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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汶堡之所以會蓋在莫哈維沙漠中,主要是它很像中東地區廣袤無垠的沙漠,而且如果略去氣溫與沙土不論的話,它的地勢就跟東歐的大草原一樣。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因為在我已經看不見基地的主要營舍很久之後,大概才只走了預定路程的十分之一而已。我身邊是一片空蕩蕩的平地,悍馬車在裡面就像一根針一樣渺小。當時是一月份,所以看不見熱光,但溫度還是很高。關於悍馬車裡「空調」的使用方式,我們有一種非正式的說法叫做二四〇。於是我把兩扇窗戶打開,用四十哩的時速行駛,感到一陣陣微風吹來。因為悍馬車的車身很大,所以時速四十哩就會感覺很快,但是在荒漠裡面,卻覺得好像完全沒有移動。

一小時後我還是維持四十哩車速,小屋還是沒有蹤影,不過靶場還有很大一部分沒走完。無庸置疑的,這裡是世界上最大的軍事用地之一。也許蘇聯有地方比我們更大,但我會感到很驚訝。也許威拉可以把答案告訴我。我面帶微笑,繼續開車,越過一道山脊後發現下面有片平原,前方地平在線的一個小點,可能就是那間小屋。西邊五哩外有片揚起的沙塵,可能有坦克車正在移動。

我沿著道路繼續開,時速還是四十,車子經過之處也揚起一片沙塵。吹進車窗里的空氣是熱的,那片平原也許有三哩寬,隨著我愈來愈近,地平在線的那一點變成微粒,而且愈來愈大。一哩後我可以看到前方兩個物體的形狀:那輛廢棄坦克在左邊,那個用來偵查的小屋在右邊。再過一哩後,物體變成三個,中間多了一輛馬歇爾的悍馬車。他把車停在小屋西邊,車子被籠罩在晨間的小屋陰影里。那輛悍馬車跟我在德國十二軍團基地看到的那一輛一樣,上面也加裝了用來運行「打帶跑」戰術的反坦克導彈發射器。那間簡單的方形小屋是用煤渣磚蓋成的,牆上開了幾個大洞充當窗戶,但是沒裝上玻璃。那是一輛老舊的M551型的輕型鋁裝甲坦克,一開始的設計就是把它當成偵查車。它的體重只有艾伯朗姆斯坦克的四分之一,而且它就是賽門中校那種人心目中會在未來扮演重要角色的那種坦克。它曾經跟美軍的空降部隊一起經歷過許多戰役,性能還不錯,但是這輛看起來差不多已經快解體了。為了讓它看來比較像蘇聯前一代的坦克,還特地在坦克上面加裝一層夾板做成的護板。既然這款坦克尚未除役,當然沒必要訓練我們自己的人攻擊它。

我一直沿著車道開,直到距離小屋三十碼外才在它南邊停下。我打開車門,走進熾熱的車外。我猜外面溫度只有攝氏二十度左右,但是去過北卡、法蘭克福與巴黎等地方後,這裡給我的感覺就像沙烏地阿拉伯一樣熱。

我看到馬歇爾從牆上一個洞里看著我。

我只跟他見過一面,而且不曾面對面看過他。當時是元旦,他在博德堡總部大樓外面,人坐在那輛水星尊爵的車裡,因為車窗上貼著綠色隔熱紙,裡面顯得非常暗。當時我估計他是個皮膚黝黑的大個子,這點從他的文件數據獲得了確認。他現在看起來還是一樣:高大、魁梧、肌膚是橄欖色,一頭濃密的黑髮剪得很短。他穿著沙漠迷彩裝,弓著身體從牆上洞口看我。

我站在我的悍馬車旁邊,他不發一語地看著我。

我大聲叫他:「馬歇爾!」

他沒有回應。

「你自己在裡面?」

還是沒回話。

我叫得更大聲了:「我是憲兵,所有人員立刻從屋裡出來。」

沒有人回應我,也沒人出來,我還是可以從洞口看到馬歇爾,他也看得到我。我猜他只有一個人,如果有人跟他在一起,那個人會走出來,沒有理由怕我。

我又大聲叫他:「馬歇爾!」

他離開了我的視線,往後退進一片漆黑的屋內。我把借來的那把槍從口袋拿出來:那是一把新領來的貝瑞塔M9型手槍。我的腦海里傳來一句訓練時該謹記的座右銘:絕對不要相信一把你沒親自試射過的武器。所以我把一發子彈推進槍膛里,那聲音在一片寂靜的沙漠里傳了開來。我看到西邊的塵土飛揚,那一陣塵土可能愈變愈大,因為它離我愈來愈近了。我把貝瑞塔手槍的保險栓調整到「可發射」的狀態。

