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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華盛頓機場時,車子的汽油幾乎耗盡。我們把車擺在長期停車場,因為沒有接駁車,我們走了大約一哩路回到航廈。那是個無人的深夜,我們特別把一個辦事員從後面辦公室拖出來,我把最後兩張旅行憑證交給他,他幫我們訂了晨間第一班飛往洛杉磯國際機場的班機。我們要等很久才能上飛機。

桑瑪說:「我們的任務是什麼?」

我說:「逮捕三個人。瓦索、庫莫與馬歇爾。」

「罪名呢?」

我說:「連續殺人。受害者是克拉瑪夫人、卡邦與布魯貝克。」

她瞪著我說:「你能證明嗎?」

我搖頭說:「我知道案發經過,行兇時間、方式、地點與動機都知道。但我卻沒辦法證明任何一件事,所以要靠他們的自白。」

「他們不會招的。」

我說:「我也遇過這種狀況,有辦法讓他們招的。」

她的態度開始退卻。

我說:「桑瑪,我們是陸軍。難道妳以為這是刺繡俱樂部嗎?」

「那你把卡邦與布魯貝克的事說給我聽。」

我說:「我餓了,先吃東西。」

桑瑪說:「我們沒錢。」

我們真可以算絕處逢生——也許在飛機上有得吃。我們拿著行李走到一扇二十呎寬窗戶旁的候機座椅,窗外只看得到一片漆黑。那些座位是有塑膠墊的長凳,為了不讓人在上面睡覺,每兩呎就設有把手。

她說:「現在就說吧。」

「這件事還是很離譜,我要說的每件事都是。」

「能有多離譜?」

「好,我們從克拉瑪夫人開始。馬歇爾為何去綠谷鎮?」

「因為那顯然是該去嘗試的第一個地方。」

「事實並非如此,那裡幾乎是最不可能的地方。克拉瑪過去五年幾乎沒在那裡生活,他的幕僚一定知道,因為他們常跟他一起出差。然而他們還是很快就決定東西在那裡了,為什麼?」

「因為克拉瑪跟他們說,他要回去那裡?」

我說:「沒錯。他騙他們,說他跟老婆在一起,藉此掩飾他跟卡邦在一起的事實。但他為什麼有必要告訴他們呢?」

「我不知道。」

「因為在面對某人的時候,他一定要給個說法。」

「哪一種人?」

「假設有個跟情婦在一起的富豪。如果他有一晚不能跟她在一起,就一定要給她一個說法。如果他告訴她,說他必須在老婆那邊待一晚,純粹為了露個臉,她就不能多說什麼。也許她不喜歡,但也要忍下來,因為這種事的確偶爾會發生。婚外情就是這樣。」

「克拉瑪沒有情婦,他是個同性戀。」

「他跟馬歇爾在一起。」

她說:「拜託,不可能。」

我點頭說:「克拉瑪是個劈腿的傢伙,馬歇爾是他主要的情侶,他們倆有固定關係。馬歇爾不是情報官,但克拉瑪還是任命他,為的就是想把他帶在身邊,他們是一對。但克拉瑪這傢伙用情不專,他在某處認識了卡邦,然後開始偶爾跟他約會。所以除夕夜那天他告訴馬歇爾,說他要跟老婆見面,馬歇爾信以為真,他就像富豪的情婦一樣。這就是為什麼馬歇爾要去綠谷鎮,他心裡料定克拉瑪一定是去了那裡,他以為他是世上唯一能確定這件事的人,於是他對瓦索與庫莫說出克拉瑪的行蹤,但是克拉瑪騙他。就像一般情侶一樣,有時也會騙對方。」

桑瑪沉默了很久,她瞪著外面的夜空。

她說:「這件事有何影響?」

我說:「我覺得有些微的影響,我想克拉瑪夫人有跟馬歇爾講到話,她一定是在德國基地時就認識他了,也可能知道他跟她丈夫之間的關係。也許她還知道劈腿的事,可能她很生氣,還拿這件事來奚落馬歇爾。也許馬歇爾在盛怒之下,痛下毒手。可能就是因為這樣,他沒有馬上告訴瓦索與庫莫,因為她不只是因竊盜案而無辜受害,也是因為激烈爭論。所以我說,克拉瑪夫人不只是因為手提箱而被殺,我想也是因為她奚落了一個醋勁大發而且情緒失控的傢伙。」

