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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在鬧區找到一個叫大都會飯店的住處,這裡是第一街東邊,距離只有兩條街,差不多跟第一街上的主要購物區平行。他只預付了一晚的住宿費,登記的名字是傑米·李斯。他老早以前就把美國歷任總統跟副總統的名字用完了,現在用的名字都來自洋基隊未得冠軍時期的二壘手。傑米·李斯在一九三零年表現得很棒,不過一九三一年就表現得很差,一九三二年,他被交易到聖路易紅雀隊,沒多久後就退休了,最後他在加州過世,享年九十三歲。可是,現在他又回來了,他在大都會飯店訂了間單人房,裡頭還有浴室,而且他只住一晚,隔天上午十一點就要離開了。

大都會飯店是個黯淡又沒落的地方,房客數大概只有一半。但這個地方以前也曾風光過,李奇看得出來。他能想像在一百年前,穀物商人都會從碼頭一路走上來,在此過夜。他猜這裡的大廳以前應該很像西部片里的酒吧,可是現在已經轉變成稍具現代主義風格。電梯重新整修過,房間使用的是刷卡系統而非鑰匙。不過他覺得這棟建築應該沒變太多,因為他的房間非常老式,也很陰暗,至於床墊,感覺好像從飯店開始營業以來就沒換過。

他躺到床上,雙手枕在腦後,回想起超過十四年前的科威特。每座城市都有顏色,而科威特是白色的。白色的外牆、漆成白色的混凝土、白色的大理石,天空被太陽照耀成一片白,男人全都身穿白袍。詹姆斯·巴爾選的停車場是白色,對面的公寓大樓也是白色。由於白色容易反光刺眼,所以四名死者當時都戴上了墨鏡,四個人全都是頭部中彈,但墨鏡完全沒破,只是從臉上掉了下來。他們找到四顆子彈,這就是破案關鍵,四顆都是競賽級168gr全金屬包覆艇尾型彈頭,而且不是中空的,合乎日內瓦公約的規定,可見這些是美軍狙擊手使用的子彈,要不是來自陸軍就是海軍陸戰隊。如果巴爾用的只是戰鬥步槍、衝鋒槍或手槍,李奇絕對查不出來。在戰場上,除了狙擊步槍外,所有武器都是使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規定的標準彈藥,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會員國幾乎全都參與了這場戰役,若要從普通子彈追查的話,範圍實在太大。然而巴爾卻決定要用自己的武器,就這麼一次真正殺人。因此,這些每顆價值十三美分的子彈成了追查到他的重要線索。

不過這件案子實在非常、非常難處理,或許可說是李奇辦案最仔細的一次。他運用了各種邏輯、推理、規劃、策略、直覺,最後還使用消去法,終於循線查到了巴爾,而這個總算看到粉紅色血霧的兇手,在遭到逮捕時竟然顯得十分平靜。

他承認了犯行。

他的自白完全出於自願,而且說得又快又完整,李奇完全不用逼問他。巴爾相當自在地談論這次經驗,然後問了些關於調查的問題,好像對辦案過程很感興趣。看來他還以為自己不會被抓到,永遠都不會。他一方面因為落網而覺得苦惱,但另一方面又很欽佩李奇的辦案功力。最後他因為政治考量而獲釋時,甚至表現得有些同情,似乎對李奇辦案心血付之一炬的事感到抱歉。

十四年後,他卻不肯認罪。

當時跟這次的案件還有一個不同之處,可是李奇還想不出來,這件事似乎是跟科威持炎熱的天氣有關。

葛里格·林斯基用手機撥給齊克先生,他是齊克先生的手下,在稱呼時,他不會只講齊克,而是齊克先生,這麼做是表示尊敬。齊克先生已經八十歲,不過要是有人不尊敬他,他還是能讓對方斷手斷腳。他就像只老公牛,仍然態度強硬,充滿力量。正因為他態度夠強硬,具有力量,才能活到八十歲,如果少了這些特質,他只能活到二十歲,或者頂多三十歲,因為他大概就是在那個時候發瘋,忘了自己真正的名字。

「那個律師回辦公室了,」林斯基說:「李奇往第一街東邊去,我待在原地,沒跟蹤他,不過他沒進客運車站,應該是要待在城裡。我猜他會去住大都會飯店,因為那個方向沒其他旅館了。」

齊克先生沒說話。

「我們該採取行動嗎?」林斯基問。

「他會待多久?」

「看情況,顯然他是出於好心才留下來幫忙。」

齊克先生沒說話。

「我們該採取行動嗎?」林斯基又問了一次。

電話里一陣短暫的沉默,只聽得見手機的靜電嘈雜聲跟一個老人的呼吸聲。

「也許我們應該分散他的注意力,」齊克先生說:「或者阻止他。我聽說他是個軍人,所以他可能會有固定的行為模式。如果他要住大都會飯店,那他今晚不會待在飯店裡,想都別想,這對軍人來說太無聊了,他一定會去某個地方,說不定還是獨自一人。所以,他可能會出事,運用一下你的想像力,把事情搞大一點。記得不要用自己人,而且要讓這場意外看起來自然一點。」

