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自己沒吃過優格,但也看過。我的印象是,如果是一人份的優格,會裝在兩吋寬的小盒子里,意思是一平方碼大小的空間里可以擺三百盒優格,也就是說,如果那地方有一畝大,幾乎可以擺一百五十萬盒在上面。至於像博德堡這種地方,在鐵絲圍籬的範圍里可以擺上一千五百億個。如果要找基地里的一盒優格,那就跟要在洋基球場里找一個炭疽菌的孢子一樣困難。這些數字是我在黎明前的黑暗中,邊沖澡邊想出來的。

洗完澡後我坐在床上等著天空透出一點光線,在那時的一片黑暗中出去,根本就看不清楚,搞不好連一千五百億分之一的機會都會錯過。但是當我坐著的時候,我開始思考:如果我們聰明點,從哪裡開始找,也許能把機會提高?那傢伙顯然是拿著優格從A點往B點移動:A點是卡邦的命案現場,而且可能是B點的地方並不多。B點或許是基地里任何一個洞,不然就是基地建築物之間的某處。所以,如果我們夠聰明,我們可以將一千五百億分之一的機會提高為幾百萬分之一,如此一來只要花個一百年就可以找到東西,而不是一千年。

除非它已經被一隻快餓死的浣熊拿回巢穴,舔得一乾二淨。

我在憲兵的汽車調度場與桑瑪碰面。雖然她看來精神奕奕、充滿活力,但我們沒有交談,因為除了我們即將運行的不可能任務之外,實在沒什麼好聊的——只是我們都不願承認這個任務的難度有多高,所以我們都沒開口,只是隨便挑輛悍馬車後就出門去了。為了稍做改變,換我開車,這趟才三分多鐘的路程我在三十幾個小時前已經開過一次了。

看看悍馬車的里程錶,我們開的路程剛好是一哩半,羅盤則顯示我們正朝西南方走,接著我們就抵達命案現場。樹上那些封鎖膠帶都還在,我們停在距離車道十碼處,然後才下車。我爬上引擎蓋,坐在擋風玻璃上面的車頂。我往西與往北看,然後又轉身往東與往南看。空氣很冷,有點微風,眼前一片無際的風景看來是一片棕色、死氣沉沉,黎明的太陽顯得又弱又慘白。

我大聲對她說:「他會是往哪個方向離開的?」

桑瑪也大聲跟我說:「往東北邊。」她的語氣聽起來很確定。

我又對她大聲說:「為什麼?」

她也爬上引擎蓋,坐在我身邊。「他有開車。」

「為什麼?」

「因為我們沒發現遺留的腳印,而且我懷疑他們可能完全沒有步行。」

「為什麼?」

「因為如果他們是用走的,那命案會發生在離他們原來位置比較近的地方。這個地點距離任何地方都有三十分鐘的腳程,如果是用走的,任何人都沒辦法一直掩藏他身上的輪胎扳手或鐵鍬,就算沒有並肩走也辦不到。如果把東西藏在大衣里,他走路就像個機器人,卡邦會起疑。如果在車裡,他可以用夾克或后座的某件東西擋住兇器,藍波刀跟優格可能也是藏在車上。」

「他們原來的位置在哪裡?」

「那不要緊,對我們來講唯一重要的事,是那傢伙案發後往哪裡逃。如果他自己有車,他不會往圍籬的方向逃,因為圍籬上沒有車子大小的洞。也許有可以容納人或鹿通過的洞,但沒有大到可以容納車子或卡車通過的。」

「嗯。」我說。

「所以他往基地營區的方向逃,不可能是其他地方。他不可能開著車漫無目的到處跑,一定是沿著車道往回開,然後停車開始善後。」

我點點頭,看著眼前的西方地平線,接著轉身沿著車道往東北方,朝著基地建築物的方向看。一哩半的車道。我從流體力學的角度去想像那盒優格:它是個非常輕的塑膠杯,一片已經打開的包裝薄膜就像氣閥一樣在旁邊拍動。我想像兇手用力把它丟出去,它會在空中慢慢飛動,十呎後就落下。東西會掉在一哩半長的車道上,距離車道十呎的路肩上,因為是從駕駛座丟出去的,所以會在左邊。我感覺到幾百萬分之一的機率又提高到幾千分之一,但似乎機會還是像一千五百億分之一一樣渺茫。

