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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班進來的列車是九號,李奇拿出前天買的捷運卡,搭上車,往南過了十一個站到豪斯頓街,從地下出來,往南沿著維瑞克街走。時間已經過了凌晨三點,街上非常安靜。依照李奇的經驗,所謂的不夜城,在一星期的某幾個晚上,偶爾還是會沉睡一、兩個小時。有時候,晚歸的人回家後,早起的人還沒出動前,會有一段暫時的間歇。這個時候城市會安靜下來,喘口氣,讓閃亮的夜色佔據街道。這段時間就是李奇活躍的時刻,他喜歡想像沉睡的人,疊了十二、三十、五十層樓高,常是隔著薄薄的公寓牆壁,頭對著頭跟完全陌生的人躺在一起,深入夢鄉,完全不知道樓下的陰影中,有個高大、安靜的人正在漫步。

他在查爾頓街左轉,過了第六大道,查爾頓街就變成王子街。三個街區後到了西百老匯,蘇活區的核心,離春天街往北一條街,距離目標時間提早了三小時四十分鐘。他往南走,邁著輕鬆的步伐,有目標,但不急著到。西百老匯街比相交的馬路寬闊得多,所以在他慢慢走過春天街時,就能對西南角仔細端詳一番。有一棟狹窄的建築物,前面的建材是鑄鐵,一道暗紅色的門,位置較高,下面有三級階梯。建築物正面下方布滿了噴漆塗鴉,上面則繞了很複雜的火災逃生梯。樓上的窗戶很臟,裡面覆蓋著某種黑色纖維。一樓層有道窗戶,上面貼著褪色的建築許可證。門上有個投郵孔,窄窄的長方形開口,上面有蓋子。當初應該是閃亮的銅蓋,可是現在已經黯淡無光,長滿銹斑。

就是這棟,李奇想,一定錯不了。

過了一會兒,他在布倫街往東轉,走了一個街區,再轉回北,經過古林街,這裡有許多拉上窗帘的精品店,裡面賣的毛衣比一張頭等艙機票還貴。還有高檔傢具店,賣的傢具比家庭用房車還貴。李奇在王子街右轉,把這個街區完整地繞了一圈。然後再一次沿西百老匯往南走,在東邊的人行道上找了個出入口,有個一呎半高的平台。他把垃圾踢到一邊,躺下來,把胳臂當作枕頭,臉側向一旁,像個似睡非睡的醉漢,眼睛半睜,盯著七十呎外的暗紅色大門。

凱特·藍恩被迫不得亂動,也不準發出任何聲音,可是她決定冒險一試。她沒辦法入睡,想當然耳,潔德也一樣。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有人睡得著?所以凱特爬下床,抓住床尾的鐵杆,把整個床慢慢往旁邊推。

「媽,不要。」潔德輕聲說:「妳弄出聲音了。」

凱特沒有回答,只是靜靜爬到床頭,把床往旁邊推。就這樣經過三次小心翼翼地來回推動,凱特讓她的床墊跟潔德的床墊緊緊靠在一起。然後她重新躺下,把女兒抱過來緊緊擁著。如果她們必須整晚醒著,至少可以有個伴。

李奇腦中的時鐘慢慢爬到六點鐘,蘇活區是個磚牆鋼鐵大峽谷,在這裡天色依舊一片漆黑,不過上面的天空已開始綻放光明。這個夜晚很暖和,李奇不覺得不舒服。他待過更糟糕的地方,而且不只一次,甚至待的時間更久。目前為止暗紅色的門都沒有動靜,可是早起的人已經開始在他身邊活動,大街上轎車跟卡車來回穿梭,兩邊人行道上都有行人來來往往,可是沒人注意他,李奇不過是個躺在門口的傢伙。

他轉身,看看四周。他堵住的門是個毫無裝飾的灰色鐵門,外面沒有門把,有可能是個防火逃生門,也可能是貨物出入口。只要運氣稍微好一點,七點之前不會有人來打擾他。然後他側躺,再次看著南邊和西邊,背部彎曲,好像在舒緩痙攣,然後往北看。心想,不管是誰要來,應該很快就會到位,這些人很顯然不是笨蛋,一定會對這附近做徹底監視。屋頂、窗戶、停著的車子,看看有沒有警察埋伏,或許他們也會檢查門口,不過李奇從來不曾被誤認為警察。可笑的是,真正穿制服的警察都有虛假的成分,李奇卻是貨真價實。

警察,他想著。

這個詞停留在他腦海,像水流中的樹枝卡在河岸邊。在它旋轉脫離,繼續漂流之前,短暫地擱淺。這時候,他看見一個真實世界的警察,開著車往北走,速度緩慢。李奇爬了起來,背靠著灰色的門,頭靠著冰冷堅硬的金屬。在公共場所橫躺著睡,似乎違反了城市流浪漢的常規。可是坐著的話,就得到憲法保障。紐約市警察要是看到一個傢伙躺在門口或長凳上,就會打開警報,用免提器大聲嚷嚷。可是如果看到一個人坐著睡,那麼瞪瞪眼後就會繼續往前開。

