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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回想起來,她說的一切彷彿是李奇本來就能寫出的劇本。原來在高地公園那間工廠研發「仙翼」的工程師後來變成目前的品管經理,有天他開始出現承受巨大壓力的徵兆。他叫愛德華·狄恩,住在北邊,山的另一頭。剛好,在他出現種種奇怪行為的三周後,輪到他必須接受年度表現評鑒。身為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瑪格莉特·布倫森注意到他承受壓力的狀況,開始追這個問題。

一開始狄恩宣稱他的問題是因為搬到北部。他想過比較閑適的生活,所以在龐岱爾市南邊沙漠里的某處買了幾畝地,但通勤上班卻快把他累死了。而布倫森覺得這只是託詞,因為所有洛杉磯人都已經習慣這種會把一般人搞瘋的通勤生活。所以狄恩改口說是居住地區的問題,因為他家附近有飛車黨的地盤,還有安非他命工廠。這些話還比較有說服力,像那種不毛之地常常也是是非之地。但狄恩偶然說到女兒時,隱約讓人覺得他很心痛,所以布倫森相信那孩子就某方面來說才是問題所在。如今她已經十四歲,布倫森從他的一番話引申出一個想法,覺得也許那孩子在混飛車黨,或是開始吸安,為家裡帶來了大麻煩。

接下來她修正自己的意見。高地公園的生產品質出狀況已是公司內人人皆知的事,布倫森知道狄恩要向兩邊負責,處境艱難。身為公司的經理之一,生意好壞必須由他扛起責任。但相對的他也必須對國防部負責,確保新世紀賣給國家的都是優良產品。布倫森以為這兩個責任之間的衝突就是他的壓力來源。但整體而言,他的一切作為都合法,所以她就沒再想那麼多。

接著,湯尼·史溫失蹤了。

他就這樣人間蒸發,前一天還在,隔天就沒出現了。身為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布倫森注意到他失蹤的問題,她持續注意這件事的後續發展,因為她自己也必須向兩方面負責。史溫知道一些機密信息,所以這件事等於是國家安全的隱憂。因此她決心追查到底,向各種各樣的員工詢問各種各樣的問題。

有天她回家時,發現艾倫·拉梅森在她家的車道上,正在跟她兒子單挑籃球。

布倫森對拉梅森總是有點忌憚,一向如此,但到底有多怕他,她也不清楚。直到拉梅森的手掌按在她兒子頭上亂摸一通,好像手掌一握就能把他的頭捏爆,她這才搞清楚。他建議讓孩子在外面練習投籃,他跟媽媽進屋好好談談。

一開始拉梅森就招認自己幹了什麼事,他把史溫的遭遇巨細靡遺全說了出來,也暗示了這件事背後的理由,此刻布倫森才搞清楚整件事的全貌。她想起狄恩承受的壓力,偶爾拉梅森會說狄恩和他正在合作進行一個特別計畫,如果不從,幾周後狄恩將發現他女兒會被一群飛車黨玩到下體流血。

或者,他也可能永遠無法發現女兒在哪裡了。

接著拉梅森說:一模一樣的事也可能降臨在妳的兒子身上。他說有很多飛車黨的不法之徒喜歡那調調,因為他們大多待過監獄,而監獄是個培養「特殊性趣」的地方。

他提出一個警告,還下了兩道命令。他警告:有兩男兩女遲早會找上門來問問題,那是史溫在部隊的老友。第一道命令是騙他們說史溫離職了,立場要堅定,語氣必須明確而有禮。第二道命令是他們的談話絕對不能外傳。

接著他逼布倫森帶他上樓,他說為了達成兩人的共識,兩人就必須有性關係。

完事後他走出屋子,還跟她兒子繼續玩了一會兒籃球。

然後他才開車離去。

李奇相信她。他畢生目睹過許多人說謊,說實話的人還比較少,但他知道如何區別這兩種人,也知道什麼該信,什麼不該信。他不輕易相信別人,但他的天分在於他的性格中有個小小角落是沒有偏見的。他相信打籃球那件事,還有拉梅森說的監獄那回事,還有兩人發生了性關係。瑪格莉特·布倫森不可能扯那種謊,她天生就不是那種人,因為他們見過的世面沒那麼廣。他拿菜刀割斷她身上的膠布,扶她站起來。

