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攤主的台詞

晚上,公會賽結束,開始結算。

小莉自己都嚇了一跳,最終收到的禮物總價值接近四百萬幣,也就是說,今天就創造了差不多四萬人民幣,這是她從未想過的。

她比第一名的林雨霏僅僅差那麼幾十萬幣,以絕對的優勢蹲在第二的位置上。

小莉心知肚明,今天的成績那麼好,絕大部分功勞都是胡哥的。她直播間的觀眾,八成以上都是胡哥的粉絲。

而刷禮物的,更是九成多以上都是胡哥的粉絲給面子。

從這也感受到胡哥的恐怖,僅僅是大家給面子,就刷了那麼多。

毫無疑問,這也將是她人生中收入最高的一天。

公會老闆很快就把獎勵發放下來,另外,老闆知道她要回家,所以特意預支了一萬元,讓她回家用。

感動滿滿的一天,現在公會群全都是羨慕聲,也都很期待能讓胡哥帶一帶。胡哥隨便漏點,都夠她們吃兩三個月。

小莉覺得,等回羊城,一定要請庄凡吃一頓。沒有他大膽將想法提出來,她也就沒有這種機會。

這才是第一天,誰知道這一周她能收到多少禮物?

林雨霏也鬆了口氣,作為公會的一姐,差點被|幹掉。當然,她也明白,跟著胡哥,簡直就是加了紅藍Buff一樣。

果然,回到家後,費老爺子馬上將那把茶壺收起來。

費叔回來後,還覺得奇怪,無端端換了把茶壺幹什麼?打聽後,才知道那是件寶貝,價值兩三百萬以上,頓時也不淡定了。

那張椅子的事情,他是知道的,所以沒有驚訝。

要不是自己兒子將胡楊邀請過來,這把茶壺以後都只能當成普通的生活用品,要是被居心不良的人發現,那損失可就大了。

因此,他們夫婦對胡楊等人的到來也很歡迎,十分熱情。

大家晚上聊到了深夜,聽說胡楊會去黑市,費叔都有點心動。不過,名額不允許,只能很遺憾了。

「其實,八卦樓也挺多東西的,那附近經常有人賣古董。」第二天,胡楊等人出門前,費叔告訴胡楊。

費奇說道:「我知道那邊,今天先去天福園,要是還有時間再去八卦樓,對面好像也有人擺攤的。」

中午,胡哥還要去銀行去現金,晚上去黑市逛逛。

去黑市的名額定下來,就他們三個年輕人,小莉不去。胡哥和華仔肯定都去的,他也很想去見識見識,小莉看出這一點,主動退讓。

到了地方,胡楊才發現那是古玩一條街,以眾多奇石店、古玩店聞名,也有在店門口擺攤的。

「規模挺大的。」華仔說道。

胡楊和小莉的直播間都打開,今天不是周末,所以人流並不多,稍微有點冷清。

大家對兩邊的古玩店、奇石店不太感冒,都知道店裡的真品率會高很多,但價格也很感人,想要撿漏,難度更大。

剛走進去不遠,首先看到的竟然是書攤。

書攤上,各種看上去挺舊的老書,像什麼四大名著、金瓶梅、聊齋等古代小說也能看到,甚至還有印刷版的佛經等等。

攤主眯著眼,好像還沒睡醒,聽見動靜,才睜開一條線,慢悠悠地招呼:「隨便看,我這很多都是孤本。」

直播間的人一聽,全都笑噴,就那些四大名著也算孤本?老闆,您這是欺負誰沒有讀過書呢?

華仔也嘴角抽了抽,攤主挺會講笑話的,只是這笑話有點冷。

費奇是個挺會懟人的傢伙,一聽,當場拿起一本西遊記:「老闆,這本書你要多少?我叫人拉一車給你。」

攤主輕咳了兩聲,瞥了一眼那個光頭:「我沒說那本呀!」

說完,他也撿起一本,扔了過去:「你要是能找到這本,有一本我要一本,價錢好商量。」

只見那不像一本書,更像是一本筆記,紙頁有點發黃,好像還被淋過雨,墨跡有點發散,怎麼看都是一本有「故事」的書。

費奇的嘴巴確實有點毒:「這玩意,不會是你自己搞出來的吧?」

攤主頓時不高興了,這有點侮辱人呀!你可以說我售假,但不能說我造假呀!性質不一樣的。

「我能寫出這種字,還擺什麼攤?」

胡楊看了幾眼,書裡面的文字,確實是手寫的,但書法也就那樣,沒有特別出色。當然,對寫字跟鬼畫符一樣的人來說,的確是好字了。

「怎麼樣?不錯吧?絕對找不出第二本的,我看跟你們投緣,五百元給你們好了。」攤主一臉便宜你們了的表情。

「古玩的套路話我算是學得七七八八了,做個朋友、跟你投緣,後面大家跟上。」

「祖傳的寶貝!」

「虧本賺吆喝!」

「今天剛開張,便宜給你們。」

……

「哈哈!你們要笑死我嗎?」

直播間的朋友們馬上把攤主的一些台詞總結,列出來,蠻有意思的。

但剛才攤主那句話,確實戳中了大家的笑點,讓大家想起某部電影老乞丐拿出好幾本武功秘籍,騙小孩子買糖錢的那句話。

胡楊搖頭:「不怎麼樣。」

這麼不給面子嗎?攤主臉龐抽搐了一下。

費奇又拿起一本比巴掌大一點的書:「這種書,我小的時候還看過,挺幼稚的。」

那是連環畫,也叫小人書、公仔書,情節比較簡單,通俗易懂。本來,就是給小孩子看的,能有多高深?

「《三毛流浪記》我小的時候是看電視,挺搞笑的,但現在笑不出來。」華仔看了眼那本書,封面是《三毛流浪記》幾個字,還有配圖。

「這種書,是不是國外傳進來的?」費奇問道。

他知道,這種書叫連環畫,這種名稱,似乎也是國外叫的吧?

胡楊解釋:「倒不是,這種書在我國古代很早就萌芽,到了宋朝的時候,印刷術成熟,這種書也逐漸成型。明清時期,流行過一段時間,但真正的繁榮期,應該是建國之後。

說句不好聽的,我們國家玩印刷的時候,國外的人還在用鵝毛筆寫字呢!」

攤主找準時機,插|進來一句話:「就是呀!這一本,少說也有百年歷史了吧?」

話一出,瞬間冷場!

老闆,您這是在搞笑吧?《三毛流浪記》從被編出來到現在,滿打滿算,都還沒百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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