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出生在一九六〇年,所以「愛之夏」 那年我七歲,越南開始撤軍那一年我十三歲,我十五歲那年美軍完全撤走。這意味著我錯過了美軍受麻藥文化影響最深的時期,大家狂嗑「紫霧」 的年代與我擦身而過。我趕上的是後期的穩定階段,跟其他一些大兵一樣,偶爾也會哈點大麻,但分量只夠我品嘗出自己偏好的品種與來源,就終身的服用量來說,在美軍里絕對無法名列前茅,我只是個業餘愛好者,我只買,不賣。

但身為憲兵,毒品交易我見多了,有些成功,有些則失敗。我熟知交易的門道,而且可以確定的一件事是,如果發生黑吃黑的情況,有人陳屍交易現場,死者身上是不會有東西的。絕對不會有錢,也不會有毒品。為什麼會有?如果死的是買家,賣家會把他的錢一毛不剩地連同毒品帶走。如果死的是賣家,買家會把整批貨免費帶走,原來要買貨的錢當然也一點都沒花。不管是哪種情況,總是有人用兩顆子彈與花點工夫搜兩下就獲得龐大利益。

我說:「桑切斯,這根本是狗屁。這是栽贓。」

「當然,這我知道。」

「你有告訴對方嗎?」

「還需要我講嗎?他們只是老百姓,可不是白痴。」

「那他們在幸災樂禍什麼?」

「因為這件事變成他們的免死金牌,如果他們破不了案,他們愛怎麼寫都可以,反正丟臉的是布魯貝克,不是他們。」

「他們找到目擊者了嗎?」

「沒半個。」

我說:「一定有人聽見槍聲。」

「條子可不是這樣說的。」

我說:「威拉會瘋掉。」

「干我們屁事。」

「你有不在場證明嗎?」

「我?我需要嗎?」

「威拉會找出你的弱點,為了讓你聽話,他會用各種手段對付你。」

桑切斯沒有立刻回答。在他沉默的片刻,電話線路里發出嘶嘶聲,接著他才開口。

他說:「我想我在這裡很安全。指控布魯貝克的是警方,不是我。」

我說:「總之小心就是了。」

他說:「那還用說。」

我掛斷電話,桑瑪正在思考,她的表情很嚴肅,下眼瞼活動著。

我說:「怎麼啦?·」

她說:「你很確定那是栽贓?」

我說:「一定是。」

她,說:「嗯。那就好。」她還是站在那幅地圖前面,把手擺回去,小指放在博德堡的那根圖釘上,食指放在哥倫比亞市上面,然後繼續說:「我們的共識是那是栽贓,這點是確定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出一個模式,布魯貝克口袋裡的毒品跟錢就像卡邦屁股上插的樹枝與他背上的優格。一定是故意要誤導辦案方向,掩飾真正的動機。這已經不是猜測了,兩件案子是同一個人乾的,他在這裡殺了卡邦,然後跳上車到哥倫比亞市去殺了布魯貝克。這個順序很清楚,不管是時間、距離或兇手的思維,全都吻合。」

我看著她站在那裡,她那棕色的小手像海星一樣伸展開來,指甲上搽了光亮的指甲油,眼睛閃閃發亮。

我說:「他為什麼要把鐵鍬丟掉?為什麼殺卡邦是用鐵鍬,殺布魯貝克卻不用?」

她說:「因為他偏好手槍,跟任何正常人一樣。但他知道在這裡不能開槍,聲響太大了。距離基地主要營舍僅僅一哩,又是深夜,我們會派人到處追捕開槍的人。但如果是在大城市的高犯罪率地區,沒有人會注意,而且顯然結果也是如此。」

「他可以確定這點嗎?」

她說:「不,他也不完全確定。是他說要相約見面的,所以他知道要去的是怎樣的地方。但他不能準確掌握現場狀況,所以我猜他還有一把備用武器。但在那時候鐵鍬上到處都是卡邦的血跡與毛髮,他也因為太匆忙而沒時間清理,也沒有軟軟的草皮可以把血擦掉,所以他覺得不能把鐵鍬留在車裡,也許他擔心在南下的路上被交警攔下來,所以才把它丟掉。」

我點點頭。鐵鍬終究是可有可無,如果面對一個謹慎又強壯的對手,手槍這種武器還是比較可靠。特別是在城裡的窄巷中,跟他在黑暗中把卡邦幹掉的開放空間大不相同。我打個呵欠,把眼睛閉上,在黑暗中把卡邦幹掉的開放空間,然後我又睜開雙眼。