他問:「到底有誰知道這件事?」

布倫森說:「拉梅森。還有藍諾斯、帕克和薩羅平。」

「就這樣?」

「嗯。」

「其他四個待過洛城警局的呢?」

「他們不一樣,那四個當警察的時間沒跟他們重疊,待的單位也不一樣。像這種事,拉梅森信不過他們。」

「那為什麼要聘他們?」

「他喜歡跟他出身一樣的人,而且人數可以充場面。當然,除了這件事之外,他倒是挺信任他們,他們也聽命於他。」

「那他為什麼要聘請史溫?史溫對他來說就像芒刺在背。」

「史溫不是他聘的,他不想用史溫。但我說服我們的首席執行官,公司需要各種背景的人力,所有人都來自同一個地方,會讓公司的體質不健全。」

「所以妳聘了他?」

「可以這麼說,我很抱歉。」

「這些陰謀都是在哪裡進行?」

「高地公園的工廠,直升機也在那裡,而且那裡有幾棟附屬大樓,地方很大。」

李奇問:「妳有哪裡可以去嗎?」

布倫森說:「哪裡可以去?」

「去待個兩、三天,直到我們搞定這件事。」

「你們搞不定的,你們不了解拉梅森,而且也鬥不過他。」

李奇看著法蘭西絲。

他問:「我們斗得過他嗎?」

她說:「一隻手就夠了。」

布倫森說:「但他們有四個人。」

李奇說:「三個,薩羅平被我們幹掉了,所以現在是他們三,我們四。」

「你瘋了。」

「我會讓他們知道我有多瘋,這是一定的,他們會覺得自己被瘋狗咬到。」

布倫森靜了好一會兒。

她說:「我可以去住飯店。」

「妳兒子什麼時候回家?」

「我可以去學校把他接出來。」

李奇點頭說:「打包吧。」

布倫森說:「嗯。」

李奇問:「直升機上有誰?」

「拉梅森、藍諾斯和帕克,就他們三個。」

李奇說:「還有那個駕駛,那就是四個。」

布倫森上樓打包行李,李奇把菜刀收好,史溫的水泥塊擺回口袋,拿掉槍口的塑膠瓶。

法蘭西絲問:「真的有用?那個手工滅音器?」

李奇說:「我也不相信有用。這是從書里看來的,只是紙上談兵而已。我想如果真的這樣搞,可能會爆掉,我會被四散的塑膠碎片炸瞎,但看起來挺唬人的吧?它增添了一點戲劇效果,如果只是拿著槍就遜多了。」

接著他的預付卡手機響起,是卡拉,她和歐唐納已經在高地公園盯梢四個半小時。他們覺得該看的都看到了,而且怕自己會被發現。

李奇說:「回旅館吧,我們的目的達到了。」

接下來換法蘭西絲的另一支手機響起,不是預付卡那支。當時是洛杉磯時間十點半,伊利諾州那邊已是午餐時間,她的助理來電。她完全不動,只聽不說,沒有提出問題,只是吸收信息,然後結束聆聽。

她說:「洛城警局消息來源給的第一手數據,在二十年警察生涯里,拉梅森跟政風室交手過十八次,每次調查他都能全身而退。」

「罪名是什麼?」

「什麼都有,濫用暴力、賄賂、貪污、沒入的毒品和贓款失蹤,他是個聰明的壞蛋。」

「這種人怎麼會變成國防部承包商的員工?」

「你應該先問他為什麼會成為洛城警局的員工,而且為什麼可以變成高級警官?因為他很會做表面工夫,而且又肯認真幹活,所以紀錄才會那麼乾淨。而且他的搭檔一定知道什麼時候該裝聾作啞,還有該怎麼配合。」

「也許他的搭檔跟他一樣壞,通常都是這樣。」

法蘭西絲說:「一定的。」

四十分鐘後,布倫森拿著兩件行李下樓。一件是昂貴的黑色皮革手提包,另一件是上面印有運動品牌標誌的碧綠色尼龍帆布包。一個是她的,一個是孩子的,李奇猜大概是這樣。她把兩個包包擺進豐田轎車後車廂,李奇和法蘭西絲也去開車,他們緊貼著豐田,形成一個保護車隊。這和跟監的基本方式一樣,但目的不同。法蘭西絲緊跟在旁,李奇在後方保持一定距離。過了一哩後他發覺歐唐納說錯了,改裝的本田車才不是加州地區最不顯眼的車種,應該是豐田轎車才對。他一直瞪著那輛車,可是幾乎看不到它在哪裡,因為到處都是那種車。

布倫森在一所學校停下。它是由一大片四處蔓延的棕褐色建築物構成,四周靜得像宇宙黑洞——當孩子都在教室里做功課時,每個學校都是這副德行。二十分鐘後,一個棕發的孩子跟她一起出來,是個矮個兒,幾乎還不到她的肩膀。他的表情看來有點困惑,但能夠不用上課還是很高興。

然後布倫森在一〇一號公路上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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