嘎巴拉念珠的,那是奇怪的珠子,並不是球形的,而是一顆顆空性圓柱體的東西,串在一起。

旁邊,有標示,叫嘎巴拉念珠。

「你還是不要知道比較好。」老蘇笑道。

「為什麼?」然然問自己老爸。

胡楊開口道:「其實也沒什麼,那是人骨頭做成的。」

此話一出,無論是華仔他們,還是直播間的觀眾們,都汗毛直豎。

媽的!有這麼奇葩的文玩?用人的骨頭做成手串,這不說其他的吧!玩的人,難道就沒有點膈應?這差不多就是玩骨灰呀!

「這就是傳說中的骨灰級玩家?」

「太重口味了吧?」

「到底是誰弄出來的?變態呀!」

……

動物的骨頭,弄成骨雕什麼的,大家能接受,但人頭骨弄成文玩,還整天戴在身上,是不是有點太重口味了?

不少人紛紛表示,這是一件有味道的文玩。

其實,人骨念珠只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是密宗特有的法器,為雪區佛教所獨有。

胡楊告訴大家:「嘎巴拉一詞來自梵文,是頭蓋骨的意思。但最初,這也是一位古印度大成就者的名字。

別看人骨念珠,聽起來有點滲人。但其實不是所有人的骨頭,都有資格被做成念珠的。在佛教,只有高僧的骨頭,才有這種資格。」

聽到這話,大家不由想起一樣東西——舍利子。不也是所謂高僧火化後留下來的東西嗎?據說,那是結石之類的?經過火燒,形成了一定的色彩,有寶石一樣的光澤,才被視為吉祥物。

看來,這人骨念珠,和舍利子差不多的東西吧!

在雪區,當大德高僧圓寂之後,會以天葬用身體體餵食老鷹,達到世祖割股喂鷹的佛教境界,肉體已為生靈食物,骨頭便捐出做法器。

真正的人骨念珠製作十分複雜,所以全是手工製作而成。而這就要僧人擁有非常高超的技藝,要每天磨出其光澤。

而在喇嘛廟裡,一般都有發願琢磨人骨念珠的喇嘛,他們拿著靈骨在石上琢磨,每磨一下就念一句心咒或佛號,一顆靈骨磨成圓形念珠,可能要念上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心咒或佛號。

於是,才有嘎巴拉念珠這種物品。

「一般來說,用手指骨做成的念珠較為容易,通常一副念珠十個手指的骨骼便可製作而成,而眉骨是比較硬的,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幾位高僧的眉骨製作而成。而同時要湊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就需要等十幾位高僧圓寂。」胡楊說道。

這樣一來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六十年,甚至一百年,真是可謂「百年之作」。

因此,真正的嘎巴拉念珠是很珍貴的。

那麼,眼前的這些,就肯定不是真的了。高僧本來就少,你這裡就一大堆,都是高僧的骨頭?這也太誇張了吧?

「但看上去,包漿不錯。」老蘇忍不住說道。

「爸爸,你不會想要買一件回去吧?」然然忍不住問道。要真是這樣,她保證告訴媽媽他們,老爸回去後,日子肯定不會好過。

那玩意,先不說是真是假,但聽起來已經讓人毛骨悚然了。

胡楊笑道:「放心吧!那不是真正的嘎巴拉念珠,假的!那人身上戴著的那串還行。」

「真的是人骨頭做成的?居然敢戴在身上,真是厲害!」華仔吃驚,反正他是不敢,哪怕是高僧的骨頭,有辟邪之類的效果,他都不會要,甚至倒貼錢都不要。

胡楊搖頭:「不是,他戴著的那串,應該是鷹骨手串。」

其實,文玩界有些很小眾的文玩,比如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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