「傷害的程度呢?」

「至少讓他骨折,也許讓他頭部受傷、陷入昏迷,跟他的老友詹姆斯·巴爾躺在同間病房裡。」

「那個律師怎麼辦?」

「放過她吧,暫時先這樣。必要的話,我們晚點再給她驚喜。」

海倫·羅汀在辦公桌前坐了一個鐘頭,她接了三通電話,第一通是法蘭克林打的,他要退出了。「我很抱歉,可是你們一定會輸,」他說:「而且我還有別的工作,不能再把時間花在這種拿不到酬勞的事情上。」

「大家都不喜歡這種沒希望的案子,」海倫用婉轉的語氣說,她以後還得找他幫忙,現在沒必要緊抓著他蹚這淌渾水。

「更別提還拿不到酬勞。」法蘭克林說。

「如果我有預算,你願意回來幫忙嗎?」

「當然,」法蘭克林說:「到時打個電話給我就行。」

接著他們便掛上電話,雖然這次無法繼續合作,但雙方都表現了適度的禮貌,也保持了良好的關係。十分鐘後,另一通電話響起,是她父親打來的,而且語氣充滿關切之意。

「妳不該接這件案子。」他說。

「看來我也沒什麼選擇餘地。」海倫說。

「輸也可能是贏,妳懂我的意思吧。」

「贏也可能是贏啊。」

「不,贏就是輸,這點妳一定要搞清楚。」

「你曾經故意輸過嗎?」她問。

他沉默片刻,然後開始探聽消息。

「傑克·李奇去找妳了嗎?」他表面上這麼問,其實指的是我應該擔心什麼嗎?

「他找過我了。」她保持輕描淡寫的語氣。

「他對這案子有興趣嗎?」他指的是我應該非常擔心嗎?

「他給了我一些值得思考的信息。」

「那麼,我們是不是該討論一下呢?」他指的是拜託告訴我吧。

「我們很快就會討論到了,等時機成熟吧。」

他們繼續談了一分多鐘,約好一起吃晚餐。他又試了一次:拜託告訴我吧。但她還是沒說。接著,他們掛了電話,海倫露出微笑,她沒說謊,甚至也沒虛張聲勢,卻感覺到自己現在真正參與了這件案子。法律就是場競賽,而這跟任何競賽一樣,需要打心理戰。

第三通電話是蘿絲瑪莉·巴爾從醫院打來的。

「詹姆斯醒了,」她說:「他不用再插呼吸器,已經脫離昏迷了。」

「他能說話嗎?」

「醫生說明天或許可以。」

「他會記得之前的事嗎?」

「醫生說有可能。」

一個鐘頭後,李奇離開了大都會飯店,他待在第一街東側,朝北走向之前在法院附近看過的非名牌用品商店區。他要買衣服,穿起來更像本地人一點,但可不是像那些施工人員的工作服,而是比他這身邁阿密衣著更低調些的裝扮。他在想下一站要去西雅圖,到那裡品嘗咖啡,而他可不能穿著亮黃色襯衫在西雅圖閑晃。

他找到一家店,買了件褲子,雖然標籤上寫的是褐灰色,但在他看來是軍綠色,接著他找到一件幾乎跟褲子同色的棉絨襯衫,又買了一套內衣褲,還買了雙襪子。他在試衣間換上新衣,把舊的全丟進店裡的垃圾桶。這身裝扮總共花了四十塊,他預計要穿四天。這樣是很奢侈沒錯,不過平均一天十元就能讓他不用隨身提著衣物袋,算起來還滿值得的。

他出了飯店,往西朝著午後陽光的方向走,依現在的天氣,他身上的襯衫顯得太厚了,不過他可以捲起袖管,再解開上面第二顆紐扣,這樣就行了。如果到了西雅圖,這件襯衫就很適合了。

他到了廣場,看見噴泉已經開始出水,以非常緩慢的速度填滿池子。池底那一吋深的泥漿,也跟著水流緩緩打轉。有些人站在旁邊看,有些人直接經過,但沒有任何人去走那條擺滿追悼物品的短窄信道,因為死者就在那裡慘遭巴爾殺害,也許以後沒有人會再走那條路了,大家反而都走遠路繞過池子另一邊,還會經過NBC的標誌。李奇不清楚他們繞路究竟是出於本能,是出於對死者的敬意,或是出於恐懼。

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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