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公函

北京人文大學

英語系黨總支書記

潘辰東教授

敬愛的潘教授:

首先請允許我對您研究西奧多·德萊塞小說的論文表示由衷的欽佩。我記得您的大作是三年前在上海召開的美國文學討論會上被宣讀的。現在我來做個自我介紹:我叫趙寧紳,於兩年前擔任了木基市師範學院外語系的系主任。您可能還記得我:三十多歲,戴眼鏡,中等個,腰身細長,頭髮濃密,胳膊上汗毛較重。您那天在錦江飯店讀完論文之後,我們在大廳里交談了幾分鐘,您還給了我您的名片。後來我又給您寫過一封信,還給您寄過我研究索爾·貝婁的小說《奧吉·馬奇歷險記》的一篇論文。我想您一定收到了。

至於您來信詢問我系方白塵教授的情況,我不想花費太多的筆墨來形容他的性格,因為他曾經教過我,而學生對老師總是不能做到十分客觀公正。您大概也聽說了一些關於他的傳言,說他是個傻瓜,妄自尊大,好色成性並且屢教不改,說他吹牛撒謊,欺世盜名,是個典型的機會主義者,等等。其實,這些形容詞都不足以準確地描述這個怪人。我將在下面給您舉出一些事實,您也許會得出您自己的結論。

我是1977年冬天進入木基市師範學院學習的,入校第一天就見到了方先生。那時候他還是個講師,負責給新生做入學教育。我當時被分配到了英語專業。由於我對學外語沒興趣,所以對此抵觸情緒很大。我高考時報的專業是哲學和中文,滿心希望以後成為一個古典文學方面的學者。直到今天我也不清楚命運之手當時是如何把我引入英語學習的領域的。也可能是高考的時候我居然有膽量參加英語考試—我指的是筆試,不是口試—省招生辦公室的那些人大概就此決定我應該去學英語。我從心裡反感他們的決定,但是又無處發泄自己的怨恨。我們入校的第一天晚上,所有英語專業的新生就在一個大教室里舉行了一次聽寫測驗。方先生朗讀了聽寫的短文。

我還記得他用渾厚的嗓音念道:「新中國成立前,我爺爺給一個兇狠的地主扛長活。他晝夜苦幹,累彎了腰,可是全家人還是吃不飽,穿不暖……」

他清晰的發音讓我讚嘆不已,我從沒有聽過有誰念英語比這個小個子男人念得更動聽。可是那次聽寫讓我痛苦極了,因為我根本寫不成句子,幾乎交了白卷。我們英語專業的新生分成了優、良、中、差四個程度不同的班,而這次測驗的成績決定我們入哪個班,這使我更加失望。我們這年入學的新生是「文革」以後第一次經過高考的大學生。您也知道,在「文革」十年中只有被推薦的工農兵學員才有上大學的資格,所以社會上積壓了很多人才。我們那屆學生中什麼樣的人都有,程度參差不齊。在我們英語專業,有三四個新生可以直接閱讀原版的《簡·愛》《牛虻》和《雙城記》。在入校後的一次英語考試中,他們的成績甚至比那些畢業班的工農兵學員還高。可是我們中還有許多像我這樣的新生,只知道幾個英語單詞,主要是因為其他科考試的成績好而被分配來學英語的。我們班上有幾個從內蒙古來的新生,他們高考時的數學和物理考的分數很高,英語卻一個單詞也不懂。他們被分來學英語是因為他們那個地區缺少英語老師。

我自然被分配到最差的班級。我反正也是破罐破摔,就開始逃課。方先生的口語課是從上午七點半到九點半,我就經常睡懶覺不上課。他是位好老師,對學生親切認真。我對他本人並不反感。實際上,我很喜歡他教學的方法—他要求我們每個學生在課上大聲說英語,這樣可以克服一些同學的害羞並加強對英語的感覺。他特別喜歡「蘋果」這個單詞,因為它的開母音能夠強迫我們發音時張開嘴巴。他張嘴時就會垂下滾圓的下巴,露出整齊的牙齒,沖著我們念念有詞,「張嘴吃個大蘋果」。他用這種方法逐步創建我們說英語的自信心。我後來才知道,方先生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下放到農村勞改了三年。我學英語的時間長了,也能分辨出他的英語發音並不像我原來想像的那般完美。他在發唇間音th的時候,舌尖總是抵不到上下牙齒之間,所以他經常把「厚」發成「吊」,「三」念成「樹」。另外,他的英語發音中帶著一股僵硬的口音,可能是因為他最初學的是俄語。20世紀60年代初中蘇關係惡化,大學裡的外語教師響應黨的號召,紛紛從俄語轉學英語。方先生自然也不例外。(我一直納悶:在我們國家的領導人中誰有這樣的遠見,當時就能夠看出歷史潮流的走向。難道他或他們已經預見到二十年中英語會取代俄語,成為我國人民對外交往的最有力的語言工具?)