「這都是你猜的。」

「克拉瑪夫人死了,這可不是我猜的。」

「其他部分都是。」

「馬歇爾三十一歲了,從未結婚。」

「那又怎樣?」

我說:「我知道,這點是不能證明什麼,現階段要證明什麼的確很難。」

桑瑪沉默了一會兒:「接下來呢?」

「接下來瓦索、庫莫與馬歇爾開始到處尋找手提箱。相對於我們,他們的優勢在於他們知道該找的是個男人,不是女人。馬歇爾在二日飛回德國,翻遍克拉瑪的辦公室跟寢室。他找到有關卡邦的東西,也許是一本日記、一封信、一張照片,也可能是電話簿里的一個名字或號碼。他在三日飛回來,他們計畫好後打電話給卡邦,威脅他,安排好隔夜跟他交換東西,用信件、照片或其他東西跟他交換手提箱。卡邦接受了這筆交易,而且他很樂意,因為他不想曝光,反正他已經把議程透露給布魯貝克了。他沒有損失,只有好處。也許他以前也有過這種經驗,而且不止一次,因為這可憐的傢伙在陸軍里待了十六年。但這次他沒有成功,因為在交易時,他被馬歇爾幹掉了。」

「馬歇爾?他連人都不在場。」

我說:「他在,這是妳想出來的。當時我們離開基地,正要去問克拉克警探有關鐵鍬的事,妳已經跟我說了。記得嗎?當時威拉打電話追蹤我,妳建議我一件事。」

「什麼事?」

「妳建議我躲在後車廂里,出門時就不會留下紀錄。桑瑪,馬歇爾就是這樣。開車的是庫莫,瓦索坐在乘客座上,而馬歇爾在後車廂。他們就是這樣通過大門的,然後他們把車遠遠停在軍官俱樂部另一邊。車尾朝後停,因為庫莫在下車前先把後車廂的開關按下。馬歇爾把後車廂車蓋拉下來,但他們還是需要掩護。所以瓦索與庫莫進去軍官俱樂部,開始編造鐵證般的不在場證明。同時馬歇爾在車裡等了幾乎兩小時,一直拉著後車蓋,直到四下無人他才出來把車開走。所以第一班巡邏的人記得看到車子,但第二班的人卻不記得,因為車子本來在那裡,後來被開走了。所以馬歇爾去某個指定的地點接卡邦,他們一起開車到樹林里。卡邦拿著手提箱,馬歇爾打開後車廂,給了他一個信封或什麼的,他轉身到月光下查看。因為這是他們說好的交易,即使像卡邦這種那麼小心的特遣隊員也會這麼做,因為這跟他的飯碗有關。站在他後面的馬歇爾拿出鐵鍬來打他,不只是因為手提箱。反正他都已經拿到手提箱了,這筆交易是成功的,卡邦在事後也不能說什麼。馬歇爾會攻擊他,部分原因是因為生他的氣,嫉妒他跟克拉瑪在一起,所以殺了他。他拿回信封,拿走手提箱,把東西都丟進後車廂。接下來的部分我們都知道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然後他來的時候早就準備好那些誤導辦案方向的道具。他開車回營區,在路上把鐵鍬丟掉。他把車停在原來的車位,回到後車廂里。瓦索與庫莫從軍官俱樂部出來後,就把車開走了。」

「然後呢?」

「然後他們一直開車,又急躁又興奮,但當時他們已經知道克拉瑪夫人被馬歇爾殺掉了,所以他們也很緊張、很擔心。他們不知道馬歇爾身上有沒有血跡斑斑,所以不能隨便找個地方讓他出來。第一個安全的地方是往北開一小時的休息區,他們再度把車停在偏僻的地方,讓馬歇爾出來。馬歇爾把手提箱給他們,他們繼續往下開,花了一點時間把手提箱徹底找過一遍後,才把它丟出窗外。」

她說:「這些都是推論。」

「妳有辦法用其他方式解釋所有的事嗎?」

她想了一下,搖搖頭,「那布魯貝克又是怎麼一回事?」

天花板上的免提器傳來聲音,宣布我們的班機已經可以登機,我們拿起行李,慢慢走進排隊的人群里。外面天色還是一片漆黑,我算一算乘客人數,希望班機沒有滿座,所以會有些多餘的早餐,我餓得很。但看來狀況不妙,班機很滿,我猜對於住在華府的人,洛杉磯的天氣使它成為一個很有吸引力的地方,隨便也可以找個理由去那裡開會。

桑瑪又說了一次:「那布魯貝克又是怎麼回事?」

我們沿著走道慢慢往下前進,找到我們的位子,一個是靠窗的座位,另一個位於中間,走道上已經坐著一位老修女。我希望她有重聽的毛病,才不會聽到我們的話。她移動身軀,讓我們進去,我要桑瑪坐她旁邊,我坐窗邊。我扣上安全帶,沉默了一會兒,看看窗外的機場景緻。泛光燈下一群人正在忙碌著,然後機身脫離登機門,開始滑行。跑道上沒有其他班機要起飛,不用排隊,所以我們兩分鐘內就飛了起來。

我說:「布魯貝克的部分我不確定。他跟這些案子有何關係?是他們打電話給他,還是他打給他們?除夕的午夜過了三十分鐘後,他就知道那份議程的內容了。像他那種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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