我說:「我們有好消息與壞消息。我想妳是對的,所以我們可以把百分之九十九的地方從要搜查的區域中拿掉,也許該搜查的地方更小,這對我們很有利。」

「那壞消息呢?」

「如果他有開車,他真的會把東西丟出來嗎?」

桑瑪陷入沉默中。

我說:「他可以把東西擺在車上,或者丟到后座去。」

「如果車是從調度場借來的就不可能這麼做。」

「所以他可能稍晚在停好車後,把東西丟進人行道上的垃圾桶里,或者帶回住處。」

「也許吧,兩種可能各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

我說:「我們最多有百分之七十的機率可能找到它。」

「總之,我們該找找看。」

我點點頭,把掌心撐在擋風玻璃的活動軌道上,跳到地面上。

一月的氣候條件對我們很有利,如果是二月那就更棒了。在北半球的溫帶氣候區里,所有植物都已枯死,那時候的植被是最稀疏的,但一月也還可以,樹叢都長不高,地面是一片平坦棕黃,到處是死掉的蕨叢與枯葉,沒有積雪。這時的地景又平又沒有太多植物,但路上到處是有機物殘骸。在這麼好的背景里,我想優格的盒子不管是草莓或覆盆子口味,會呈現出很清楚的白色或乳白色或粉紅色。不管是哪種顏色,都可以幫我們輕易找到它。它不會是黑色的,因為沒有人把乳製品裝在黑色的容器里。所以如果東西就在地上,我們可以靠過去看,那就可以發現。

我們查看命案現場周圍一個十呎寬的帶狀地區,結果沒有任何發現。所以我們回到車道上,往東北走。桑瑪沿著車道走,與車道右側的邊緣保持五呎距離,我則在她右手邊,也跟她保持五呎距離。如果我們倆都往兩邊看的話,這樣我們搜查的範圍會涵蓋一個一五呎寬的長條形區域,我們的目光焦點會擺在兩人中間的那一道五呎寬的重要區域里,也就是我推斷那個優格盒子會掉落的地方。

我們放慢走路的速度,也許只有平常的一半。我把步伐縮小,靠著腦袋的左右搖晃來維持每一步的節奏。我自己覺得這個樣子很蠢,看起來一定像只企鵝,但很有效。我好像一台被設置在自動駕駛模式的飛機,地面的一切看來模模糊糊的。我看不見單獨的枝葉或小草,本來就該在那邊的東西好像直接被我排除在我的視域之外,但我感覺到,如果是不該在那裡的東西,我一眼就能看到。

我們走了十分鐘,仍然一無所獲。

桑瑪說:「要跟我換邊嗎?」

我們換邊繼續往下走,看到不計其數的林中殘渣,除此之外,別無他物。陸軍基地都會被刻意保持得很乾凈,每周一定會派人搜索基地里被棄置的垃圾。鐵絲圍籬外,我們可能會被很多東西絆倒,但裡面卻什麼都沒有。我們又花十分鐘走了三百碼,然後又停下來換位置。我在寒風中覺得很冷,像個瘋子一樣只是瞪著地面看。我覺得我們找到東西的機率很高——一哩半等於兩千六百四十碼,我想最前面與最後面的幾百碼路程不太可能是用來丟棄東西的地點,因為他開始只會顧著逃走,到了接近基地建築物時,才知道自己必須趕快丟東西,於是才鎮定下來。所以中間這段路會是他用來丟東西的地點,如果他的神智還算清醒,他會把車停下來,一邊深呼吸,一邊把整件事想一想,然後把窗戶搖下來,用夜裡的冷空氣吹吹臉。我放慢腳步,更專心地看地面,左看右看,左看右看,但還是沒有發現。

我說:「他身上會有血漬嗎?」

在我右手邊的桑瑪說:「也許有一點點吧。」

我沒有看她,還是看著地面。

她說:「也許在他的手套上,或者鞋上。」

我說:「也許比他想像中的少,除非他是個醫生,否則他沒把握讓卡邦只流一點血。」

「所以呢?」

「所以他用的不是調度場借來的車,他知道卡邦會流血,所以他不能冒險讓隔天用車的人發現血漬。」

「所以就像你說的,如果他是用自己的配車,他可能只是把東西丟后座,所以我們怎麼找也找不到。」

我點點頭,不發一語,但繼續往下走。

我們走過命案現場到基地營區之間的整片區域,沒有任何發現。沿途兩千碼到處是冬天枯黃的有機物,沒有任何人造物品、一個煙屁股、一張廢紙,也沒有生鏽的罐頭或空罐。任何基地指揮官都會滿意這種清潔成效,但我們卻很失望。到了主要營區已經在前方三百碼處,近在眼前時,我們才停下來。

我說:「我想要往回走,中段的部分我想再看一次。」

她說:「嗯,那就向後轉吧。」

她轉身後我們又換一次位置,我們決定換邊走完回頭的三百碼路程,本來我走靠車道內側的部分,現在換走外側,外側則換成內側。這樣做也沒什麼理由,能說的就只有我們倆的視野並不相同,而且我覺得我們該換邊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