於是這輛巡邏車就繼續往前開。

李奇再次躺下,手臂放在腦袋下面,眼睛微張。

往北四哩處,愛德華·藍恩和約翰·葛瑞格在達科塔大樓搭電梯往下,藍恩提著那個大大的皮袋子,灰色晨曦中,藍色BMW在人行道邊等著。把車子從停車場開出來的人下了車,鑰匙交給葛瑞格。葛瑞格按下遙控器,打開後車廂,藍恩把袋子丟進去,看了一眼,然後把車廂蓋關上。

「不要逞英雄。」他說:「把車子留下,鑰匙留下,走人。」

「了解。」葛瑞格說。他繞過引擎蓋,坐進駕駛座,發動引擎,往西賓士而去。到了第九大道往南轉,時間還早,他想車流量應該不會太多。

同一時刻,往南四哩處,有個人在豪斯頓街轉彎,沿著西百老匯前進。這個人步行,四十二歲,白人,五呎十一吋高,一百九十磅重。身上穿著丹寧夾克,裡面是一件連帽運動服。他走到西側人行道,朝王子街前進。眼睛不斷轉動,左邊、右邊、近處、遠處。事先偵察,他對自己的技巧有十足自信,漏掉的東西絕對不多,不曾漏掉什麼重點。他把自己的雙眼想像成兩道探照光束,穿越模糊,照亮一切。

照亮一切:前方四十五度,左邊,一個人躺在門口。身材高大,可是沒在動。四肢因為睡眠而放鬆,頭枕在手臂上,以一個特殊角度往旁邊傾斜。

喝醉酒?昏過去了?

這個人是誰?

穿連帽運動衣的人在王子街行人穿越道上停下腳步,等著紅綠燈·雖然路上沒車。他用這段時間完成檢查進程,這個大傢伙,衣服簡直可以當抹布,鞋子卻是高檔貨。皮製、厚重、紮實,縫邊精細。大概是英國鞋,可能一雙要三百塊美金,搞不好三百五。兩隻鞋子分開,任何一隻都比他全身穿的值錢兩倍。

那這到底是誰?

流浪漢偷了雙好鞋?是這樣嗎?

不是,穿運動衫的人這樣想。

他轉過九十度,闖紅燈跨過西百老匯街,直直朝門口過去。

葛瑞格快速穿過四十二街一陣小塞車,一路綠燈直奔郵局後面的三十一街,接著紅綠燈和他的運氣就變了,前面擋了輛垃圾車,BMW等著,他看看手錶,時間還很充裕。

穿運動服的人在北邊離門口一步之處停下,安靜無聲,屏住氣息。腳邊那個人繼續睡,身上沒有味道,皮膚看起來很乾凈,頭髮也一樣,沒有營養不良。

不是流浪漢偷了雙好鞋。

運動男對自己笑了笑,這是蘇活區某個高級大樓的混蛋,晚上出來尋歡作樂,多喝了點,回不了家。

主要目標。

他往前跨出半步,呼氣、吸氣,兩道探照光線拉平,定在斜紋棉布口袋,看個清楚。

找到了。

左邊前面口袋,熟悉迷人的凸起,剛剛好二又八分之五吋寬,半吋厚,三又四分之一吋長。

摺疊紙鈔。

運動衫男子經驗非常豐富,他自己稱之為穿透視力。應該會有一把剛從提款機領出來的二十元新鈔,幾張搭計程車剩的老舊五元鈔跟十元鈔,還有一堆縐巴巴的一元鈔票。這是他的預估,通常很准,失望的機率非常低,有時甚至會有驚喜。

他彎下腰,伸出手。

手指將口袋抬起來,掀開一個通路,手平放,手掌向下,食指、中指伸進去,輕輕地,像羽毛一樣。他將兩指交叉,狀如剪刀,也像承諾的手勢。食指伸到現金下方,前進到第一指節。中指繞到上方,放在皮夾上面,就像鉗子一樣。利用這輕輕的壓力,中指指腹往下施力,把錢包壓在食指指甲上,再輕輕往後拉,扯開錢包和口袋之間的纖維摩擦力,慢慢地、順順地抽退。

這時,他的手腕腕骨斷裂。

兩隻巨大的手抓住他的手腕,把它當成枯枝折斷。一瞬間的毀滅爆發力讓人看不清楚。一開始還沒有疼痛的感覺,之後痛感像大浪般排山倒海而來,但尖叫已經來不及,其中一隻巨大的手壓住他的嘴,感覺就像被一壘手的手套重重打在臉上。

「我有三個問題。」大傢伙靜靜地說:「說實話我就放你走,要是有一句謊話,我就把你另一隻手也折斷,清楚嗎?」

大傢伙幾乎沒動,只有他的手,一次、兩次、三次,迅速有效率,毀滅力十足,大氣不喘一口。運動衫男子卻完全透不過氣,只能拚命點頭。

「好,第一個問題:你到底在幹什麼?」大傢伙把手拿開,好讓他可以講話。

「你的錢。」運動衫男子說,聲音不太聽使喚,疼痛與恐慌讓他的音調扭曲不自然。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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