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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馬車從跑道那裡開回來了。兩個一等兵下車向李奇點頭示意,似乎覺得一切都沒什麼不對勁。李奇說:「我應該也要上飛機才對啊。」

悍馬車駕駛說:「不。索曼先生說你沒有要跟他回程,要繼續往南走,去處理其他事情。他說你在科羅拉多州的事情已經辦完了。」

李奇說:「媽的。」他想起停機棚前的索曼,想起那老頭陷入沉思的模樣。從表情看得出來,他心中有兩個想法在彼此爭論,做著長遠的打算。他就像一盤棋已經下了很久的老頭,連八步棋之後的布局都考慮到了。

今晚和我一起飛。

我不會請你和我一起吃飯喔。

李奇直搖頭。他該去的地方要用飛機飛九十分鐘才會到,他人卻在大半夜的荒野中,也沒有飛機可搭。

鬥智斗輸七十歲的傳教士了。

愚蠢至極。

而情勢又如此緊張。

我覺得他們騷動成這樣,是因為某件事就要走向結局了。

然而他仍然不知道是什麼事。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狀況。

他叫出腦海中的地圖。奧克拉荷馬州的「鍋柄」區域沒有高速公路,一條也沒有。只有四線道的州級公路和兩線道的郡級公路,在地圖上顯示為紅色細線排成的花紋圖案。李奇瞄了一眼悍馬車,再看看那兩個一等兵,說:「你們可以載我到公路上嗎?」

「哪條路?」

「都可以,只要是每小時至少有一台車通過的路都行。」

「你可以試試二八七號公路,往南方。」

「我得去北方,回科羅拉多。索曼對你們說的並不完全是實話。」

「二八七號也可以往北,接上七十號州際公路。」

「要開多遠才會到?」

「長官,那是整整兩百英里。」

李奇退伍後的這十年以來,要搭便車是愈來愈難了。駕駛們愈來愈不大方,戒心愈來愈重。一般而言,西岸比東岸容易搭到便車,這對現在的李奇來說是個好消息,但壞消息是,晚上比白天難搭到便車。悍馬車開出霄堡後,在十二點四十五分放他下車。還不到一點十五分,他就看到第一輛往北開的車了,型號是福特F150,完全沒有減速,連看李奇一眼都沒有。十分鐘後,一台老舊的雪佛蘭運動休旅車開過去,也是絲毫沒有減速。李奇在心中抱怨起電影。大家就是看了電影才開始害怕陌生人,儘管電影拍的大多是過客被某個地方的居民整得很慘,而不是過客惡整在地人。比方說,古怪的近親通婚家族獵殺旅人藉此作樂。話說回來,李奇主要怪罪的還是自己。他知道自己不是路邊的辣妹。看看你自己,你看到什麼?聖地牙哥來的瑪莉亞就是很容易就能搭到便車的那種人:長相甜美、嬌小、不帶威脅性,看起來很需要援助;沃恩也搭得到便車的。讓身高六呎五、外表粗獷的男人上車就太冒險了。

一點五十分,一台黑色的豐田皮卡車經過了,它至少有放慢速度觀察一下李奇,情況算是有點改善吧。兩點五分,一台車齡二十年的凱迪拉克疾駛而過,它的引擎保養不力、後懸吊系統出了問題,一個老女人蜷縮方向盤後方,她一頭白髮,脖子細細的——李奇私下都叫這種模樣的人「棉花棒」。看來是不用指望了。兩點十五分,一輛老舊的雪佛蘭Suburban廂型車開進李奇的視線範圍內了。根據李奇的經驗法則,開新型號Suburban的人通常是情緒緊繃的混帳,但舊型號Suburban是符合實用主義的車,開車的也往往是純粹的實用主義者。大多情況下,這車的巨大體積等於是在幫車主的個性下註腳,說他們是直截了當、信心滿滿的人。他們不會總是把陌生人視為麻煩的根源。

這是目前為止最有希望的一次。

李奇從路肩走出來,一腳踩在馬路上,伸出大拇指表示他需要幫忙,但還沒有到情況危急的地步。大燈照亮他了。

車子減速了。

它停在距離李奇不到十五英尺遠的地方,很聰明的一招。駕駛可以好好打量想搭便車的人,又可避開直接面對面打交道的社交壓力。李奇看不到車主,車頭燈實在太亮了。

駕駛似乎做了決定。車燈的亮度降低了,從遠光切換成近光,車子往前開了一點點,才又停住。車窗降下,露出駕駛那紅通通的臉。他大約五十歲,身材肥胖,手緊抓著方向盤,讓人覺得他要是不抓這麼緊就會從駕駛座滑下去似的。他說:「你要去哪裡?」他說話口齒不清。