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戴著耳機聽評劇。聽見有人敲宿舍的門,我也懶得起來。門被推開了,方先生出現在門口,這可讓我沒想到。他有點喘著粗氣,羊皮帽子夾在腋下,左手提著一台淺藍色的錄音機,至少有三十來斤重(那時候輕便的盒式錄音機還很稀罕)。在他冒著熱氣的腦門上,一個大痦子非常顯眼,旁邊還落著一大片正在融化的雪花。他圍著一條厚厚的灰色羊毛圍脖,顯得他好像沒脖子,身子也矮了一截。我趕忙從床上跳下來。

他在一把破椅子上坐下來,對我說:「小趙,你今天上午咋沒來上課呢?」

「我病了。」

「哪兒不舒服?」

「肚子疼。」

「你不能走路了嗎?」

「走兩三步可以。」

「那好,你現在能說能聽,我就在這兒給你上課。」

我驚呆了,一時說不出話來。他把椅子挪近了些,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份油印的教材,說:「我們從第四課學起。」

我不情願地從床頭擺著的單層書架上取下課本。

「翻到第三十一頁。」他說。

我找到了第四課。他接著說:「請跟我讀:『這是一隻蜜蜂。』」他用舌尖舔了舔厚厚的上嘴唇。

課本上的這句話印在蜜蜂的圖形下面,我跟著他讀出來。那畫得哪兒像蜜蜂啊,活像一隻牛蠅子。

「這是一棵白菜。」他拉長了聲念道。

我又念了白菜畫下面的那句話。我們一塊練習了一些簡單的句型變換—把陳述句變成疑問句,然後再變回來。我一邊跟著他學,一邊琢磨著他為啥要這麼積極主動地來給我補課。

做完了朗讀練習,他插上電源,打開錄音機讓我聽一位英國人朗讀這些句子。方先生咔嚓咔嚓地按著按鍵,在錄音帶上翻來覆去地找著準確的位置。他對我說:「這段課文你的同學們每天要跟著錄音練習至少兩個鐘頭,而你卻一個單詞也不念。你要是繼續這樣下去,離退學就不遠了。你在浪費你的才能。」

「我沒有學英語的才能。」我說。

他揚起粗長的眉毛,平靜地說:「其實學外語並不需要才能,需要的只是堅持和勤奮。你花的時間越多、越努力,你的英語就越好。這沒有什麼竅門。」

那位英國紳士的標準發音終於響起來了。每句話的後面都留有讓學生朗讀的一段空白,我只得跟著紳士鸚鵡學舌般地重複他的句子。方先生坐在一旁一根接一根地抽煙,很快宿舍里就煙霧騰騰。我跟著錄音機把課文朗讀了好幾遍。這次補課整整持續了將近兩個鐘頭,直到我的一個室友回來睡覺他才離開。我這才長長地鬆了口氣。我們把小窗開了好一陣,才把屋裡的煙散出去。

可我沒想到他第二天晚上還會來,看到他又出現在宿舍門口,我心裡很不痛快。他知道我是在裝病,可是我逃課礙著他啥事了?他雖然表面不動聲色,心裡一定惱恨得要命。如果我繼續不上課他會不會期末考試的時候讓我過不了關呢?說實話,把我分到外語系也不是他的過錯。他肯定是把我當作頭號的搗亂分子了。我腦子裡胡思亂想著,嘴裡念著英語句子,也不知道都是啥意思。

第二次的補課比上一次縮短了一小時,讓我有些歡喜。方先生臨走時把手放在門把手上說:「我知道你不喜歡英語。可是你想想:在這個學校里有啥專業能讓你將來分配個好工作?去年我們有兩個最好的學生考上了去非洲當翻譯的工作。他倆從非洲去歐洲就像去趟哈爾濱一樣便當,每天都吃牛肉乳酪。咱系的另一個畢業生現在在北京的《中國建設》當英語編輯。省政府的人事處每年都跟咱們要人。咱們送去的學生不是干外貿、文化交流,就是分到外事辦。現在他們都被提拔到重要崗位了。你還年輕,將來有的是機會。可是你英語不好,只能眼看著別人把好機會都撈走。現在只有學好英語才是最實用的,明白嗎?」

我沒吱聲。

「好好想想吧。明兒見。」他說完提著那個笨重的錄音機走出去,壓得他的腿都有點彎。

他的話確實有點打動我。我還真不知道我們系的畢業生將來能跟外國人打交道,還能到外國去,這是多麼風光的工作。一想到我將來能出國開眼界,我心裡就升起了一線希望。現在我想改換專業已經是不可能的了,那為啥不把英語學好?將來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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