我重複她說的:「他在這裡殺了卡邦,然後跳上車到哥倫比亞市去殺了布魯貝克。」

桑瑪說:「沒錯。」

我說:「但是妳覺得他已經在車上了。」

她又說了一次:「沒錯,是這樣。」

「所以妳覺得他開車載著卡邦一起出去,布置了命案現場,然後開車回營區來。妳的推理很棒,而且我們發現鐵鍬的地方算是部分佐證。」

她說:「謝謝。」

「接著,我們猜他應該是把車停好,然後繼續做他的事。」

她說:「沒錯。」

「但他不可能只是把車停好,繼續做他的事,因為我們說他直接開車到南卡的哥倫比亞市跟布魯貝克見面。他必須開三小時的車,所以他很匆忙,根本沒時間浪費。」

她又說了一次:「沒錯。」

我說:「所以他沒有停車,他甚至連煞車都沒踩,而是把車直接開到大門口。只有這條路能夠開出基地。桑瑪,我們知道他在九點到十點間的某個時刻殺掉卡邦後,立刻直接開車從大門出去。」

她說:「查一下大門的進出紀錄,桌上有影本。」

我們一起查看了進出紀錄。因為巴拿馬的「正義之師」行動,國內所有基地全部都進入備戰狀態,因此所有封閉式基地都準備了裝訂成冊,在右上角事先印好頁碼的簿子,紀錄人員進出的狀識。一月四號當天的紀錄像印得很清楚,我很確定那紀錄沒被竄改,十分精確。憲兵出的紕漏是不少,但至少這種基本文書作業是不會搞混的。

桑瑪從我手上把那一頁拿過去,然後把它用膠帶黏在地圖旁邊。我們並肩站著看那張紀錄,裡面有六個欄位,分別記錄著日期、進入時間、出去時間、車牌號碼、乘客姓名以及進出理由。

桑瑪說:「進出車輛很少。」

我不發一語,我沒辦法知道有十九輛車進出是多是少,因為我對博德堡的了解還不夠深,而且我也很久沒有運行門禁業務了。但如果跟除夕夜的紀錄比較起來,一月四日的進出狀況的確比較單純。桑瑪說:「大部分人都是回營報到。」

我點點頭。有十四行紀錄只有填寫進入時間,但出去時間那欄是空著的,那意謂有十四個人進來後就沒出去了。他們都是放假後又回來基地工作的,但也可能是因為其他原因而離營。我也是其中之一:一四九〇,一一〇二,J ·李奇少校,RT B。意思就是:「一九九〇年,晚間十一點過兩分,李奇少校,返回基地。」我從巴黎回國後還先去了一趟蓋伯曾用過的岩溪鎮辦公室。我的紀錄里有關車牌號碼那欄寫著「行人」兩字。我的中士也有一筆紀錄,她從基地外的住處過來值夜班,九點半抵達,開的交通工具掛的是北卡的車牌。

十四個人,進來就沒出去了。

只有五筆出去的紀錄。

其中三個是固定載送食物的車輛,開的可能是大卡車。每個陸軍基地都要進很多食材,因為飢腸轆轆等著吃飯的人實在太多。我覺得一天來個三輛卡車還算正常,每一部車進入的時間都是中午過後不久,也大概都是一個多小時後就出去。最後一輛出去的車子是在下午三點離開。

接下來有七個小時都沒有出去的車輛。

倒數第二筆出營的紀錄是瓦索與庫莫他們倆,他們當時結束在軍官俱樂部的餐會,準備要離開,出營時間是二二〇一。之前他們在一八四五的時候進來,他們借用的那輛國防部車輛的車牌號碼被登記了下來,也寫下了他們的姓名與官階,他們入營的理由則是寫「禮貌性拜訪」。

五筆離營的紀錄,已經看到四筆。

還剩一筆。

只剩一個在一月四日離營的人,他被登記的紀錄是:一四九〇·二二一一,S ·崔佛諾夫中士。相關欄位里寫了一個北卡的車牌號碼,但是入營時間與理由都沒有紀錄。因此有個叫做崔佛諾夫的中士在基地里待了一整天或一整周,然後在晚間十點十一分時離開。至於沒有記載理由,是因為衛兵沒有收到指令要盤問人員離營的理由。可能假設他只是出去喝一杯、吃頓飯或找其他樂子。會讓衛兵詢問理由的是那些要入營的人,而不是出營的人。

我們又查了一遍,只是為了要十分確定,結果還是一樣。除了瓦索將軍與庫莫上校自己開著水星尊爵出去,然後一位叫做崔佛諾夫的中士開另外一種車出去之外,一月四日那天沒有任何人以開車或步行的方式離開基地,唯一的例外是中午過沒多久後的那三輛食材貨車。

桑瑪說:「好了,崔佛諾夫中士,不管他是何方神聖,一定是他乾的。」

我說:「一定是。」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