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原則與實踐相結合 第一章 關於社會和文明

在人類中占支配地位的秩序多半不是政府帶來的。這個秩序發軔於社會的原則和人的天性。它在政府產生之前就存在了。即使政府的那一套被取消了,它還會存在下去。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依靠和互惠互利,以及文明社會的各個部分相互依存,構成了一根大鏈條把整個社會連結在一起。地主、農民、工廠主、商人、手藝人以及各行各業的人之所以興起,正在於彼此幫助和從集體中得到幫助。共同的利益調節著他們之間的關係,並構成了他們的法律;而這些約定俗成的法律比政府的法律影響更大。總之,凡是交給政府去做的事,社會幾乎都可以自己來做。

要了解人所特有的政府的性質和分量,就必須了解人的秉性。由於大自然為社會生活而創造了人,它就把人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它總是讓他的自然需求超過他個人的能力。沒有社會的幫助,沒有人能夠滿足自己的需求;那些需求對所有人都起作用,使得人們全都加入到社會中來,就像引力把萬物吸引到一個中心那樣。

可是,大自然用心更深。它不但藉助人們只有互幫互助才能滿足種種需要這一事實迫使人加入社會,而且賦予人社會感情。這種感情雖不是他生存必需的,對他的幸福來說卻是必不可少的。在人的一生中,這種對社會的愛無時無刻不在起作用,它貫穿始終。

如果我們仔細研究人的天性和素質,研究不同的人運用各種才能調節各自的需求,研究他的社會傾向以及他如何維護從社會獲得的好處,我們就容易發現所謂的政府職能在很大程度上不過是不合理的強制手段。

政府的必要性,最多在於解決社會和文明不方便解決的少量事務。不少事例表明,凡是政府能有效地做到的事情,也可以通過社會的一致同意做到而無需政府的參與。

美國獨立戰爭開始後的兩年多時間裡,美國有幾個州甚至在更長時間內,根本沒有固定的政府形式。舊的政府推翻了,國家傾全力抵禦外敵,無暇建立新的政府。然而在這段時間裡美國卻秩序井然,人民和睦相處,同歐洲任何國家並無二致。人具有一種天生的適應性,社會尤其如此,因為社會具有更大更多的能力和資源去適應任何情勢。形式上的政府一旦廢除,社會就立刻行動起來,成立統一的聯合組織,因為共同利益產生共同安全。

有種觀點煞有介事卻大錯特錯地認為,廢除任何形式的政府都會導致社會的解體,說什麼政府靠一種對立的力量起作用,使社會更緊密地團結在一起。社會在組織上委託給政府的那一部分又會移歸它自己管理,並通過它發揮作用。人們由於天生的本能和相互之間的利益已習慣於社會生活和文明生活,所以總是有足夠的實踐原則使他們安然度過他們認為有必要對他們的政府進行的任何合宜的改革。簡言之,人天生是社會的人,幾乎不可能把他排除在社會之外。

形式上的政府只不過是文明生活的一小部分,即使建立起人類智慧所能設想的最好的政府,這種政府也還是名義上和概念上的東西,並不是事實上的東西。個人與集體的安全和繁榮依靠社會和文明的偉大基本原則,依靠普遍贊同和相互維護的習慣法,依靠通過數以百萬計的渠道鼓舞所有文明人的利益交流。依靠上述這些要遠勝依靠體制最完善的政府所能做到的一切。

文明越是完善,越是不需要政府,因為文明會處理自己的事務並自我管理。可是舊政府的行徑與這個道理完全相反,以至於它們的開支本來應該減少,現在反而增加了。文明生活只需要幾條普遍適用的總法則,不管政府推不推行,其效果都差不多。如果我們研究是什麼原則最初使人們組成社會,後來又是出於什麼動機來規範他們的相互交往,一直推想到所謂的政府,我們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各方自然而然地協力運作實施的。

就所有這些事情而言,人比他自己意識到或者政府想要他相信的還要堅毅剛強。人類社會所有的重要法則都是自然法則。那些關於貿易和通商的法則,不論是個人之間還是國與國之間的交往,都是互惠互利的法則。這些法則之所以被遵循,乃是因為這樣做符合各方的利益,並不是由於他們的政府強加或介入的任何正式法律。

但是,這種對社會的自然傾向是多麼司空見慣地遭到政府的干擾和破壞!如果政府不依存於社會的原則,反而特立獨行,並且根據不公平的利益和壓迫行事,那麼它本來是應該防止禍患的,現在反而成為禍患的根源了。

如果回顧一下英國各個時期發生的暴動和騷亂事件我們就會發現,這些事件的爆發並不是由於缺少一個政府,倒是政府本身成為導致它們爆發的原因。政府沒有讓社會團結,而是讓社會分裂;它剝奪了社會的自然凝聚力,引起了本來不會有的不滿與混亂。在那些人們為了經商或任何同政府不相干的事宜隨便組織起來且僅僅根據社會原則行事的機構里,我們可以看到各方是多麼自然地團結一致。相比較之下,這倒表明,政府並不總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原因與手段,反而往往是破壞社會秩序的罪魁禍首。1780年暴動的起因不外乎是政府自身助長的那些殘存的偏見。但是就英國而言,還有其他的原因。

徵稅過重且不平等,不管用什麼方式加以掩飾終究會從其後果中暴露出來。由於社會上一大批人因此變得貧困和不滿,他們就經常處於騷亂的邊緣。由於他們不幸失去獲取信息的手段,就容易頭腦發熱而使用暴力。任何暴亂不管表面上的原因是什麼,其真正的原因總是由於缺少幸福。這就表明政府的體制出了毛病,損害了社會賴以維繫的那種福祉。

事實勝於雄辯,美國的事例證實了上述結論。如果根據一般的估量,世界上有一個國家最不可能團結一致,這就是美國。這個國家由來自不同國家的人民組成 ,他們習慣於不同的統治方式和特性,講不同的語言,在宗教信仰方面更是大不相同。要把這些人聯合起來,看起來是辦不到的。可是,僅僅通過把政府建立在社會原則和人民權利之上,一切困難就迎刃而解,所有方面都協調一致。那裡的窮人不受壓迫,富人沒有特權。工業的發展不因負擔宮廷揮霍無度的費用而受到限制。他們交的稅少,因為他們的政府是公正的。由於那裡沒有什麼會使他們遭受苦難,也就沒有什麼會激起暴動和騷亂。

像伯克先生這樣一個夸夸其談的人,會挖空心思去研究用什麼辦法來統治這樣的人民。他可能認為,對付一些人必須用欺騙,對付另一些人需要用暴力,而對付全體人民則要用陰謀詭計:要利用聰明人去欺騙愚人,用浮誇吹噓去迷惑百姓。陷入無盡的調查研究之後,他會作出這個決定、作出那個決定,但最後還是錯過了擺在他面前的那種簡單易行的方法。

美國革命的一個最突出的成就在於它發現種種原則,並且揭穿了各國政府的欺騙。直至當時為止,歷史上所有的革命都是在宮廷內部進行的,並未以廣闊的國土為根據地。革命的各方總是那幫朝臣:不論他們如何急切地想要改革,總是小心翼翼地把他們那一行的騙局保留下來。

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故意把政府打扮成一種只有他們自己才懂的神秘之物,把唯一的一件值得知道的事向國民隱瞞起來,那就是:政府不過是按社會的原則來辦事的國民團體。

在努力闡明人類的社會和文明狀況能夠在其內部履行保護和管理自己的幾乎一切必要的職責之後,不妨再來考察一下現存的舊政府並檢查一下它們的原則與實踐是否與上述情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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