李奇說:「往北到科羅拉多,我要到一個叫希望鎮的小鎮。」

「我沒聽過。」

「我也是幾天前才知道這個地方。」

「有多遠?」

「說不定要開四個小時才會到。」

「它在往丹佛的路上嗎?」

「要稍微繞一下才會到。」

「你是個好人嗎?」

李奇說:「大多時候是。」

「你開車技術好嗎?」

「不算好。」

「你有喝醉嗎?」

李奇說:「我一滴酒也沒沾。」

對方說:「噢,可是我醉了,醉得很。不如由你來開車,開到你要去的地方,我才不會出事。讓我在路上睡一下,等你到了再跟我說丹佛要怎麼去吧。這樣行嗎?」

「一言為定。」

一般情況下,搭便車時絕對會攔到隨機的陌生人,和對方聊起天來的熱切程度也肯定會勝過其他場合的邂逅,因為雙方會意識到彼此同行的時間是有限的。李奇碰到的情況很不一樣。這位滿臉通紅的駕駛把屁股移到乘客座後立刻癱靠在某架老舊的機器上,什麼話都沒說就睡著了。他打呼,喉嚨深處傳出嗚咽,還不斷翻身。根據呼出的氣息來判斷,他大概喝了整晚的波本威士忌。大口灌下滿肚威士忌就算了,中間大概還穿插喝下其他酒,來保持威士忌的新鮮口感。四個小時後,等他清醒過來朝丹佛前進時,他還是過不了酒測的。

但那就不是李奇的問題了。

這輛Suburban車齡很長,看上去破爛又臟污,總里程數顯示在儀錶板下方的液晶屏幕(多像一支便宜的手錶)里,數字有好幾位數,開頭是二。引擎的狀況不是很好,雖然還算有力,但載的東西非常重,時速無法超過六十英里。汽車中控台上放著一支手機,電源沒開。李奇瞄了一眼睡著的車主,動手按下電源鍵。屏幕沒亮起,可見是沒電了。他看到點煙器的附近插著手機充電器,於是用腳夾住方向盤,以空出來的手拉出充電器的另一頭,插進手機底部的充電孔。他又按了一次開機紐,手機發出叮叮咚咚的開機音樂。睡著的車主沒注意到,還是繼續在打呼。

手機沒有信號,因為他們在荒野的正中央。

四線道縮成二線道了,李奇繼續往前開。他看到前方大約五英里處有一對紅色的車尾燈,燈罩很小,位置偏低,兩個燈之間的距離頗寬。它也是往北前進,速度比他開的Suburban慢一點。

兩台車的時速大約差了五英里,換句話說,李奇開了整整六十分鐘才追上它。原來那是尼拖車(U-haul)的尾燈,車子行駛速度大約是五十五英里。李奇追上它後,它稍微加快,將速度維持在六十。李奇切換到對向車道試圖超車,但Suburban無法再加速了,頂多只能開到時速六十二英里,他得在對向車道開很久、很久才超得過去。久到可能會碰上什麼意外狀況,到時就再也超不過去了。於是他選擇減速,切回尼拖車的後方,與心中那股「不得不開得比理想速度慢那麼一丁點」的沮喪對峙。手機還是沒有信號。後方沒什麼景緻好看的,左右兩邊也沒有。世界是一片黑暗與空無。Suburban的大燈照亮了前方三十英尺的尼拖車尾端,那裡有塊行動看板之類的嵌板,是廣告:三輛大、中、小型貨車並排在一起,角度微微傾斜,每台車的配色都是紅白兩色,典型的尼拖車風格,車子的正面也漆上了「尼拖車」的字樣。保證每輛都是自排車,乘坐舒適,低底盤,有冷氣,座位是織布椅。廣告上還大大地印著十九塊九毛五美金的字樣。李奇讓Suburban靠得再近一點,好欣賞精美的印刷品質。原來那是在城內日租小型車的特價,超過一定的里程還要加錢,各項細節以實際的合約為依據。李奇放慢速度,退到離貨車稍遠的地方。

尼拖。

你拖,我們不拖。讓你獨立、自主,給你主動權。

大體而言,李奇並不關心書寫語言是否墮落的問題,像是以「尼」代「你」,以「偶」代「我」。他在學校學好了好幾年的閱讀和拼字,也希望自己能肯定這些課程背後的意義。不過「尼拖車」這個字他看了也生不出什麼氣來。不然還能取什麼名字?自助式貨車?太累贅、缺乏識別度了,無法當成品牌名稱。他繼續和行動看板保持三十英尺的距離,看板上那三台尼拖車組成的商標填滿、模糊了他的視野。

以尼代你。

他想著:以尼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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