我又叫他:「馬歇爾!」

他沒有回應,但是我聽到隱隱傳來一陣又低又短促的無線電通話雜訊。小屋屋頂沒有天線,所以他一定是帶著一具野戰無線電對講機。

我對自己說:「馬歇爾,你要調用誰?裝甲部隊嗎?」

接著我心裡想:裝甲部隊。一支裝甲兵團。我轉身看著西邊的塵土,突然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了。我孤身一人跟一個可以被證明有罪的兇手在這片荒漠里,他在一間小屋裡,我在室外。我的搭檔是個九十磅的女人,現在人在五十哩外。他的好兄弟卻在前方可見的地平在線,開著七十噸重的坦克。

我迅速離開車道,試著走到小屋東邊。我又看到了馬歇爾,他移動到另一個小洞後面,眼神從屋裡投射到我身上。

我大叫:「少校,從屋裡出來!」

沉默了好一陣子後,他也對我大叫。

「辦不到。」

我又對他大叫:「少校,出來!你知道我為何而來。」他又退回陰暗的室內。我繼續大叫:「你的行為是拒捕!」

他沒有回話,一點聲音都沒有。我繼續繞著小屋活動,走到北邊。北邊的牆面上沒有洞,只有一扇關著的鐵門。我想門上應該沒鎖,因為裡面沒有東西可以偷。我可以走過去把它打開。他有武器嗎?我猜,按照標準進程他是不會拿武器的。因為他是個偵查員,哪會遇到什麼敵人。但我覺得像馬歇爾那麼聰明的人,在這種情況之下應該是有備而來。

鐵門外有一片地面因為是用來停車的,所以被鋪平成一條路。在建築術語裡面這種叫做「隨心所欲的小徑」。沒有一輛坦克往北邊朝我的方向開來,他們大多往西或往東走,一邊會有早上的陰影,一邊會有下午的陰影。所以我一直站在空地上,跟鐵門保持十碼距離。接下來我就一直站著不動:這是個好據點,它面對著小屋,我寧願站在那裡也不想直接衝進去,被人殺個措手不及。我可以在那裡等一整天,絕對沒問題。當時是一月,中午的太陽不會傷害我,我可以等到馬歇爾投降,或者餓死。可以確定的是,我最近吃的東西一定比他多。而且如果他決定跑出來開槍,我可以先射他,這一點也沒問題。

唯一的問題在於煤渣磚牆上的那些洞,它們看來跟一般的窗戶一樣大小,足以讓一個人爬過去,即使像馬歇爾一樣身材高大的人也不例外。他可以從西邊牆面爬出來,跑過去開他的悍馬車,或者從南邊牆面爬出來,開我的。軍車沒有鑰匙,而是在車上有很大的紅色啟動鈕,所以在緊急的狀況中,可以衝進車裡,立刻走人。而且我無法同時顧及兩個牆面。如果我要掩護自己,就不可能做到這點。

但是我需要掩護嗎?

他有武器嗎?

我想到可以確認這點的方法。

絕對不要相信一把你沒親自試射過的武器。

我瞄準鐵門中間,扣下扳機,子彈射了出去。槍口發出火花,砰一聲把子彈推出去,鏗鏘一聲巨響後,子彈在十碼外的鐵門上留下一個小坑洞。

我等到迴音消退。

我又叫他:「馬歇爾!你這是拒捕,所以我要靠過來,我要朝著窗孔開槍了。或許你會被擊中而死,子彈反彈也會打傷你。如果你不希望這樣,只要舉手走出來就好。」

我又聽見小屋裡傳來短促的無線電雜訊。

我蹲低身體,迅速往西邊移動。如果他有槍,他就會開槍打我,但是不會打中。不管什麼時候,如果要我挑跟誰對決,我一定會挑一個乖乖坐辦公室擬定戰略計畫的傢伙。但話說回來,看他幹掉卡邦與布魯貝克的表現,卻又不像一個廢物。所以我把移動範圍加大,讓我有機會躲在他的車或者那輛謝里丹坦克後面。

走到一半我又停下來開槍。在這種狀況之下,誰管什麼承諾呢?但我往高處瞄,打算往窗框的內側射擊,如此一來子彈要先往天花板或牆壁飛,彈射後才會打中他,大部分的力道都已經被抵銷掉,他的傷也不會很重。派拉貝倫子彈的威力是很強大,但畢竟它不會變魔術。

我躲到他那輛悍馬車的車蓋後面,把槍擺在溫熱的車身上。迷彩烤漆的表面凹凸不平,我覺得好像有沙粒混在裡面。我現在站的角度有點往下傾斜,於是我必須往上瞄才能打中小屋。我又開了一槍,打中上方窗框的內側。

我對他大叫:「馬歇爾!如果你想自殺,我可以幫你忙!」

他還是沒有回應。我已經開了三槍,還剩十二發子彈。他如果夠聰明,會躺在地板上,任我怎樣射擊也不動。所有子彈的彈道都在他上方通過,因為我的位置在他的下方,也因為那些窗框。我可以試著往天花板和遠處的牆面開槍,但這不是在打撞球,沒辦法計算彈射角度。彈著點不可預測,也不可靠。

我看到窗邊有動靜。

他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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